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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5 00:46:20瀏覽1414|回應0|推薦15 | |
「幸福」在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中是「攸關品格的事」,也可以說是「論品格之學」,人一但有了好的品格,他就是快樂的、幸福的、成功的,而這些有就是人生的目的。亞里士多德主張人生的目的在於追求幸福,而追求幸福在於「善」,尤其是「至善」的獲致。他在還沒有指出「至善」是何物之前,先為它訂定了所需要具備的條件;接著指出哪些不符合規定不可以稱之為「善」,不是人的幸福所在,最後再確定人類幸福所繫之「善」的身分。 一、構成幸福的條件 1. 圓滿明確地即自給自足,也就是說最後即是目的,而不是獲得其他目的之間的目的。 2. 必須是眼前真實與實際之物。不可以是可能獲得但實際上又不能獲得之物。 3. 必須是一種屬於人所固有的級最高的活動。 4. 能夠使人成為好人的東西。 5. 它所接觸的興是最高尚的東西。 6. 是長久的,固定不容易失落的,短暫之物不能使人幸福快樂。 7. 必須要帶給人最大的快樂和享受,尤其是精神上的。 8. 必須不會給人帶來不幸及災禍。 9. 必須其本身是最珍貴的。 10. 在獲得它之後,人所過的幾乎是神靈的生活,其生活被公認為最幸福的。 而亞里士多德也認為,只有靜思冥想的生活才能滿足以上的條件。他認為,既然幸福是一種合乎德行的活動,那麼,如果說幸福是與最高德行符合的一種行為,就是合理的了;而這個德行應該是人們心靈最好一部分的表現。不論它是屬於人的理性或是別的東西,不論它是什麼,它有天然的權力來統治人和指導人,並對於高上及神聖的東西有深刻的體會,或者它本身是神聖的,或者只有我們心靈中最神聖的東西。 二、不具備真幸福條件之物 亞里士多德主張人僅能獲得在其有限能力的範圍內所能獲得的善。善的種類分為很多種,例如: 1. 極尊貴的、最值得重視與珍惜的,如理性德行、心靈,這些東西的含有某種 神聖的成分。 2. 值得讚美的,如倫理德行,它們能使人為善,使人成為好人。 3. 值得追求的,如正義,及某些其他的倫理德行。 4. 有時值得追求的,如財富、權力、能力、榮譽、地位。 5. 有目的意味的,如健康。 6. 為了達到目的方法的,如藥物。 7. 屬於心靈內在的,如德行。 8. 屬於肉體的,如健康、美貌。 9. 屬於外在的,如財富。 10.屬於精神的,如精神、學問。 11.屬於物質的,如金錢。 12.屬於精神與物質得混合物,如娛樂。 以上為亞里士多德認為實際及可能是至善之物。他排除了一些一般人可能會認為是至善的之物。 一 、財富不是至善之物,在某種意義上來說財富可以是好的,因為其本身可以提供人們快樂與合乎道德的生活,但它並不好,因為其本分並非目的,而只是為了達到目的之方法而已。人們都是利用獲得的財富換去其它物,因此人絕對不是為了金錢本身而去追求金錢,乃是利用它去購買其他所需要的東西。人若不利用金錢去換取所需,其本身即是毫無價值,就像廢紙一樣,即使用有它也沒有意義。 金錢也經常為人帶來不幸和痛苦,有些富人比窮人更不幸,雖然在物質上的生活無匱乏之虞,但精神上卻是空虛與苦悶。 二 、肉體的享受不是至善,它不是人所獨有的,禽獸對它亦有強烈的欲望,所以 這種享受,與其說是人性的生活方式,毋寧說是屬於低層次的奴隸與獸性的生活方式。色慾雖然能夠促進種族的繁衍,但是假若不知節制,也會帶來諸多的不幸。 三 、名聲、榮譽、地位、權力,此四者不是至善,這四者皆為人心所嚮往,但是權力會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利,使人絕對的腐化。古人說:「樹大招風」,「人怕出名,豬怕肥。」及「無名一身輕」,這都是在警惕人們,即是擁有了,到頭來只是留了個虛名,不過是天上的浮雲,瞬間即消散無蹤。聖奧古斯丁在經過世間的種種歷練之後,也嘆惜的說道:「世上的榮華富貴猶如過眼雲煙!」。 四 、道德不是至善的,雖然到得比其它物尊貴,然而就其本身而言,也不過只是一種方法而已。至於其他的智慧、健康、容貌、長壽、多子多孫等......也都不是構成人幸福的至善,因為它們都只是方法而非目的,不能夠持久,瞬間即逝,故不能完全滿足人的欲望。 三、 具備真幸福條件之物 亞里士多德分析了人的各種功能,人即是生物,有與植物相同之處,需要營養、發育,生長與繁殖,最後死亡的功能。人有知覺,這也是與禽獸所共同擁有的,因此不是人所獨有的與最完美的。那麼,什麼是人所獨有與最完美的功能呢?亞里士多德認為是「理性」,人具有某些神聖的內涵,而理性乃是神聖的,每一個人都有理性,它是我們生命中最至高無上的,同時也是內在的最佳成分。人生的真幸福所在乃是至善,擁有它方為人生的最終目的。 四、 伴隨幸福的事 1.善與快樂 亞里士多德認為快樂絕非善與邪惡,而是一種順乎本性的活動,它伴隨著人的自然或正常活動,因為每一個活動均會產生其自身的快樂。既然每每一種活動均會產生其自身的快樂,那麼,快樂也應該多元化的,其價值有就不一致。 由靈魂所產生的快樂不會有過分之虞,由肉體的活動所產生的快樂則必須由合理來支配。因此,快樂的真正價值不在於其本身,而在於產生它的活動。 2.友誼 亞里士多德認為一般人的愛好有三種根據,分別為「利益」、「娛樂」、「道德」三種不同的友誼,有些彼此相愛的人,願意對方得到好處,尤其是道德方面的好處;有些則為了利益的緣故,不為別人只為了自己能從對方得到一些好處;另有一些人則為了快樂,他愛對方完全是因為對方有用或者是令人快樂。 友誼的定義是共同的生活或者是共通有無,人對於自己的朋友如同對自身一樣,因為真正的朋友本來就是「另一個自我」。人人都願意自己的朋友分享自己的職務,所以每個人在朋友的伴同之下善用時間來追求最快樂的事情,完成朋友所喜愛的事,享受與友好共處的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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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