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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2 00:19:31瀏覽1727|回應5|推薦115 | |
高中時代就跟父親學習開車,父親一直告誡我:「開快車很容易,不需要技術只需將油門重重踩下胡亂往前開就可以了,往往忽略了他人的安全與感受,在道路上是很危險的行為,稍有不慎很容易出事,若狀況有可能害一個家庭破碎,而且也將毀了自己的人生,所以開車要依規定速限行駛,千萬不要在道路上「飆車」。 可是開慢車又要穩就不容易了!因為必須有相當良好的駕駛技術才有辦法好好的控制油門,要將車速控制在規定的速限內穩穩的行駛,必須有良好的氣度與修養,要能夠隨穩當的駕馭車輛,如此才能讓乘客感到舒適與安心,我們自己也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家。 本來車子行駛在道路上就有許多的風險存在,我可以控制自己的駕駛行為,將駕駛水準提昇到最「優良」等級,做一個有水準的汽車駕駛人。雖然自己小心翼翼的駕駛,總還是會碰到一些鹵莽駕駛者,其隨心所欲的橫衝直撞,完全不顧他 人安全的危險駕駛行為,往往把我嚇的「魂飛魄散!」緊張的情緒久久難以平復,而免不了的會在車上痛罵他幾句。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常常遇到那種故意跟的很近的大貨車,就在我必須和前車保持一些安全距離而兩側車道有車無法切換車道的同時,跟在後方的大貨車除了猛按喇叭外還將車子更加貼近我的車尾,說實在話大車緊跟在後的「壓力」真的很大,其實高速公路這種狀況很頻繁,我十次上高速公路最少有九次會遇到這種狀況,除了祈求上蒼保佑外,還能怎麼樣?我想那些人根本不怕被罰吧! 還有,遊覽車也有居多的駕駛人喜歡把車頭跟前車貼的很近、很近,想當然爾就是「逼車」嘛!貼的近就是想讓前車產生壓力而讓出車道!是純粹憑藉著自己的車大而為所欲為?還是有其他的想法?而行車紀錄器似乎並無嚇阻作用,也只能當作出事後的責任釐清的證據,我們都知道,速度越快撞擊後所產生的傷害越大,然而一旦「出事」再來釐清責任就來不及了也毫無意義。 除了「跟車」「逼車」…外,隨意的變換車道也是很令人害怕的危險駕駛,這方面是大、小型車都有的行為,而且為數也不少。真的不曉得在高速公路上如此危險駕駛能爭取到幾分鐘的時間?又能夠多賺多少金錢?難道,不知道!高速公路上一點點小疏忽都有可能讓此生再也無法到達目的地,更甭說想爭一點點時間能賺個千兒八百元的。
在道路上遇到他人危險駕駛的時候,我總免不了叨唸幾句,一洩心中因驚嚇的不滿情緒,也希望讓孩子知道,危險駕駛不僅害人也害己。待他日孩子長大後無論開車、騎車都必須秉持「安全第一」的駕駛觀念,除了注意自己安全外,更要注意到所有用路人的安全,因為每一個人的道路使用權是一樣的,必須遵守一樣的規定。當然,我還會將父親給我的觀念「開車需要有良好的氣度與修養,才能夠在規定速限內穩當的駕馭車輛」對孩子訴說一翻。我知道!他們現在可能聽不進去,但我相信總是會有影響的,就像當年父親的駕駛觀念對我的影響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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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