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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極度扭曲的“基本工資”
2018/12/12 19:51:05瀏覽954|回應0|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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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外勞和社會新鮮人面對的是同一個基本工資數字,那麼所規劃的教育投資的價值又是什麼?這個社會的薪資結構又是出了什麼矛盾?

問題不是出於具領基本工資的對象,而是這個社會已經將基本工資給扭曲,而造成基本工資扭曲局面的,正好就是這個社會的執政者。而其可能的結果,則是將這個社會,給與人為的階層分割。


先說“基本工資”的出生
勞動部的官網明白的說明,那是1930年“中國”對國際勞工組織「設釐定最低工資機構公約」的簽署。至於1936年所公布的“最低工資法”,從未施行,更在1986年予以廢止。而在那個期間,所遵行的則是1968年公佈的“基本工資暫行辦法”;進而在1984 年,以新制定的“勞動基準法”來含括取代。

在這裡,所存在的基本態度差異是其立法的“出發點”。
在“基本工資法”裡面,所定義的出發點是基於生活條件之所必須,但在“勞動基準法”裡面,則是由勞資雙方的平衡點來出發。

因為出發點不同,所以產生的互動影響和發展也就不同。
以1968年的暫行辦法來看,所規定的基本工資是600元。
10年之後的1978年,基本工資暫行辦法制定的基本工資是2400元。可以說話了,因為這一年的社會新鮮人應聘,實領的薪資是6900元。
再隔10年,1988年,也是基本工資暫行辦法,制定的基本工資是8130元,而在這個時刻,社會新鮮人的面談薪資中線已經越過18000元。

直到這個時刻,這些數字說明的事實依然是明白的,也就是“基本工資”所約定的是“維持基本生活之所需”,而社會新鮮人的起步薪資,則是工作酬勞與個人貢獻之間的平衡位置。二者的區分是明白的,而且有其各自意義。


但是就在這一年,在台灣新規劃的經濟活動刺激下,產生了大量的勞工需求,理論上,當勞動市場產生需求而供應緊張的情況下,是以薪資提升作為促進就業意願的手段,但是在這個時刻,資方所看中的供應方向卻是海外的廉價勞動力。

短視的執政者是基於什麼樣的理由拒絕了國內的憂慮聲浪,而徑行決定了“外勞政策”,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缺口打開了。而在台灣,類似的例證太多而不需要贅言,反正就是在天文數字的仲介管理之下,從低技術勞動力引進的起點,逐步的擴展到了幾乎全面的外勞進軍。在2018,單是官方的進入數字就已經超過71萬人。而實際的總數字已經幾近90萬人,這還不包括外籍配偶及大陸來的。

因為引進外勞,於是在1992年制定了“就業服務法”,而同年的基本工資,也大幅上調到了12365元,並且更規定了基本時薪,數字為51.5元。
而這個數字,在1997年,上調為15840元及66元。
再隔10年的2007年,數字分別為17280元及95元。

有趣的是在2014到2017,基本工資直接上調到20008元、21009元及22000元,到了這個階段,基本上,這些所謂的基本工資,已經遠遠的脫離了原意,它不再是“維持生活之所需”,而成為勞資的薪資基本約定。
2018年,再接著講基本工資上調到23100元,時薪則為150元。


如果將時間點訂在1988,就可以明顯的看見對於“基本工資”的解讀和定義的差異。在1988之前,基本工資規範的是:“工作酬勞必須要在這個數字以上”,是為法令的“下限”,在聘僱市場,資方則依據其所需要及對所聘用的人員的預期,而約定聘僱的薪資;
但是從1992開始至今,基本工資卻轉而成為了薪資的“齊頭式起點”,是基於社會現況,而決定的聘僱市場工資基準線,因此幾乎是凡所能見到的招工廣告,期所公開的薪資起點,都完全的依據了政府制定的“基本工資”數字。
所造成的結果就是從基本勞動力工作,直到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竟然面對的是同一個起薪數字,這樣的矛盾,還需要什麼口水來加以解析嗎?

