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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2 13:08:39瀏覽734|回應2|推薦29 | |
古人曾說:福無雙至,禍不單行。近來所遇到的倒楣事,正可映證這句話的真確性。 先是幾個月來受手傷之苦,至今醫療仍在繼續進行中,接著是車子被拖走,花了150元的計程車費,1800元的罰款,才又尋回愛車。 話說某天晚上,開車出門辦事,事了行經一條原本應該是寬敞的大道,兩邊卻停滿私家轎車,甚至還可看見二車並排停靠,行車範圍自然縮小許多。前500公尺之遙,一片燈火通明,人群熙攘,腦際迅速活動,前因後果加一加,最後下了一個正確的結論,前邊正有夜市熱鬧進行中。 我放慢速度小心行進,可大腦機能並未停歇,想到這一陣子由於手傷,對家中組員的肚腹頗多疏漏,何不趁此時,來個些許的彌補? 我四顧流盼,發現一所學校的圍牆邊居然有大空位,十分適合我的愛車暫停,停妥車後才發現地上標明此處為校車停靠地點,20:00至20:30禁止停車,此時20:06,不見任何一輛校車蹤影,而且,前後也已停進三輛私家車,既然有前例可依循,想來應該安全無虞,於是,我相當放心的光臨夜市,為家中成員忙亂一番。 大約十分鐘後,我提著食品回到原處,[大吃一驚]尚無法描摹當下我發現愛車失去蹤影時的心境。我呆立片刻,只想到愛車被偷了,因為先我而入的三輛私家車仍在原地,只有我的車消失無蹤。 隨後看到地上留有車號及一組電話號碼,我撥了電話號碼,對方表示他們是專門容納違規停車的車子的停車場,我還是無法置信車子因違規被拖吊,其他三輛車呢?他們一樣停在校車的停車格,為何就沒事? 這時我發現後車車主正在車內大玩掌上型電動玩具,我敲開他的窗門,他客客氣氣地告訴我所目擊的一切,我的車子的確被拖走,而且現場還有警察監控,一切合法。 我氣急地問:你的車子怎麼沒被拖走呢? 他答道:我在車上,他們要拖,我就開走呀! 我又問:他們有來問你嗎?後面兩部車也還在呀! 他答:他們沒有問我,因為我在車上。其他幾部應該也有人吧! 我始終搞不懂,為何車上有無留人,竟然是決定違規停車的車子是否被拖吊的依據。依法而言,違規就不對,懲罰理應相同,不是嗎?車上無人拖吊,車上有人則驅離,這才叫公平嘛! 十分無奈地召來計程車,氣極敗壞之際,不小心把路名講錯,繞了半天路抵達停車場,計程車費155元,司機先生為表同情而少拿五塊錢,手拿找回的五十元,一陣啼笑皆非。 繳清1800元的罰款,開著失而復得的愛車回家,兒子對車子的曲曲折折毫無在意,只是透過滿嘴香噴噴的小籠包,他說:媽媽!這可是史上最貴重的小籠包了,總共1900元,不是,應該說2050元。 我的氣還未消,他竟然敢如此消遣我,可惡的臭小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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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