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隨筆 21-12 三毛與張愛玲
2007/12/21 20:27:03瀏覽1291|回應8|推薦46
三毛與張愛玲



三毛與張愛玲是最能以中文文字表逹自我的現代作家,她們與文字的接合成了唯二的獨特案例。她們使用文字已不止於駕馭,而是如何以感情或了悟來穿透文字,將文字結合成一感情及美學的圖騰。她們不是化身融入創作,她們本身即是她們的創作。張是為她的作品而生,若無那些小說散文則無張愛玲其人。三毛於創作較為因緣際會,她為了追求婚姻而進入撒哈拉,寂寞空無的環境讓她不得不全然投身創作,是較為被動地造成這樣底一個作家。

離開創作她們會像是一個紙板做出來的生之模傲,而不再具那麼濃重的血與肉,她們因創作而賦生命以意義;三毛的創作結合她對生命之熱愛,感情即她的生活,張是對生活剔透了悟。對她們創作不是摸擬人生,而是成了她們一生縮影,同時穿透或刺戮她們的生命。三毛的真誠己走得接近於類乎不真實,甚至可說成接近假相,但她是住入其中,不是相信與否,而是她即是如此生成堆砌於其中。



粉紅巴黎網誌事件


剛讀畢陳玉慧小姐的「總編輯,抱歉,記者叫你走路」,就想到粉紅巴黎何不朝此方向,試著用這樣體裁來發表。觀點意見可以全然引用轉述,也不生抄襲或剽竊問題。用轉述的方式是知識與見聞的傳播。

曾有人問我對此事件意見,我當時就表示認為翻譯或說抄襲很難辨識,曾小姐若下了工夫穿插重寫,別人也會奈她不何的。世上本無新意,引用或襲用是必然,活學活用才是學養。

照一般情形翻譯一篇文章較之草擬出一篇文章,不論其間有創見及構想的區間,翻譯本身是遠較為費事而且乏味的過程,辛勞堅澀還在其次,翻譯較自己草擬是極端無趣,創作帶給寫作者最大收益是成就感,翻譯在這上面會差太遠。翻譯者再怎樣用心用功精益求精,最後的榮耀都還是別人家的,心情總無法與自己創作相比較,當然不注明出處就更無論了。所以我以為,若硬生生地拿來比較,把別人的一篇文章翻譯過來,遠不若穿插意見引用轉述來得有意思。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yumo&aid=1473173

 回應文章

夜遊神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曾幾何時
2008/01/23 04:09

兩位當年時髦的偶像,曾幾何時,都成了古人!

翻譯是文人哲人磨練思想文字的途徑,翻譯大家則有教育家和傳教的熱心和毅力。

勞力比勞心容易多了,靠翻譯混飯吃,絕對是賠本生意。

哈哈

 


crystalsun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老實說
2008/01/05 15:19
我個人也是喜歡創作勝於翻譯,創作是自己生產的寶貝,翻譯是想法進入他人的思想世界,有時很難瞭解作者的真正用意與用詞。再說,每ㄧ種語言文字都有獨特性強的用語,翻譯成別國文字有如在求近似值ㄧ般,傷腦筋。所以,我喜歡盡量看原文書。

舒靈Soula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回應你
2007/12/26 11:35
 以前讀到三毛的散文時就好想去環遊世界, 到各地去流浪, 後來覺得流浪好想也沒那麼浪漫。

翻譯雖是苦差事, 榮耀又是別人家的, 不過起碼可以混口飯吃, 要是我去當作家, 書不一定能大賣, 可能連糊口飯吃都有困難。其實翻譯也是蠻有成就感的,而且每次翻譯一本小說就像活在別人的世界裡一樣,有點像旅行。
莫大小說 (iyumo) 於 2007-12-26 21:17 回覆:

是這樣的,去發願做個作家出人頭地 就像懷抱夢想去做電影明星一樣,才藝出眾只是當然,際遇與幸運更是得有, 都是人中千或萬不得一的角色

莫大小說 (iyumo) 於 2007-12-27 20:12 回覆:
我在讀書時,曾跟一書店要求翻一本喬易斯的小說,當時程度差太遠,最後沒翻下去,後來也未再翻譯過,事實上很多有心人(不僅是作家)都以翻譯來熟讀心喜的作品,是一舉兩得的事。我小文中說成就感比不上自己創作,寫的當刻,都覺著沒此把握。當初看三毛寫她譯娃娃看世界的心喜或翻譯丁松青的文章那樣高度頌揚,在在顯示成就感絕無少遜。但張愛玲滯港期間雖一度以翻譯糊口,這就似乎較接近我此地寫的成就感比不上她創作得來的成就感,但同樣她寫剧本可也是無成就感吧

上面這篇小文,並非說自己對翻譯的觀感,而是認為與其翻雜誌文章發表就不若引述加上論點申述成一篇自己的文章來得有意思,姑不論犯忌否

黛比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黛比來囉
2007/12/22 17:56

乾爹英明  乾女兒也超級喜愛三毛和張愛玲的文學作品

我覺得當我在台灣辛勤工作讀書時

很少有時間去涉獵文學書籍

來到瑞士 時間多了 開始飢渴閱讀這些書中珍寶

請乾爹有空多推薦幾位作家  下回回台灣再來收購


Swiss Debby 與你分享異鄉生活的酸甜苦辣

莫大小說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關於粉紅巴黎的隨筆部份
2007/12/22 12:56
我寫得太籠統,有人私下糾正我
在此聲明絕不是那個意思 我不但完全贊同maisy 四人的行動
當然也聲援她們的義舉,也同樣非常不值粉紅的行動
這篇只是我看前面述文章生出的聯想
並沒有其他意思
我寫隨筆,有意念 或想到隨筆錄下
一向沒有另外意函
特此表白出來,同時藉此向好意留悄悄恬的好友表明心跡

段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幫助
2007/12/22 11:55

我認為這次事件,對曾小姐是一種幫助,原因是經過這次事件之後,

相信以後寫文,她會更為謹慎、小心。其實換一個角度去思考問題,

別人的責難、批評,也提供自己一個反省與檢討的機會

人都是要經過一些挫折、磨難,才能更加的堅強與勇敢。



穎瀾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趕快啦!等不及了。
2007/12/22 03:11
機構33呢?再不出來我就生氣了。
莫大小說 (iyumo) 於 2007-12-22 13:05 回覆:

今晚就會設法趕寫看看
這篇小說,如您所言,是初稿
後面是非得再修膳不可
很多地方都有漏洞,且不完善
不再加工是拿不出來的
最主要的是得加緊捕捉是故事過節與情節
事實是都在醞釀構想中
甚至主要方向,都不怎麼確定
我是應把重點放在小說上
今後一週內會設法盡可能會設法傳上三篇上 下

穎瀾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通常
2007/12/22 03:09

通常,我們讀過一本書,最好把它合起來,再用自己的話說出來,就算是這樣也是轉述,所以出處還是要說明。

如果有人過目不忘就另當別論了。

我同意,翻譯的確是一件苦差事,尤其那句[要忠於原著!]就搞得雞飛狗跳。

自己寫文章就不需所謂的[忠於原著],但寫得不好就無人問津。

我覺得,網路上有一些人,為了成名不擇手段,抄襲只是其中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