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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John letter......一封分手信〈感謝電小二推薦〉
2010/09/30 23:46:11瀏覽9779|回應13|推薦85

透過網路認識了大半年,非但沒見過她的面,住址也沒要到,連想寄
生日禮物給她,都變成自作多情。

你這才真正覺悟,網路交到的男女朋友,是有分階級的,你偏偏是可
有可無、替代性高、比較低階的那個。

想找一夜情的除外,網路交友有一定模式:若談得來,雙方會交換
e-mail、msn,更親密、頻繁地互動;進而交換手機電話,可隨時隨
地聊天。

若再要到家裡電話,關係更進一階,表示她對你已有相當信任,容許
你進入她的私密空間,不排斥讓家人知道有你這號人物,幫她代接你
的電話。

之後才進入實質互動,相約見面,從在公共場合,如餐廳吃飯、喝咖
啡、看電影,到交換彼此住址、互訪對方家裡,有了肌膚之親,成為
固定性伴侶,最後才論及婚嫁。

從階段論來看,你只比她眾多網友幸福一點,要到她的手機電話,也
知道她的真名。但不幸的是,你既沒見過她,也沒到過她家,連想寄
生日禮物給她,向她要住址,她都說不用麻煩,言下之意,就像那部
電影說的:「她其實沒那麼喜歡你!」

更讓你氣結的是,你後來陸續發現她第二個、第三個、甚至第四個部
落格,每個部落格都提到不同男友,她有時像夢幻的小女生,有時又
化身善體人意的OL;另一個她卻像蕩婦,寫到男女交纏之事如家常便
飯。

不禁納悶,這四個人都是她嗎?她真的同時和你在內的四個男人交往
,或更多?

你這才發現,一生只愛一人,或一次只愛一人,對於某些網路劈腿世
代的女孩而言,不只很蠢,也很不可思議。

更感慨,原來網路不是拿來說真話的,更是拿來講假話的,你永遠分
不清,她講的,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你自暴自棄:在網路交心,講真話,只愛一個人,似乎已變成不合時
宜、愚不可及的行為。

對她而言,男人就像鞋子,穿過即丟,隨時可買新的,而不是穿破了
才丟;甚至心血來潮買了鞋,熱頭過了,連一次都沒穿過,就冰到鞋
櫃或送給別人。網路認識的男人,就像鞋一樣,替代性高,隨便找都
有。

你不甘願,越想越氣,於是央求當警察的國小同學,透過她的名字查
到車籍資料,找到她的住處。

在她生日當天,你埋伏在她家大樓門口,跟蹤她的車子到一家法國餐
廳,發現有個頭已禿、看來像金主的中年男人,早已色瞇瞇地等在那
兒,要和她共享燭光晚餐。

還好你部落格頭照,放的是廿年前的照片,只要你不出聲,她一時認
不出你。

過了十幾分鐘後,只見服務生端著你預先購買的生日蛋糕,按照吩咐
送去她那桌。

然後,你見到,她和金主開始吵架。因為蛋糕表面上,用紅色奶油寫
著大大的英文字,那是你給她的分手信:

Love you......

your " Dear John "

後記/最近重讀蔣勳的《孤獨六講》,論及情慾孤獨時,他曾提到一
個女學生,用四種不同身分,在網路交不同男友。讓他不禁納悶,這
樣就能較快找到真愛?較不孤獨嗎?

於是我隨興虛構了這篇小說,我上一個中篇小說《秘密》的結局,原
本就想安排男主角透過車號找警察查到女主角住處,後來改成更浪漫
的結局,原本的橋段就用在這篇。

面對一個不是那麼喜歡你的人,就是看開點,快點去找你的真愛。


《秘密》:http://blog.udn.com/hung49/article?f_ART_CATE=456432

Dear 張傑(一字萬金的簡訊文學得獎作品)(hung49)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 Dear John letter......一封分手信」,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新聞頭條區網評,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直接連結到您的內容。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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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ung49&aid=4459960
 引用者清單(1)  
2010/10/05 10:40 【全球網路創業,宅男宅女也能在家工作】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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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agir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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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太恐怖了吧?
2010/10/01 08:26
奉勸未婚的男女朋友交往時
還要調查一下
對方的親友裡
有沒有當警察的....
要不
真的一點隱私都沒了....


張錦弘(張傑)(hung49) 於 2010-10-01 19:37 回覆:
哎呀,警察何罪之有!若交往或結婚都要調查對方有無認識警察,
但警察的親友豈不都結不成婚。其實一切因人而異,
願不願見網戀的對象,真的勉強不來,透過警察找到她,又怎樣呢!
她若不是那麼喜歡你或別有苦衷,見到她的面也不能\可能進一步交往,
一切不過徒然,只會讓自己更孤獨吧!

blue phoenix葉葉為君舞清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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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你真是很有天份吔
2010/10/01 06:36

這種網路戀情一寫

可以寫出這麼多不同的愛情短篇小說

替你拍拍手


blue phoenix

張錦弘(張傑)(hung49) 於 2010-10-01 19:32 回覆:
其實我最想寫一個網戀長篇,只不過時間有限,才分成許多中短篇寫,
但我實在無法容許自己寫不好看的東西,所以長篇一直沒動筆,
腦子裡現在有一個很好的題材,希望能他把它寫出來。謝謝妳的美譽,我會加油。

東村Jame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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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紅娘婚友社
2010/10/01 03:38

嘿係這個男的自己的問題。人家是男的女的圓的扁的﹐誰知道啊。

找“我愛紅娘婚友社”還比網戀卡有用啦。

我也很有經驗。°ãª_

張錦弘(張傑)(hung49) 於 2010-10-01 19:15 回覆:
若你是因為找婚友社找到老婆,生這個麼可愛的雙胞胎,那這種婚友社我也要
其實網戀有善終的也很多啦,端賴是否遇對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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