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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5 08:13:58瀏覽663|回應2|推薦15 | |
核四續建與否吵得沸沸揚揚,人人都有自己的主張,我當然也有,不過先請看看下面這篇文章,猜猜看是誰寫的,是何時的投書或專欄? 核四公投 民主政治有四個要素,分別是:主權在民、政治平等、大眾諮商、多數決。所謂「主權在民」就是國家政策走向的決定權在於人民,由人民的意向、力量來決定法律政策,甚至於我們心目中理想的行政首長。但是,現代社會人口眾多,人民不可能天天聚起來開會,眾多的意見也需要被統整來異中求同。因此,「代議政治」是現今民主國家所普遍採用的制度。所謂的「代議政治」就是由人民選出代議士(立法委員、縣議員…等等)和行政首長(總統、縣長..等等)讓這些公職人員代表人民進入政府做事,例如:制定法律、審查預算、監督政府..等等。 所以,這種代議政治是經由對「人」投票的制度來運作,而人民依舊缺乏對「事」的直接決策權,因為選出來的公職人員畢竟不是人民的「分身」。公民投票意謂:人民針對事而非人,以直接投票決定贊成或反對。而這事包括了國家層次的法律議案、公共政策、憲法議題、以及地方上的事務。 憲法保障人民的創制、複決權,現在我們也擁有相關法令。而該法令已具有一定程度的公民投票意涵,只是行使範圍沒有公民投票的範圍大,可稱為「限制性的公民投票」,而現在民進黨希望實施全面性的公投,所以他們積極促使公投法通過,但因公投並未入憲,再加上朝野沒有共識,是否能夠通過還是個未知數。由此可見,公投是需要法源的。 核四是否應該興建,一直分成兩派在爭執。一派的理想為非核家園,因而提出核廢料的難以處理、以及未來電力絕對不虞匱乏作為理由,希望停建核四。另一派則認為,隨著科技的發達,核電廠的安全性已相當高,核廢料也可以妥善處理。若興建核四,只要執政黨用反核的精神將核四建到完美無缺、將風險降到最低,所獲得的經濟利益絕對超過停建核四。雙方各有一套說辭,我也不知道該相信誰。不過前一派舉「車諾比事件」作為反核的原因,倒是讓我詫異於舉此例的失當性,更讓我懷疑他們的專業性。 不過,吵歸吵,到最後不是通過核四續建了嗎?我不懂為什麼又要公投交由人民決定?那麼之前的共識到底算不算數呢?依據執政黨的說辭:以投票的方式才能落實真正的民主。但以投票的方式決定政策,不但不是民主的全部,而且只是一種不得已的解決方式。若朝野能夠藉由協商、溝通、妥協,達成共識,民主的價值顯然已經體現,那麼還需要投票嗎?所以核四議題交由公投決定,顯然是逃避朝野協商的過程。 再從另一個的角度看:當初國民黨執政時決定興建核四。當時再野的民進黨執意要停建核四,反對以公投來決定。現在,換他們執政了,一開始因違憲停建核四遭各方反彈,後來只好續建核四,現在又翻臉不認帳,要以公投重新決定。這樣反反覆覆,卻忘了國內外的許多廠商都參與其中,我們的搖擺不定是否會讓我們的國際形象受到損害?更何況,民進黨將公投法和公投決定核四議題的實現定在年底,屆時本來就是立委選舉的時程,顯然著眼的只是政黨競爭的勝負。 其實,公投法不是不能通過,而是公投的議題需要審慎訂定,並非大小事都能拿來公投,尤其是早已經立法院通過的政策。無論如何,核四是不能拿來公投的。 台灣的民主走到這一個地步,實在很可悲。為了一個核四公投議題,吵吵嚷嚷數個月,都不全然是為了人民,其中還參雜著政治利益、策略、競爭,真覺得只有「荒腔走板」四個字才能形容。 不好意思,勞您費神閱讀,這是小女在2001年寫的,那時她16歲,公投法尚未通過。絲毫沒有炫耀的意思,我在電腦內搜尋自己所蒐集的核四相關資料時發現這篇文章,一開始以為是過去複製留存的報紙專欄,後來由路徑尋溯至儲存兒女資料的檔案匣。
我讀完這篇文章方察覺是女兒高中時寫的,情緒一時變得複雜,政客們醜陋的行徑被一個高中生輕易地看穿,同樣的政客仍主導著國家發展。而我的女兒,以生命初始所賦予善良、單純的雙眼與心靈,目睹這一幕幕不堪的現實而成長,我不敢揣測她的心路歷程與現在的心境,她成熟了?世故了?視而不見了?仍保有赤子之心?……。
反核媽媽們喊出動人的口號 –「要孩子,不要核子!」,其實,核電廠對孩子們最可怕的影響不在於核災與輻射線,而在於成人世界的醜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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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