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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殺罪
2012/11/14 23:46:13瀏覽47|回應0|推薦0

29 – 殺罪

 

    三國時期,孔明(諸葛亮)施計火燒藤甲軍,將三萬蠻兵燒成灰燼。當他見到這一慘景時,垂淚說:「我雖有功於蜀漢,但必損減我的壽命。」世人都知道殺人是有罪的,而平時隨意殺牛、羊、狗、豬等以充庖廚,卻處之泰然不以為怪;其實,殺畜牲較於殺人的罪只是稍微輕些,哪能視作無罪?

 

    《禮記》載:「君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世人只認知殺大的畜牲有罪,而對於蝦、蜆、螺、蛤等,往往一餐吃下千百條生命,竟然不以為怪,其不知罪過只是稍微輕些,怎能無罪呢!

 

    呀!《涅槃經》上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則蟻與人同具佛性,怎可厚此而薄彼呢?假如以貴欺賤、恃強淩弱是合理的,那麼人也可以被殺而食之,又有什麼厚薄可分呢?《梵網經》稱:「凡有命者,不得故(任意)殺。」其含意多麼深刻呀!

 

註:藤甲之捷

 

    三國時期,蜀相諸葛亮為鞏固後方,於建興三年出兵南中,七擒七縱南中酋長孟獲。有一次,諸葛亮定計將孟獲所邀烏戈國三萬藤甲軍引入盤蛇谷中,投以乾柴火藥將全軍燒死,謂之「藤甲之捷」。

 

感悟:季康子問政於孔子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對曰:「子為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此欲即是存心,也是《梵網經》所說的:「不得故。」原來殺業始於存心。

 

淨域--2012.11.14

 

 

接下文  30 – 宗門語不可亂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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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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