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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慈庸,年輕人的好榜樣
2020/03/02 10:56:29瀏覽1055|回應0|推薦19

37歲的洪慈庸當過立委,現在又被聘為立法院顧問(月薪十二萬元),表現傑出,足堪表率,年輕人若要向她學習,就要先了解發生在她弟弟《洪仲丘》身上的悲劇:

2013年7月,下士《洪仲丘》因違反軍法與軍紀(偽造體能測驗成績單、拒接值星班長勤務、攜帶有照相功能的行動電話和MP3隨身碟)被關禁閉,禁閉期間在操練時突然身體不適送醫不治,是一起不幸的意外死亡事件,卻被民進黨操弄成「政府殺人!」,掀起了「白衫軍」運動,最後導致軍審法修法,在承平時期,將軍人審判從軍法體系之軍事法院部份移至司法體系之普通法院。從此以後,國軍成了百姓,因為軍紀再也無「法」可維繫了。

洪慈庸當時每天戴著口罩向媒體「控訴」政府,讓有心人與民進黨藉機顛倒是非、欺騙社會,重重地鞭撻了善良的風俗與價值觀!

洪仲丘意外死亡是個不幸的悲劇,我們為其悲痛,但他並非軍方或政府害死的,以其違反軍法與軍紀之行為,關禁閉已是寬容之處分,禁閉期間也未曾被施虐,鬧事者將事件說成「政府殺人」,其心可誅!

那是誰害死了洪仲丘?是他的家人,洪仲丘的姊姊、父母、舅舅為何沒有教導他如何做人處事(服役時必須遵守軍法服從軍紀)?為何不要求他保持健康的身體(他的體重98公斤,身高體重指數嚴重超標)?如果他不違反軍法與軍紀,如果他的身體健康一些,悲劇就不會發生。

他的家人害死了他,還利用他的死謀取利益,洪慈庸當了立委(其舅舅原先也想參選),現在又被聘為立院顧問,真是好樣的!為了謀求黨與個人的利益,不惜破壞善良風俗與國家制度的民進黨,更是好樣的!

如果朋友們不認同我的見解,請檢視同時期另外兩個不幸的事件:

事件一

2012年12月17日海軍陸戰隊66旅戰車營17日演訓時撞到官兵,造成1死4傷。死者黃俊瀚(24歲),畢業於台灣中山大學機電研究所,是才入伍兩個月的新兵,他遭戰車輾過,當場死亡。

事件二

2011年震驚全國的雲林縣葉小妹遭姦殺案,兇手林國政從一九九六年在沙洲地性侵國小女童入監服刑,二○○二年假釋期間又強姦女大學生,再度入獄。二○一一年他在服刑十二年後出獄,但不過一個月,就連犯兩件強盜夜歸女子案,再犯姦殺葉小妹妹案。可見監獄教化對林沒有用,應該判死刑。但今年六月,最高法院開完生死辯論庭後,罕見地自為判決,將林國政從一、二審的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被戰車輾死的黃俊瀚沒有犯錯,完全無辜,死亡全是軍方的疏失,有意外,也有訓練、紀律與管理(老兵欺負新兵)的問題,黃俊瀚較之觸犯軍紀的洪仲丘是否更值得同情?

而被姦殺的葉小妹更是可憐,花樣人生才剛起步即悲慘地殞落。此案國家的疏失更大,歹徒多次犯案入獄,獄政未產生教化作用,讓其不斷傷害無辜,司法也未還葉家人公道,民進黨可曾為葉小妹伸張正義?

民進黨為觸犯軍法與軍紀意外死亡的洪仲丘要求政府首長道歉、嚴辦涉案者、改變軍法制度,而對上述,及其他更值得同情的被害人卻默不作聲,道理何在?只因為那些受害者的家屬不像洪慈庸一般操弄悲情、顛倒是非,與你們屬性不同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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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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