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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聳動的刺死店員新聞,接著是看到辣椒水的高調,但就是沒有人談及“為什麼”? 要說這是暴戾,那只是形式上的不同,而實質上,新聞每天每刻所報導的,為了競選而漫天蓋地的,難道就不是暴戾的表象? 三十年,那麼辣椒水呢?
從“我強烈的建議”到“我負責”直到“不然要怎樣”,從互揭瘡疤的生死鬥到堅持說不,從棒球棍的“合法”到“辣椒水”,為什麼這些都不說是暴戾的形象?當對峙發生的時候,我們從來就沒有看見過英國那種“綠色沙發上排排坐”的優雅,從麥克風到椅子,從卡脖子到拳腳,對峙之下,誰聽見過滿堂哄笑下的反對?
或許,那一年的那個夜晚,三台聯播的畫面才是真實的答案面,是已被塵土所掩埋下的木棍加上石頭的啟示。既然這就是五十一所必須接受的局面,那不也就只有捏著鼻子繼續看下去了。 但或許,電視新聞影片應該先提供“正確使用辣椒水”的教學。 別以為那個玩意兒噴到眼睛好玩,上了法院翻條款,這個蓄意之下的“傷害罪”和“防衛過當”,依據流行,可能也需要恭請“上大夫”“釋憲”。 不過不問就知道,上大夫會說是憲法上沒有對這個事兒做“定義”!
如果噴辣椒水是合法自衛,那麼拿起棒球棍不也是合法自衛? 去問問吧,體育器材店,如今最夯的買賣是什麼!可能明天的汽車促銷廣告之中,贈品主流就是“鋁製棒球棒”還是“台灣製造”的,然後呢,二輪車前面的茶飲架,跟著也會改成棒球棍架。 難道這樣的對峙手段,就是今天的社會“導向”?
算了,這個新聞不好看,還不如彩虹頻道,但是連彩虹也都沒看頭,千篇一律的除了畫面清晰之外,還比不上TP。
對了,要說TP,要說痞子英雄,那才是“門檻高”!這個真值得拿來說說,比看對峙,比看暴戾有趣多了。 那部好萊塢的電影,神槍手幫著律師主張“正義”的那部,當壞人被私刑之前說的名言,反過來就是:“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正確的人”。 哈,這不就是老古人說的“天時”“地利”“人和”! 好了,有了這三個條件,那麼接下來呢? 老天爺讓大地長出來大麥,總得有那個技巧去“利用”吧,所以要成為TP的痞子英雄,可不是有膽量有衝動就行,就是還得要有那個本事技巧的,不是嗎? 所以,… 噯,要說辣椒水棒球棍的“適當使用時機”,也是有點難啦,以後進超商,1.5米都不夠,得至少隔著2米加上面罩式防疫戴著。!
天知道,這是寫的什麼玩意兒,發的什麼牢騷了。 電腦檔裡面的那個長篇小說,從開始寫都有一年半了,說完成也可以說是早已完成,但是說修潤,這也不知道是已經用了多少時間,那是在幫文稿化妝,還沒完的啦! 不過WORD說已經有二百萬字了,這不就有點像是那部“捲土重來”的電視劇,演了“上千集”還死不了的那部,意思就是讓你真難忘的!算了,人家那個數一二三就起立的可不能隨便亂批評,對峙下的出局就是明白。 也是老古人說的:“惦惦ㄟ呷三碗公”。 吃飯,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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