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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7 14:21:00瀏覽1824|回應4|推薦26 | |
最近經歷了一些事情,去公務人力發展中心上有關性別平等課程、父親過世、新聞事件「沙烏地阿拉伯同意婦女開車」及葉門電影「我十歲、離婚」。
在公部門向來很討厭性別平等委員們,總覺得她們講話咄咄逼人,還要求我們做很多事(有些覺得是脫褲子放屁),從一開始建立性別平等資料庫,到後來的性別平等業務等,心想與其老是敵對立場,不如去了解看看何謂性別差異。
脫下公私部門的對立,老師上課還蠻有趣的,她舉了一些性別盲的例子,為何女生結婚要潑水要丟扇?男生為何不能哭?上祭台投海祭的都是女生、小孩?這都是在父權體制下所定出來的規矩,也是定義男強女弱的刻板印象。
父親5月底過世,許多的習俗不知所措,為遵循佛教,往生後不能移動,父親往生時身體有穢物,未能及時清潔乾淨,至今想想仍有些許不孝。另外諸如:不能拜拜、過節,不能拜訪他人,總讓我們覺得不自在,妹妹還限制老媽去逛菜市場,這件事簡直讓我發飆(為了死人來折騰活人)。去年老哥過世,還為了拜拜事(長輩不能拜晚輩),讓母親頭痛不已,還對我們兄弟姐妹生了許多悶氣(大家不一定有空回去拜)。
前幾天千金聽到新聞報導說沙烏地阿拉伯婦女開車解禁,埋首手機的她抬起頭說,為什麼解禁?難道他們女生不能開車嗎?這麼簡單的事情為什麼要禁止?我又從民族文化、性別平等長篇大論說教了一番。
而電影「我十歲、離婚」則是描寫葉門雖然已經朝進步之路前進,但民間仍有娶少妻的習慣。一位十歲女孩被父親嫁給年齡大數倍的男子,未等女孩長大就夜夜被侵犯,受不了折磨,逃至法庭請求離婚,在法庭上,不識字的父親及先生只知這是歷年的風俗習慣,完全不認為有錯,經由女孩的意願表達,終於盼得離婚,獲取自由。
其實台灣從以前的男主外、女主內,到現在新好男人、性別平等,是歷經多少人的努力,也是經由教育水準提高,許多觀念經過驗證,發現是多麼可笑且不切實際後的努力改革而修正。
我其實還是存在許多性別盲及風俗盲的觀念,雖然覺得不妥,但還是配合執行,父親過世吃素49天,部分家人覺得吃素痛苦,但為了父親,還是努力著配合,其實難道不吃素就真的對父親不好嗎?
最近辦公室喜事頻傳,年輕同事紛紛結婚,但有些人只是說明他們身分別改變(去登記結婚),未收禮也未宴客,似乎以前結婚繁雜手續(拍照、備大禮,喜餅等)通通省略。想想也是,結婚是他們兩家人之間的事,何必勞師動眾,累死新人。
有人常說,換了位置換了腦袋,工作上常常因為換了長官而有不同的作法,所以我認為只要規矩是人訂的,就沒有不能改的餘地。人生不過短短數十載,何必被習俗而束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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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