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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 是她的男人逃生的軟墊
2008/08/15 09:51:12瀏覽312|回應0|推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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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以前,從龜山數起,各地的國立國民雅房,每一處的女舍都滿到爆漿;

當年街頭有10多萬的通緝犯漫步,其中大部分都是媽媽級的,而成為世界奇聞。

這是因為當年有部用了20多年的法典,時過境遷的,但是相關條文忘了給適時的跟隨大環境而變更,

同樣的“法典”,名稱和今天的一樣,只是1984年以后,它的內容有“一點”不一樣了。

正是因為當年的內容有“一點”不同,所以很多人就會因為自己的票據“債信”問題而成為票據“刑事犯”、“通緝犯” 

然后,有一天,有一位“名人”號稱死了,但是即使是死了,也依然掛著人間的“刑事犯”的罪名,這樣入地獄的話,閻王會不太歡迎的,所以就趕著修法,三讀當一讀的給通過,這就是今天有“一點”不同的“票據法”。

蒼天以好生為念!

從修法通過的那一天清晨,國民雅舍立即就清空了大部分;街頭10多萬通緝犯,特別是那些母親們,從那個早晨開始,就再也不必躲藏在兒女的背后;至于先前曾經被這個法而判刑的,也從此可以申請“清潔的良民証”,而不再是“刑事前科犯”;

當然,相關的戶政資料裡,也清除了刑事前科犯的記錄。

至于和票據相關的“債信”問題,則回歸到它世界公認的游戲規則:“是債信而不是刑事”!

在那些年頭裡,男人為了避免自己“一家支柱”的“之主”變通緝犯,所以領用支票、公司登記的,就流行了用他的女人的“身份証”。

所以,案發了,女人被帶走啦!

法官一樣的明白道理的,可是法律條文更是明白的:“誰的名字誰擔當”,

雖然古話說的可是“好漢做事好漢當”,

但是在面對“刑事”的時候,男人已經為自己安排好了,拿他的女人當作逃生的軟墊!

又是20多年過去了,2008的新聞,也是名人的,

貴為第一夫人,竟然一樣的不能避免,而依然成為她的男人的逃生軟墊!

男人啊,誰來保護你心愛的女人?

我是說,如果那個女人是你所真心所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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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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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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