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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0/04 23:50:10瀏覽115|回應0|推薦1 | |
12 – 法華要解(二) 前文提說《法華要解》中有得失,現試舉出其失誤之處。《法華.譬喻品》言:「五眾之生滅」;《法華要解》中將「五眾」解釋為「五趣」。其實「五眾」是「五蘊」的別名,這在《大智度論》中多次說明。而溫陵大師把「五眾」解釋為「五趣」,這是失於考證。 再試舉其精確之處,如《法華.藥王菩薩本事品》言:「藥王焚身」;《法華要解》謂:「妙覺圓照,離於身見,得蘊空故,乃能如是。若不達法行,空慕其跡,徒增業苦。」這種解釋是天台大師所未發揮的意境,對後學者具有相當的啟益。 註:五趣 五趣(又名五道)是眾生依他們的善惡業,而招感輪迴所應往到之處。五趣指的是:地獄趣、畜生趣、餓鬼趣、人趣和天趣。原始佛教中多說五趣,但到了部派佛教時間,開始有部派將阿修羅列為第六趣。最早提出六趣說法的部派,為犢子部。五趣或六趣之別,在於阿修羅因出生之不同(化、胎、卵、濕生),而納入天、人、畜生、惡鬼趣中,而地獄趣中沒有阿修羅。 淨域--2012.10.04
接下文 13 – 朱學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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