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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9 09:23:42瀏覽1513|回應1|推薦14 | |
民間機構鴻海、佛光山擬捐贈新冠病毒疫苗給政府,政府說:「拿授權書來!」,人們一頭霧水,好心捐贈疫苗需要甚麼授權書?我也不懂,就花了一點時間研究,簡單說明給朋友們參考。 疫苗一定是賣給政府,但德國BNT疫苗的大中華地區(大陸、香港、台灣)的代理權已由大陸藥商取得,我政府不願向其購買,東洋公司想替政府解套,去年九、十月時就與德國BNT接洽爭取台灣地區之代理權,如此,我政府即可經由東洋公司購買BNT疫苗,而無須向中國藥商購買。 要獲得某一地區之代理權必須承諾足夠之銷售數量,BNT與東洋簽訂之有條件授權書載明,台灣地區可購買至多三千萬劑,東洋請政府承諾購買數量,政府僅承諾購買二百萬劑,東洋因而放棄成為BNT台灣地區代理商之努力。 要獲得任何商品之代理權,必須預付大筆金額與承諾銷售數量,才能獲得代理授權書。所以東洋董事長林全曾說:「這不是吃我豆腐嗎?」意指政府僅購買二百萬劑,這麼小的數量,東洋怎好意思要求BNT給予代理權? 回到鴻海、佛光山捐贈疫苗之事,他們只是好心想要捐贈疫苗給政府,又沒有要成為代理商,政府不趕快協助洽談,還要他們拿授權書來,這些領取民脂民膏的人是怎麼回事?我想詛咒他們。 政府買不到疫苗完全是自己不按照商業規則,或是根本無意購買,說甚麼有人不希望台灣太高興(陳時中)、中國阻撓、台灣非聯合國會員國…都是藉口。一般的事推諉,或有些壞心眼也就罷了,這可是人命關天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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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