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8/27 14:24:58瀏覽666|回應1|推薦18 | |
這些天的心情一直被那個刻意到我版上搜尋心情日記的人攪擾著!因為她無所謂的一篇文章,弄得我個人精神飽受煎熬,就針對網路文字智財權報警,我相信她現在一定也在看這篇文章!(因為我文章都有從同一IP出現的瀏覽紀錄,正是偷盜發表文章者的IP) 照她筆述是經由朋友那兒聽來的故事而有感,但是仔細看她的文章很明顯的只是參考了我的隨行筆記其中的一篇文章,以揣測跟模擬寫出同情的心態與假設的結論(由熟識我的人而言,從她的文章能看出乃不明前因後果而斷章取義的論點,況且員警說不管是她朋友參考我的文章後跟她說,或者是她自己參考的然後說從朋友那聽來的,以文章被發表角度來講都是剽竊,就算這位朋友是我認識的人,她要發表前也要經我同意)。這位作者據她版上的自述乃是集才華與美貌於一身,且將來還想成為補教名師的人,竟會忘記在發表文章前要找一級資料,而以所得來次次級(朋友那聽來)的資料來大作文章,想想這樣的人碩士論文能這麼順利畢業,也還能持續教學生作文,不禁令人感嘆台灣未來的學生怎樣有大前途? 複雜的心情,讓我過了幾個禮拜煎熬的日子,還好這週末大學同學聚會,瘋狂的笑笑鬧鬧解放了一下。就在今天一早看完學姊寄來的轉寄信(很久以前就看過這篇,又重新收到)那原本在電信警察第一中隊備案中的案子,便去電取消,原因很簡單,就是在禱告完後,主給我的看見。而我很寶愛這看見,決定撤銷。 以下是我大學學姊蕾蕾轉寄來的文章:我們應該為自己的生命負責,這是你的選擇。 一位美國小伙子看中了一位中國姑娘,便向她展開追求攻勢。 這就意味著: 那位美國小伙子是一位通曉六國語言的醫生,在美國很容易賺錢的,他工作一個小時就有一百美元的收入。 其實,她作出了自己的選擇。 ☆默想:不可能讓別人為你的選擇負責,而且一定要保持自己選擇的權利和自由。 這讓我想到有人說:人生其實是一連串不斷地選擇的結果。 常常,我們卻常不自覺的抱怨,公司不好,其實是自己選的;鄰居不好,也是自己選的。 自己的愛人有好多缺點,當然是自己選的,電腦可不會做這個事情的。 選擇,不只是可以選擇人事物,也可以選擇觀點的。 自己所討厭的人,何嘗沒有人會喜歡他? 同樣的觀點,公司真的不好嗎?可還有人拼命想做你的工作的咧! 自己的愛人真的不好嗎?回想一下自己當初是怎麼愛上這一個人的,忘了嗎? 我們常常忽略了自己其實是有能力可以去選擇去創造的。 回頭看,一切可曾變過什麼了嗎?? 經過自己的選擇之後,既然沒有什麼能被我們再改變,就接受吧! 既然這剽竊文章的人不會來跟我道歉,更可能不會承認是這麼漂亮的她來剽竊,再說又不認識她,那為什麼要被這些事情攪擾,為什麼要在意這些事情。哈!看看時鐘,剛剛到現在,就已經花了將近三分鐘在讀這篇文章,記得姊姊告訴我,時間分分秒秒度過,人生沒有如果,只有結果。我的人生結果是絕對不會因為她剽竊完文章後,隨便說說就被改變了的!嘿嘿~只能說我實在不需要她的同情。 親愛的XX小姐,妳在看的話,反省一下吧!不過,最好不要有回應哦!不然自行對號入座會被看出的,還是潛水比較好,免得妳學生上網搜尋找到。(仍持續監控發表IP中) 《全文為小蜜蜂™所有,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