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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的文章
2007/09/19 02:30:07瀏覽891|回應0|推薦1
張五常(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院長)



前些時發表《古文今用》一文,說自己的中文水平有所不逮,於是套用少小時背誦下來的古文、詩、詞以補不足,救了我。臧老兄文仲讀該文後,不同意古文救了我的觀點,但又大讚我的文章了得。臧老兄認為,我的中文可讀是因為我的英文也可讀之故。天下為文之道,殊途同歸,這點我當然沒有異議。我也同意臧老兄的論斷:一個通雙語的人,不可能一語寫得好而另一語卻一無是處。

我收到好些記者及讀者的來信或電話,希望我能細說一下為文之道,以及介紹一下我提及過的Elements of Style那本小書。說實話,我的文章沒有什麼了不起,而唯一感到欣慰的,就是可以寫得清楚明白。這清楚明白的一技之長,在國際學術界也算是略有小名的。但我卻沒有什麼特別的天分──二十九歲之前,我喜歡賣弄文筆,文章寫來九曲十三彎,使人讀來有天旋地轉之感。

是二十九歲某一天,我敬佩的老師艾智仁Armen Alchian召我到他的辦公室去,對我說:我們指他和其他的老師絕不懷疑你是可造之材,不過,你的文章不容易看得懂。為文之道只有一個重點,那就是要寫得清楚明白。要記著,不管你的思想如何了得,文章不容易明白就不會有成功的機會。

聽後我想,艾老從來不召見學生,這次隆重其事地召見我,就只是說這幾句話,秘笈無疑也。我當時又想,自己是中國人,二十多歲才開始認真地學英語,要成為一個英語文豪是不可能的了;不得已而求其次,單學寫清楚明白的文字就算了。決定了要做什麼,就把心一橫地去做,是我天生的個性吧。但要學寫清楚明白的文章,可不是我事前所想像的那麼簡單。其中的一個困難,是要戒除自己歷來為文的壞習慣。這些壞習慣倒非所我獨有,雖然當年我有的可能特別多。於今回顧,我當時的壞習慣有下述五點。

其一是花拳繡腿,往往跳一下草裙舞。清楚明白的文章是要有話直說。從花拳繡腿改為有話直說,是困難的改進──即使到了今天,久不久我還是覺得自己有花拳繡腿之弊。

其二是喜歡用深字,比如幾個有同樣表達能力的字以供選擇,我當年就喜歡選用較深的一個,以為誤以為可以此而向讀者表現一下自己是個讀過書之人。自從決定寫清楚的文章後,凡有字或詞的選擇,我就取其最淺的一個。話得說回來,有一些特別的文字──例如三次介紹佛里曼──為了要加點學術氣氛來過癮一下,我就選用深字,花拳繡腿一番。這樣做,聽眾或讀者究竟明白與否──只要他們知道我是在大讀佛老──則無傷大雅了。

其三是用長句。清楚的文字要用短句。不僅句子要短,分段也要短。一句說完就用句號或分號;一個小小的論點,說完就要立刻分段。清楚的文字,是不能拖泥帶水地寫的。好些人像我當年那樣,認為懂得用長句才算是文章高手。這是不對的。

其四是著重文法。我不是說文法不重要──更不是說英語的文法不重要──而是下筆寫初稿時要置文法於度外。文法的對或錯,是應該在有了初稿之後才修改的。如果一下筆就重文法,分了心,清楚的問題就打了折扣。是的,文法錯了的文章有時也可能很清楚。即使在今天,我寫英語文章的初稿,文法往往欠妥,而且錯字連篇。自己時間不足,就樂得依美國的慣例,請他人代為改正。

其五是以為讀者可以明白。好些時,為了文字之美,我們會寫些有欠清晰的、以為讀者仔細閱讀一下就會明白的文字。但我們卻忽略了讀者讀文章不是下象棋,肯大費工夫研究你在說什麼。行文之中,認為讀者可能不明白的,就要修改、淺化。好些時,為了達意,寧可多用幾個字,雖用得不大,還是化算之舉。

茲謹答覆讀者問及Elements of Style一書之優點如下:這本小書擺明車馬,一、二、三、四……列出規例,英語怎樣寫可取,怎樣寫不可取,不作解釋,沒有哲理。例如,小書上說,一句之中,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尾,不要放在中間。此規其妙無窮也。類似的規則,小書中凡數十,記著即可。對於像我這種懶得研究文字而又想文字寫得像樣的人來說,它是沒有捷徑的為文之道中的捷徑了。


 《英語寫作的風格與要素》(Elements of Style by William Strunk, Jr.
摘錄Elements of Style(見原書第五章

不要有意顯露自己。文章是用文字、思想打動人,而不是要把讀者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而我們現在不是正有很多人,不管做報告還是寫文章,總是忘不了擺一下自己的資格嗎?這不過是思想無力的表現。

多用名詞和動詞。名詞和動詞是真正有表現力的詞,不管對英語還是漢語都一樣。而我們現在不是老習慣於一種浮誇的風格,使用一大堆比喻,卻不能傳達出印象與觀點。這種風格,在電視上見得最多了。而這種風格能夠影響很多人,特別是青少年,正說明我們總體在文體上的教育是很不夠的。

不要過甚其詞。過分,似乎是現在中國人發議論的一個特點,似乎不如此就不足給人留下印象。這種例子在網路上所見最多,往往抓住一二點,就覺得是獨得之秘,可以解決一切問題了。這種聳人視聽的議論,最終必定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不要佯裝談笑風生。這恐怕是現在最常見的毛病了。語言的浮華更突出思想的貧乏。

這只是略舉幾條。其他,諸如使用肯定、明確、具體的詞語省略不必要的詞這些,都是正中現在常見的文體的毛病的。

這本書的寫作本身就是一個典範,是一個明確、有力、得體的典範。擁有一本這樣的書,不斷研究它所提的各個要點,是一定能夠使你的文章渙然一新的,當然,你必須以原則來對自己的實踐進行嚴格的檢查,不斷練習才能生效。這是一本真正稱得上指南的書。中國現在所缺少的正是這一類真正能夠觸及要素(element)的書。


 原書中英對照,有興趣者請親臨──
http://www.clevertranslation.com/tools/EoS/foreword.html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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