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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10:16:32瀏覽1010|回應1|推薦29 | |
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被削減,是一種「合法的掠奪」,較之歹徒的掠奪更惡質,受害者無法報案,還被掠奪者以貪得無厭羞辱。我寧願被削減的退休金是被歹徒奪走,至少,那些錢有人使用,我可以譴責與報警,而且,歹徒要躲藏,不敢來羞辱我。法官們,你懂嗎? 我一直認為無悲憫之心者不可擔任司法官,否則,不只是國家社會之禍,也非其個人之福。 俄國文學家《索忍尼辛》因批評史達林而入獄,之後被驅逐出境,曾在美國居住了十餘年,他對「民主社會」提出以下諍言: l 隨著國家壯大、社會繁榮而來的,往往是道德勇氣的墮落。社會精英為了確保權利、維持現狀、保護既得利益,很容易就忘了正義、公理、體諒與同情。 l 社會精英往往在權位前噤聲,在無知的弱者前咆哮,失去了明辨是非的勇氣,辜負了做為社會良心、標的與榜樣的責任。 l 法律由人訂定、由人解釋、由人執行,所以也往往由人操弄。 l 在沒有法律規範的獨裁國家裡,處處是危機,但在一個只有法律而缺乏其他規範的國家裡,處處是陷阱。道德勇氣的缺乏,往往就是用法律做擋箭牌、遮羞布,合法的貪污、合法的誹謗、合法的掠奪,甚至合法的謀殺,在各國的例子比比皆是。 l 在不同的歷史、地理、文化與體制的國家與社會,仍有一個最大公約數,就是人性:是同情憐憫的心懷、是不屈不撓的勇氣、是不受拘束的獨立精神、是超乎物質靈性上滿足的追求,是宏觀與遠見。 法官們,你心有戚戚焉嗎?或嗤之以鼻? 政府違背了承諾與法令規定,蠻橫削減軍公教人員的退休金,卻連以當事人為受文者,說明處分內容的公文都略去,而訴願決定也違背法令規定之期限。人民受盡羞辱與委屈,只能向法院尋求公道,也給法官一個維護真理的機會,換來的卻是沆瀣一氣的冷言冷語。法官們,你心中還有正義、公理、體諒與同情嗎? 法律不能自外於情理,裁定書與判決文通篇法律文字見不到一絲人性,駁回理由完全違背常識與經驗,還以可領取的金額做文章(那金額與法官終身領取的國家俸祿相較太寒愴),令聲請人情何以堪!法官們,你可有一絲同理心?以法律推翻常識,你不覺得荒唐嗎? 法律由政府訂定,不願執行現有法令,就再訂新法推翻前法且溯及既往,法官們居然配合演出,見不到明辨是非與維護公平正義的勇氣,令人歎息!法官們,你擔任司法官的初衷還在嗎? 司法案件的當事人,無論原告或被告,在法官面前一律恭敬卑下,法官是最大的權勢者,所有擁有權力與財富者,到了法官面前也要低頭。法官領取優渥的國家俸祿,而且是終身職,如此保障是希望你們維護公平正義,你們駁回退休軍公教的假處分聲請,就如同「在權力前噤聲,在弱者前咆哮」,不是嗎? 「法律由人訂定、由人解釋、由人執行,所以也往往由人操弄。」無悲憫之心的法官們,國家優渥的終身俸祿賦予你們的職責與期待為何?遠離人性的法律對社會何益? 法官們,初衷還在嗎?人在公門好修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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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