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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7 21:51:26瀏覽525|回應0|推薦3 | |
年輕時,看過一部電影,至今印象猶新。 劇情是說,舊時鄉村民風保守,如果先生早逝,夫家總是希望媳婦能夠守貞不嫁。 可是,難道就此過一生? 這時只好由娘家出面解圍。先接回家住,再由母親出面,半試探半強迫,半推半就。 片中一幕即是,文君新寡的女兒,倚窗而坐,父親說:妳就依了妳娘吧! 不知為何,看到陳水扁律師鄭文龍宣稱,將代陳水扁提出抗告的消息,當年這一幕,就一直在腦海中縈繞不去。 鄭文龍指出,他提抗告前有讓陳水扁知道,陳水扁表示一切尊重律師的職權,但他本人仍然拒絕提抗告,理由仍是「司法選擇性辦案、有預設立場」;這次提出抗告是「用我的名義抗告,蓋我的章」。 其實,抗告本就是被告的權利,沒什麼好大做文章的。 只是,陳水扁當初遭羈押時,可能已先行精心計算過,評估抗告未必一定成功,因為截至目前為止,一干被押人犯,尚無抗告成功的先例,既然如此,倒不如反手打出政治迫害牌,一石二鳥,既以拒絕抗告之名示清白,又可搏取一些同情。 誰知,進了看守所,才發覺年歲已高,這個貞節牌坊還真不是好拿的。而且,機會雖小,但如果真的抗告成功,好歹還能四處趴趴走,總比困坐愁城好。 問題是,當初姿態擺得太高,這下騎虎難下,如果出爾反爾提出抗告,不但落人口實,之前苦心營造,政治迫害的訴求,豈非也全數付諸流水? 所以,才會出現本人拒絕提抗告,但一切尊重律師職權,由律師主動代提抗告,強迫中獎的怪現象。 電影中,女兒說:「一切就交由娘做主了!」。 當然,這不可能只是母親單方面,剃頭擔子一頭熱的主意。 如果女兒堅不首肯,做母親的一意姑行,歷史中,可是不乏執意守寡的貞烈女子,吞金、吊頸、跳井的實例哩! 有無絕食的,我就不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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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