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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沈富雄「準遺言」
2016/10/05 11:19:16瀏覽1321|回應0|推薦11

談沈富雄「準遺言」

楊義煌

人生自古誰無死,面對生老病死是每一個人必修的課程。尤其是死亡。華人的文化雖然深受佛教的影響,要看破生死,對談論死亡,既暗誨又忌諱。一般而言,傳統的禮俗超乎想像的繁復,當然慎終追遠乃良好的禮俗,但是搞到勞民傷財,天翻地覆,也不恰當。/

台灣活躍的名人,前立委沈富雄和導演吳念真對死亡各有自己獨到的見解。蠻合我的胃口,數年前,我和兒子有一段對話,談到我死後的安排,我希望我兒子在我死後,/

1 盡快火化成灰,千萬不要放著幾天,能夠隔天就火化最好。/

2 告別式越簡單越好,最好一小時就結束,希望遠方的親友,不要迢迢千里的來弔唁,附近的親友有空就來,千萬不要請假來參加。/

3 骨灰就地在家後院灑在樹下即可。兒子回答我,他會帶我去高爾夫球場,一邊打球,一邊把我的骨灰灑在樹林中。我認為這樣也可以。/

自己經歷父母的喪禮,也看過身邊的親友的喪禮,大部分都符合隆重的要求,但卻過份的繁復。還有人把喪禮辦滿49天。在馬路邊搭棚,天天誦經祈福,附近的居民苦不能言,若真的認為有這樣的需要,天天誦經,也宜在自己家中為之。何必死後還作擾鄰的事。葬禮中,要喪家家人又跪又爬,當猴子耍,作的只是要滿足他人認定為“有孝”而已,生前好好孝順比死後作任何事都更有意義,弔唁時一一唱名帶頭銜,更是滑譏,死人能聽到嗎?何必只為了給來弔唁的人掛個頭銜,大聲唱名?/

基督教的告別式也常常會過份冗長,我曾參加過一位朋友的告別式,九點開始,有歌唱禮讚,有講生平事蹟,有每一位家屬的發言,加上他工作的老闆,到12點半還沒有結束,我因為有其他的安排,就在下午1點離開會場,事後聽其他的好友告訴我當天告別式三點結束,再出發去墓園。也就是說告別式是整整一天。或許對最親蜜的親友,這樣的安排是合理,但對一般的親友顯得過分冗長,特別是,沒有事先告知是一整天的告別式,一般人不會安排整天來參加告別式。/

最近沈富雄在他的臉書上寫下他的準遺言,他的助理表示,沈目前身體健康,只是怕「身體不好時,寫不下手」,也認為遲早會面臨這些事情,所以把想法貼出來。沈富雄最後還搞笑強調,「版權所無,歡迎如法炮製」。/

沈富雄「準遺言」全文如下:/

1.不插管、不氣切、不電擊、不可成為植物人。/

2.斷氣後,即移冷藏庫,不淨身、不換衣、不化妝,擦臉梳頭兩下即可。/

3.不設靈堂、不設牌位、沒有遺像、不拜、不拈香及其他任何宗教儀式。/

4.不發訃聞、沒有告別式;大哭而來,靜靜地走。/

5.於最短時間內,以市立殯葬處提供最簡易廉價的選項火化。/

6.骨灰回歸大地,不留痕跡,花葬、樹葬…均可。/

7.遺物丟棄,有價遺產除另有交代者外,依法處理。/

8.無魂無魄,所以不Say bye-bye了。/

除了第四項,他的遺言完全企合我的安排。其實我們沒有那麼偉大,死的時候要風雲變色,大地含悲,所有的人呼天搶地。蔣介石,金正日,毛澤東這些人造的神才需要弄得如此。我喜歡沈富雄的 “大哭而來,靜靜地走。”不管是誰,死了,你的歷史就到此結束。最多留下了你的傳說而已。/

吳念真對死亡也有他獨到的看法,他希望最好在打完高爾夫球回家的路上,心臟病發,當場死亡,因為這樣的死法不需受到死前的折磨。選在打完球後,因為這樣心裏高興,滿足,沒有遺撼。他還希望死在他好友的車上,因為他的好友關希很好,會幫他的後事妥善處理。而且這位好友開的是賓士500,夠派頭的。/

他的好友得知被吳念真指定作後事的代言人,沒有反對,但是公開的要求吳念真認認真真的活下去,誰先死都還不一定的。/

曾經看過一句話,真正的偉大的劍客,是在你退出了江湖後,江湖上還有你的傳說。也可以這樣說,死後若還有人懷念你,就值得了。至於身後的告別式絕對不會增加別人對你的懷念,何必大費周章,勞民傷財,給身後的人帶來麻煩。我贊成沈富雄的準遺言,“回歸大地,不留痕跡。”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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