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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市長先生的一封信
2010/06/10 23:29:40瀏覽1455|回應4|推薦21

( 以下圖片皆為偷拍,為免被店家發現了慘遭追殺...... )



我最敬愛的市長先生,您好:


這一篇不是陳情信。
陳情信應該直接寄送到市府網站的市長信箱,而不是放在部落格裡。而且您日理萬機.不會在部落格閒逛,所以小市民jane的可以暢所欲言。
只是有些話不得不說的.又不小心的說得碎碎叨叨,不怕您見笑。

今天下午一直在下雨,走路到幾百公尺外的麵包店買麵包。
平時一定不會走路的,因為摩托車極方便,噗噗一下子就到了;而且真的一點也不喜歡在台中市的馬路上走路:
不知道您曉不曉得走路的市民是沒有行路權的



我們的街道修整得極為寬廣.平整、招牌和街道排列得井然有序、市容變得讓外地來的朋友大嘆台中市真是適合台灣人居住的好城市。
讓從出生到現在一直是台中人的我與有榮焉....


但,真的是這樣的嗎?
是的!如果我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坐在有冷氣的車子裡不用走路.呼嘯而過也會有這樣美好進步的感覺。
我們的城市真的是越來越漂亮了!!

今天下雨.天氣涼爽,所以屢次走得發火的不愉快過不了多久,也就又一時衝動的散步在馬路邊,然後就又一肚子氣了。



生肖屬蛇jane的連走路都要"蛇行"才能通過  
有些還此路不通咧  


沒有請求您派員取締的意思,只是想說一說而已。
一、
這樣的情形在台灣各地都是,也不是只有我們這個城市而已;但並不能因為大家都這樣,所以就積非成是~無所謂了。
二、
最近我們城裡因為重大治安事件,多數的警察和官員都被釘得滿頭包,jane不希望在這個節骨眼兒上雪上加霜;但佔用道路於法無據,應長期勸導改善。
三、
當所有的學者專家都在呼籲"樂活"."慢活"."節約能源"的時候,是不是有更遠見的執法者與立法者願意讓老百姓從最簡單的「走路」開始?!

四、
世界經濟危機.我也是.小攤販和店家也是!大家都努力的糊口飯吃而已,斷了別人的生路對自己和社會經濟都沒有好處!

五、
快要選舉了,如果
執行掃除路霸活動,會讓人覺得大事都做不好.專找這種小市民開刀,會影響選票。何況"掃除路霸"春風吹又生,令人抓不勝抓。

但是,又不得不再說一說。( 就說不說了 ㄟˊ咦 還又要說..... )

我家另外一頭(與麵包店相反的方向)紅綠燈前,就是過了"M"之後的幾個店家,有早餐店.自助餐店.牛肉麵店.飲料店.海產大排檔....。您知道嗎,因為市府長期以來的默視(默許),所有的店家全部~全部都將營業場所自動擴大至人行道上。

因為大家都這樣佔用.不用白不用哇!!



有時候我只是要走點路去探望住在那附近的老爹和老娘,卻行不得也!更可惡的是收了攤洗地,直接將肥皂與油垢沖到人行道上.垃圾直接就丟!

佔據了騎樓已經很糟糕,連舖了磚的人行道也走不得,必須走到慢車道上。有時候慢車道上違規停車...有時候併排停車....經常要跟汽機車搶道。不只所有的飲食店、還有所有的機車店、還有所有的汽車修配店....




所以當自己咬牙恨恨地發誓餓死也不肯到這些店家消費的時候,無聊jane的只是自己在懲罰自己而已  
因為這個問題長期以來就是如此,從來就沒有徹底改善過。
 



只有偶而。
偶而當市府想到了.或突然有業績壓力的時候來開單勸導。
兩天....
有兩天可能收斂一下下,很快的(比春風還快)就又死灰復燃。
執法者只是來秀一秀公權力、來表示一下有重視這個問題而已;很快的就會被民意代表、輿情和得過且過的官僚作風給不了了之了。

小市民jane的無法在這個城市裡走路,這影響了心情...
影響了心情就會影響家裡的氣氛....
影響了整個家族的和樂....
影響了社區的發展....
影響了城市的美好....
最後也就影響了選票喔喔喔.....

我知道您是做事的人,不是在乎選票的好市長  
有目共賭的盡心盡力讓台中市轉型成為國際大都市、也戮力提昇市民水準辦了國際級藝文活動。

您近來心力交瘁令人萬分不捨。
這只是狗吠火車而已,請您不要見怪


祝福您身體健康、平安喜樂、政恭康泰


                    卑微的.只想好好走路的小市民 jane 敬上








( 在地生活中彰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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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aneju&aid=4116045

 回應文章

Raissa
我寫過市長信箱
2010/06/21 12:20

我想寫了也沒用吧

有接到一次市府某單位電話留言

要我回電話

我沒回

之後就不了了之

所以我還是每天在與車爭道

等哪天被撞了

一定申請國賠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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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1 11:39

哇﹐這樣也可以?!!—— 真的是太誇張了! 詫異

台灣的警察都不管的嗎?這種情況﹐早就應該取締了。 怒吼

這樣都沒人管﹐可見有些公務和執法人員都是在混吃等死的。


janeju(janeju) 於 2010-06-11 17:45 回覆:

不是沒有人管,是不想管.....因為積非成是!

如果有人檢舉的話,有可能警員或是環保局會來勸導.勸導....但通常是前腳離開.後腳的店家就故態復萌。公權力不彰,政令無法持續。

而且,檢舉人必須提出真實姓名、聯絡地址和電話才受理。寫信到市長信箱亦是如此....所以,如果想要成為"抓耙子",就得要在家裏提心吊膽等著店家來找麻煩.蓋布袋,因為台灣人不懂得什麼叫做證人保護

啊~~丟臉丟到貓貓家了


魔鬼ㄅㄚˇ拔~食玩趣記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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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
2010/06/11 09:31
台灣人的惡習  不管哪個城市都有   這跟選舉無關  跟執政者由無魄力有關  台北縣也到處都是這種形
janeju(janeju) 於 2010-06-11 17:37 回覆:
可惜我國執政者的魄力,皆囿於選票壓力.....

小六子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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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到了
2010/06/11 03:36
到時把文章寄給蘇胡競選總部,就又有話題可炒了....
janeju(janeju) 於 2010-06-11 04:32 回覆:
千萬不可!!  這是個人心情日記,與選舉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