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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6 12:03:52瀏覽1211|回應9|推薦15 | |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如果你以為這只是無稽偏見,那就錯大了,其實它一直活生生存在,古往今來,放諸四海皆準。更進一步說,明明「是我族類」,還得通過主觀認定,有一樣規格不符,你就還是異類,比方說──語言。 簡單講,同種還得同文同語,要不然,就算你心不「異」,也會被人另眼相待,輕則保持距離,冷漠以對,重則冷嘲熱諷,霸凌相向。 如果你還是不懂「我群意識(we-group)」的利害,那就再看一則寓言故事。 百鳥之王鳳凰過生日,鳥族成員皆來道賀,唯獨不見蝙蝠,缺席的理由是「擁有獸腳,不算鳥類」。百獸之王麒麟過生日,群獸無敢不到,這會兒蝙蝠又發話:「我有雙翼,不算獸類」。蝙蝠如果立志當獨行俠,對誰也不買帳,那也就算了,如果哪天它想歸依禽族,抑或投靠獸族,鐵定兩頭碰壁,無端被霸凌,也是自找。 人非禽獸,卻有可能碰上蝙蝠的窘境,例如:你明明是黑髮黃膚的炎黃子孫,可是偏偏外黃內白,一句華語都不會講,一個中文字都認不得,又天真的以為擠進華人圈裡,一定可以水乳交融,相親相愛……錯了,同種不同文,你絕對不在族人「親親」之列,連最外一層都可能擠不進去。 知道柴可夫在說誰了吧?沒錯,就是那個在台北捷運站主演「肯德基之我不要當兵」真實版的可憐小伙子。咱原以為輿論會偏向被軍中同僚欺負的菜鳥,結果出乎意料,這回少有網民將矛頭指向國軍,反而是數落一句中文都不會說的「蕉兵」,諸如: 「自己權益,要自己維護,不想當兵,要轉替代役,事先要向內政部登記,到時候會擇優錄取分發,你自己不去登記,還怪人家,垃圾。我看這爛人,就算去替代役,大約也沒有單位想要,槍斃比較快。」 「澇英文就比較爽就對了。」 「軍法究辦!」 「我要是他爸,才不管他,丟祖先的臉!」 「這樣的人就算進入社會依然是畏苦怕難的啦!……啃老族的標準寫照!」 看出來了吧?關鍵在於當中華民國的兵,竟然一句中文都不會說,還賴在地上「澇英文」,就別怪人家說你「丟祖先的臉」了。話是尖酸刻薄了些,可是完全符合「我群」人性。柴可夫認為比較有問題的,反而是小伙子的爹娘,就是因為從小放縱,如今才會在大庭廣眾丟祖先的臉。 放縱什麼?放縱他揚棄母語,令自己在不知不覺中成了「蝙蝠」。要知道你英語澇得再怎麼道地,永遠不屬於碧瞳金髮一族;丟了中文,又被同胞視作「異類」,兩頭不著邊,豈不可悲? 僑居國外,兒女不學中文,或學不好中文,為人父母者得負最大的責任。有些父母根本無意讓子女學中文,有些則屈服於一傅眾咻的現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子女見你態度模稜,樂得虛應一番,久而久之,結果可想而知。柴可夫在國外總是大聲疾呼,一定不要讓下一代輕易丟掉中文這個寶貝,可是聽者藐藐,令人惋惜!反觀大陸移民的上一代,多數重視兒女的中文教育,中文學校如雨後春筍,成效不錯,學到某個程度,甚至可抵大學學分,學子自然趨之若鶩。孩子少有主動想學中文者,父母更得加緊督促,絲毫不能放鬆,才有可能保住下一代的中文能力。 如果吃了秤鉈鐵了心,就是不想碰中文,那就別再試圖展現「忠孝兩全」,慨然回台當兵,國軍總不能配賦一個貼身翻譯讓你溝通無礙,如魚得水,同袍面對如此嬌兵、蕉兵,誰受得了?整人冤枉根本無須違法犯紀,光噴口水就足以讓你滅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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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