關鍵時間點是2007年。
在2007之前的那些年,服務業的店頭招工廣告,依然和“基本工資”所定義的範圍有所區別,在“就業服務法”制定的基本工資還是時薪66元之下,徵人廣告上的時薪則是90元,而月薪則是19000元起跳。但是執政者的腦袋在面對外勞薪資相對差異及社會經濟的死沉氛圍下,竟然將時薪及月薪同步調到接近“行情”的位置上。
但是,既然經濟死沉,資方當然無力去做相應的薪資及工資的調漲,因此,就從2007年開始,衙門所公告的“基本工資”就成為了招工時的“法定薪資起跑線”。各行各業的,起薪數字就都完全的都依據了“官方公告”為準。

到2017,恰好又是個10年,2018 的最新官方數字分別是23100元及150元。
23100元,這正是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在過去10 年的就業起薪數字,150元的時薪,則幾乎囊括了所有服務業的新進人員,以及大部分的資深從業人員。

但是,這個動作,除了讓“統計數字”躍進以外,對這個社會所產生的傷害則是無形的。

我們難以理解,一個採行資本主義的社會,為什麼會拿出社會主義的手段來制約工作薪資酬勞?

“基本工資”,在原生的意義中,所要約的是保障人類在工作中,其所獲得的工作酬勞,必須能面對他的生活之所必須。但是在今天的台灣,執政者卻讓“基本工資”無限延伸的終而成為這個社會的薪資規範。

二個不同領域中的適用對象,卻在對民生無能的執政者手中,極度扭曲。


至於其所造成的荒唐結果,其中之一是從事服務業的本勞,每月實領的薪資金額,竟然少於外勞。已經不是新聞的事實之一是“工時減少”,所表現的是二個方面,例如其一是原來工作6小時,現在縮減為5小時;另一個形式則是原來排班6個人,現在改成5個人,因此在時薪數字增加的表象下,每月累積的工時“總時數”反而減少,因此所具領的薪資,不但是沒有增加,反而可能會減少。

但是相對的,外勞沒有工時的變化,當公佈的最低工資提升到23100,這71 萬的外勞所領的薪資,就是23100元。

不妨問問全台灣各公司行號的人事主管,如今的大學畢業生,起薪又是多少K?
或許,衙門所頒定的“基本工資”,就正是那些接受了16年教育之下的“勞動人口”的工作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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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正熱火的吳寶春麵包店,也正是基本工資的最佳範例。
在新聞熱火之前,他是以22K來徵人,店內資歷19年的店長,也只有26K,但至少,他的資歷還有“價值”。
但是就在麵包店上了新聞成為焦點之後,他們立刻宣佈調整為26K起薪,重點是“年資歸零”,從進吳寶春的店開始,重新算起。

所以,當基本工資,也就是外勞的工資,也就是定義上的“維持生活之所基本”的工資,是23100元的時刻,19年資歷的師傅,其價值也就只值2900元。

即使是以26K為這個社會的薪資中線,23K是官方的基準線,請問,26K的每天能夠多吃一個半吳寶春麵包店的麵包,這樣的生活條件,與23K所定義的基本工資之間,其所能產生的“生活質量差別是什麼”?
如果在條件水平上是一樣的,是同一個階層之間的範圍,那麼23K到26K之間,具領這個數字薪資的本土勞動族群,可能就不止是30%.
不幸的是,在政府制約的數字和行為規範之下,正在這方土地上經營的資方,在過去的20年裡已經證明了沒有改善薪資條件的意願,進而在可預見的未來,也同樣的不會有這個意願和動力,那就表示了“切割”的正在進行和其持續。

吳寶春的麵包店只是恰好在這個時刻進入了這個主題之中,但他恰好也正是今天這個社會的薪資結構鏡子,而引導著這個進程的,正是咱們大有為的政府衙門,是在“開放外勞”政策決定的那一天,就已經知道將發生的進程。

2019年的年底前,基本工資會再宣佈調整一次,在政府的英明領導下,讓這個社會中的勞動階層有“更多的人受惠”,或許,屆時麵包店的26K將依序的淪陷成為“基本工資”的規範數字。

麵包店一樣的會繼續的開下去,一如淪陷成為“基本工資”的階層也會繼續淪陷,只是人數倍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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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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