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我在重看《我談的那場戀愛》,書中男主角和女主角在飛往倫
敦的班機上相鄰而坐,馬上一見鍾情。
抵達倫敦等行李要入境時,女主角問他:「你曾在海關被逮捕過嗎?」
「沒有,妳呢?」
「不算有;我曾招認過一次。那個壞蛋問我有沒有東西要申報,我說有
,即使我沒有帶什麼違禁品。」
「那妳幹麼要說有?」
「不知道,我覺得有些罪惡感。我老是喜歡坦承我沒做過的事。我老是
愛幻想對警察招認某項我沒犯下的罪行。」
等男主角提著行李準備入境時,海關人員問他:「你有東西要申報的嗎
?酒、香菸、武器.......」
他幾乎衝口而出:「只有我的愛。」但他的愛不是罪,至少目前還不是。
看到這段,我忍不住笑出來。
親愛的,若可以向海關申報我的愛,恐怕數量、重量要無上限才不會違
法吧?若依愛的重量計刑,我恐怕要判無期徒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