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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殺手 3
2012/06/15 06:48:22瀏覽660|回應1|推薦26
差點撞上人讓我提心吊膽,自此夜間開車加倍提神。然事後設想如果那一霎時若未能緊急避開而撞著那人發生事故,後果會如何?黑區區空蕩無人的一條長路,撞倒了他,我將如何應付? 下車查看,撞傷人甚至更壞的情形,打手機報警嗎?還是如同報上經常登載的撞死人事件,肇事者不停車加速駛開。夜間三時不到,除了駕車肇事的我和騎腳踏車的他。現場再無他人,加速溜掉可無人知曉肇事者何人?是的,除了我,不會有人知道。若能脫逃可沒人要留在現場等待麻煩上身,至少照自己個性我會這麼辦,盡可能地避免波及。只要車身前端或他處板金未碰出痕跡,想來應是逃得掉的。逃得掉自然沒有刑責,直成了死無對證的事,看看世上佔多數 罪案非行都沒下文,我不會感到有愧,事情發生自然自保第一,被撞者只能怪自己倒霉。

沒發生事故,可當時己設想到可能事生事故該採行的步驟,相當直接的反應,並非未能顧及其他方面的考量,維護自身安危是唯一關注,至少當時念頭上好壞善惡不能及時侵入思緒。捫心自問考量及良心上的反省是無從敵禦自己的安危,兩者在自我意識的天平上是不成比例的:或者是無法同時觸及。人之自保是本能,其他問題並不是主次之分,而是附加上去的,無從相提並論。探及過不過意一觸及自保必得讓位。就我個人本身言犯下滔天大事應都不會有所謂良心不安這回事;細究後也不覺不妥,人除了自己實無法顧及其他。通常情形我想我們所能顧及,而且只能顧及及於己有益與否?良心不應造成自咎,即使有負擔也是甚小部份,很容易被觸及自身福祉打發掉。一個人只能為自己前途打算,脫逃種種制栽是自幼得來的自我訓練;人只能顧及自己安危,不能及於其他。

個人這類考量鄉,應如同情感衍生一般從自身體驗逐步擴張而來,我自身對親疏認識比照到推衍出對外在威脅的應付得來的歸納。這個我可以自自的體會來說明:我曾駕車在路上不慎撞上過鴿子,當時我應避開那鴿子,可是覺得來不及反應,間不容髮之際,出於行駛安全,選擇不避開它。然而那瞬間已有多層心意,事實上我是可以避開,但偏不緊急避開,連這層顧慮也無,就是想在這種青況試鴿子會從我兩輪之間逃過一劫。當然更多的考量可能是我就是想壓過它,殺生可是人的獵人天性。車子軋過後,我仔細從後照鏡觀看,果然看到它一跛一跛地在路上跳走,並未壓斃鴿子。這是一次自我心境體驗,再來,也在家門前駛過的轎車壓斃一隻路上覓食的烏鴉,汽車遠颺而去,附近烏鴉同伴飛下來群聚圍在癱倒在馬路已死烏鴉喧囂哀號走動,壓得半扁的死鴉流著血一動也不動,當時見著的印象可不止於禽鳥也會哀悼同伴。

然事過境遷諸如此類這方面不曾放在心上,人總會認識自己是脆薄的存在,隨時隨處意識求存自保,人人只會盤算如何自社會或境遇裡來攫取,維持並保護是自己生存唯一之目標;照講經常駕車行駛各種路徑這類事項應是不時會遇上的情形,有個同事就明確表示,如果看到一隻貓或狗突然出現在馬路當中,若有危及自己的可能,決不煞車減速,寧直接軋過去,以免波及安全。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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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村Jame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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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拜讀
2012/06/15 22:32

最近比賽的事﹐心浮氣躁﹐無法安心下來拜讀您的小說。過陣子再來一口氣讀。

我喜歡”隱沒“﹐倒不是跟張愛玲的關係﹐而是文字裡寫作家的內心。如果不談這是張﹐還是完整的作家故事。

前天為發文拍照PO上新文﹐拍完才發現﹐我書架上最多的兩位作家的書是莫大大 & Dennis Lehane。 哈﹗


莫大小說 (iyumo) 於 2012-06-16 11:58 回覆:
實在不敢當

然而卻感激不已。

您努力加上無與倫比的人氣,讓我始終以為勝選是囊中物,您最令人人服氣的是您的部落格本身,那可說是UDN最佳部落格,文章文字精鍊,內容溫馨,豐富,格主的博學及才情,為人又謙虛誠懇還風趣,這樣格主真是打著燈籠都不曉得去哪兒找。當然還有您人情世故的歷鍊。這樣的部落格及人才,怎能不勝出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