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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聽到健保的格局是在骨科,說那是“微創”手術,自費。
有理。
第二次聽到健保的格局還是在骨科,這次是“冷熱”之分,也是自費。
但這個自費如果合理,健保就有問題。
第一次的“聽起來”合理,是因為採用健保承擔的標準手術下,第一是手術的傷口較大,住院和復原的時間就很長,再來就是傷口的疼痛程度和疼痛的持續都要延長。
說實際的例子吧。
微創手術只要住院一天,第三天就可以正常動作,而標準手術要住院7天,半個月以後才能正常動作;也當然的,標準手術下的疼痛持續也就至少是一周的時間以上。
常態下,沒人會願意住院七天,更沒有人會願意承受疼痛七天,所以只要口袋還算夠深,自費也就是了。
這個情況至少都還可以算是合情合理。雖然搞不懂健保為什麼會願意承擔七天的住院費,卻拒絕總費用負擔較少的微創手術。
但是第二個事例所說的,情況似乎就不是這麼簡單了。
首先,這個標準手術的住院時間長,疼痛感較大。
在這些之外,大夫是這麼解說的:
標準手術是採用熱式骨水泥漿,因為手術的那個位置是脊髓,充滿了神經,所以熱式在凝固時的高熱,有可能會傷害到神經;冷式因為不會產生高熱,所以不會傷害到神經,而且冷式的住院只要一天就好。
還真的是住院一天,第二天上午大夫查房確認之後,護理人員就開始催促辦理出院手續,急迫的連該還給護理站的一樣東西,都是護理站之後打電話給要回去的。
請記得,這是脊髓部位的手術,即使它再小,手術也都還是在脊髓部位。
大夫既然強調了“熱式”“有可能”會傷害到神經,請問健保,這樣的手術為什麼能夠列表為標準手術?
就病患,其實應該說是就“國民”的角度來說,健保所承諾的一切,有可能在層次上稍微低一些,因此有“高效”“速效”“質量”這些需求的病患,自費承擔其差額當然是合理,但如果是“有可能會產生傷害”的模式,而依然的是為“健保負擔”的“標準”,而這樣的手術,對於無法承擔“巨額自費”的“國民”來說,就正是健保所承諾的。
如果評為“草菅人命”,看來並不為過。
關鍵是,對於“熱式”及“冷式”的對比,這是大夫的角度?
或者,這是健保所已知的事實?
如果這只是“大夫個人”的行為,除了說一聲“阿彌陀佛”+“感恩”以外,
接下來的問題則是從健保的角度問健保:“病患如果採用了自費的手術,這項手術的健保負擔的部分,又是如何去計算的”?
因為出院賬單上完全的沒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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