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北宋末年燕樂只『十七宮調』明載於正史
今人論學,於正史所載多束書不觀而忽悠之,而於稗官野史筆記之文,多喜取擇,於論燕樂及南北曲的宮調時,即因此一錯數十年而不熄.
●北宋末年天下『燕樂舊行一十七宮調』
按,燕樂之有二十八調,於北宋時實際上,只行十七宮調,此明載於正史的《宋會要輯稿》的《樂四之一》內記載著,於徽宗政和八年:『蔡攸言:昨承詔,教坊、鈞容、衙前及天下州縣,燕樂舊行一十七調大小曲譜,聲韻各有不同。令編修《燕樂》書所番按校定,依月律次序添入新補撰諸調曲譜,令有司頒降。今撰均度,正其過差,合於正聲,悉皆諧協。時,燕樂一十七調看詳到大小曲三百二十三首,各依月律次序,謹以進呈,如得允當,欲望大晟府鏤板頒行。從之。』而結集於《宋史、藝文志》所載蔡攸《燕樂》三十四冊的大晟燕樂曲譜,惜今皆佚。但並非到政和八年,才頒大晟律的燕樂樂譜,《宋會要輯要‧樂三》於政和三年尚書省有言:『大晟府燕樂已撥歸教坊,所有各路從來習學之人,元降指揮令就大晟府教習,今當並就教坊教習』,可知,於政和三年時新燕樂譜,就已教給全國各地派來學習大晟燕樂的人,也就是,大晟新樂的唱腔也就傳播全國各地了。於是可以禁止全國各地習所唱舊樂的唱腔。而政和八年,再把『天下州縣,燕樂舊行一十七調大小曲譜』,全部詳正樂律及樂譜,計『燕樂一十七調看詳到大小曲三百二十三首』,即全部北宋天下的燕樂二十八調所存的燕樂一十七調,總共全天下有『大小曲三百二十三首』全部都按月律次序,而加以『撰均度,正其過差,合於正聲,悉皆諧協』,統一了全天下所有的民間燕樂二十八調的樂曲的唱腔及律呂宮調。
由北宋末年,官方把天下燕樂收集,其時天下只是『燕樂舊行一十七調』,即只是有十七宮調,明載於《宋會要輯稿》內,何來今張炎《詞源》裡所謂的『今雅俗祇行七宮十二調』.
●今張炎《詞源》上卷來路不明
按:今張炎《詞源》,應成於張炎所處的南宋末年及元初,但是於元代並無出版,到了明代始出現了張炎的《樂府指迷》,其內容實即今所謂張炎《詞源》的下卷,到了明萬曆年間,陳耀文的《花草粹編》裡,突然出現了一本題為宋朝沈義父的《樂府指迷》,而沈義父的《樂府指迷》,也是元代未見出版,而突然從明代始見於陳耀文的《花草粹編》裡.於是後之張炎的《樂府指迷》,遂又被人加入了上卷而總改提為張炎的《詞源》,而這篇《詞源》的上卷,專論樂律宮調之事,老實說,來路不明,是否真是南宋末年張炎的自筆,可疑性實大.於此一後世出現加入上卷的所謂張炎的《詞源》裡,論及『今雅俗祇行七宮十二調,而角不預焉。』並列出了所謂的『七宮十二調』的名稱『高宮、仙呂宮、中呂宮、黃鐘宮、道調宮、正 宮、南呂宮、商調、雙 調、越 調、小石調、大石調、歇指調、仙呂調、中呂調、黃鐘羽、正平調、般涉調、高平調』.如果我們有去讀到正史所載,北宋時天下燕樂都只有十七宮調,則所謂張炎的《詞源》為何反而却似坐在斗室裡的幻覺之作,而與北宋以來,燕樂都只有十七宮調的歷史事實相背反.
●宋代燕樂的真相成了羅生門
唐初燕樂的二十八調,到了北宋末年,實際官方統計及收集全天下的燕樂,都只發現天下民間也只是『十七宮調』,於是任何引用來路不明的所謂張炎的《詞源》,以為燕樂二十八調,到了宋朝還存在著『七宮十二調』者,遂與歷史事實有所出入而不得宋代燕樂的真相.而且像是筆記稗官性質的張炎的《詞源》,或又拿筆記稗官的北宋沈括的《夢溪筆談》,或對於燕樂十分外行,而抄掇唐宋記載,不別唐宋律有別的南宋蔡元定《燕樂書》,而致中國音樂史界對於宋代燕樂的論著,率多論成了羅生門.
●從宋代的燕樂到元代的宮調,都是十七宮調一脈繼承
因著,如前所述的一步誤,而後人抄前人之論著,遂都犯了成了自說自話的立論.如論,唐代燕樂原二十八調,依南宋張炎《詞源》,知宋時只剩了七宮十二調,到了元代燕南芝庵的《唱論》,談及『十七宮調』.而元代周德清《中原音韻》裡說:『自軒轅制律一十七宮調,今之所傳者一十有三』.後來明初朱權的《太和正音譜》引用之,而改『軒轅』二字為『黃帝』而已.而北宋宋年官方所統計來的天下燕樂十七宮調的具體內容,因為史無直接記載,故無法直接證明,但若衡之《唱論》裡所列的十七宮調之名,或即為北宋以來的燕樂十七宮調的具體內容.
故,可以得知,從宋代的燕樂到元代的宮調,都是十七宮調,根本就沒有那個『七宮十二調』的中繼時代.也可以說,元曲的宮調就是承繼了宋代的燕樂十七宮調為本,周德清把十七宮調推源給黃帝,固可一笑置之,但也說明了,元曲宮調是源於『十七宮調』,只是後來再簡化成『一十有三』;也可以知《唱論》的內容所據的時代,當可能尚為宋代十七宮調的燕樂時代的燕樂內容物.
●不考偽,則立論皆如上例而走上了錯謬的歧路
今舉此例,以見,由於立論不能廣參史料,其間對於真相的殺傷力,竟然如是其劇.當然,有關所謂張炎《詞源》上卷的真正作者是誰,雖史料不足,無法考見.但由此一出錯,對於所謂張炎《詞源》裡所論的『律呂四犯、結聲正訛、謳曲旨要』等有關燕樂律的內容的取用,應格外審慎.(劉有恒,取材自《天祿閣曲談》,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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