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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艋舺太和麻糬”,就是這個!
說“老店”,可以概分為三種。
第一種,簡單明瞭,是只要一眼就認定了是老店的那種。例子滿地都是,但當然也都是在“老地方”才可見。比方說臺北的迪化街就有一堆,對於這種的老店就不必著墨描述了。
第二種是,可以相信它是老店的那種,比方說賣太陽餅的那個“號稱”老店的,無論如何,他即使不是第一個始祖老板,也依然是這個領域中參與起步的,那稱之為老店當然也是事實。
第三種情況則是自己號稱的,而這也正是今天“被知道”的最多的“老店”,多到幾乎是“入眼皆是”。別說是中斷三、四十年後突然冒出來個“新”店“新承祖業”的啦,甚至在臺灣還沒“奶油”這玩意兒,而尖端消費還在“白脫油”的時候,就有“新”店號稱當年已有“奶油酥餅”,是為始祖!
然後不知道是誰發明的“伴手禮”,一時風靡,全臺草偃,不只是名勝古跡旅游重鎮之處,甚至連都會裡外交通要沖上也都是伴手禮。
論伴手禮之首,臺中當然數太陽餅,北北就數鳳梨酥。太陽餅要爭的是“老店”,鳳梨酥爭不出個名堂,那就“第一名”加“冠軍”的年年出新秀吧。不過要買鳳梨酥的話,以典型的2寸X2寸X1寸來說,“35元”是分野,界限以上的是“伴手禮”,搭飛機、觀光巴士來的有搶手,必買!不超過這個數字界限的才是道地的“名產”!
骨子裡,超過35元的,結賬後店家剩餘的數字連25都沒有。
不知道扯到哪里去了,老啦!
跑到龍山寺下去的那個“小排檔一條街”連著幾個攤位都是漂亮的豬腳,再來是個賣熏雞的,點了一盤,攤位的女士說了那盤80。
吔,招牌上不是寫的60嗎?
60的賣完了,這些都是腿肉,都是80的。
算了,星期六,客人多,幫老板多留一盤就可以多招待下一位客人啦。再過去是炒鱔魚麵,不錯,那就這個的啦!
用完鱔魚麵再逛回頭,去了青草街拿了一杯青草茶,繼而一路的逛到“剝皮寮”右轉,大街上有個老店。
不是我知道他是老店,而是你一看也就知道是老店。老店才用老招牌,太和“餅舗”,這麼土的名字,現在那還作興在用的!
餅舗裡外,五花八門的沒有專科,除了沒有麵包土司,其它的小糕餅點心都是,只要一眼他店鋪裡的陳設,那種“老土感覺”就明白的說了他的老店資格。當然可以試試他的鳳梨酥,不過老頭是為了麻糬而去的。一般情況下,如果有逛到那附近,總是會繞過去帶盒麻糬回來。
太和的麻糬和花蓮“招牌”的那個不太一樣,外皮相對的有更軟綢一些,也同樣的不會粘牙齒,因為老頭偏好它的軟綢,而且人又在臺北的,所以會去太和。而太和的麻糬的另外誘惑,則是相對的有“便宜”,“麻糬”是這個老店有在賣的名產,而不是賣的伴手禮。
不過,你可別上網去查,“太和餅舗”也是有網頁的,但是在他網頁的產品列表上,你找不到“麻糬”!
(紅豆、花生和芝麻的三種餡,以麻糬來說,因為花生和芝麻無油不香,也就不會潤口,所以只有“紅豆麻糬”才能享用到麻糬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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