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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9 22:50:52瀏覽11555|回應31|推薦73 | |
◎稅務問答/寺廟點光明燈‧不得列舉扣除 永 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答覆:信眾到寺廟點光明燈或安太歲支出,因寺廟有提供服務,應非屬捐贈性質,寺廟不能開立捐贈收據,信眾自不能將上開支出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該所說明:慈善機構或團體如符合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之規定立案登記者,納稅義務人對其捐贈得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第1小目規定;惟納稅義務人以指定用途名義所為之捐贈,如捐贈收據所列項目之「法會、梁皇懺、光明燈及安太歲等」係勞務提供之對價,不得適用前揭扣除規定。 【 *********************************************************************** ◎小心誤報稅‧點光明燈不能扣除 報稅季來臨,財政部歸納幾種誤報情形,包括民眾常將點光明燈費用列報為捐贈進列舉扣除額中,還有醫藥費支出領有保險給付部份沒減除,或將長期看護費用列為醫藥費支出。 報稅季來臨,今年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有一些新變革和去年不同,包括軍教薪資所得恢復課稅;放寬扶養「其他親屬」年齡限制;新台幣200元以下小額退稅,主動退稅無須申請;以及增加幼兒學前扣除額,並新增繳稅管道。 財政部還歸納幾種常見的誤報情形,提醒民眾避免,包括列舉扣除額中,將點光明燈費用列報為捐贈,但其實到廟宇點光明燈不能列報捐贈;還有醫藥費支出領有保險給付部份沒有減除而全額列報,也是常見的錯誤。 財政部另指出,目前長期看護、坐月子等費用都不能列為醫藥費支出。 其他的誤報情形還包括,免稅額部分,所得年度無婚姻關係的誤報為夫妻;另外,年滿70歲以上其他親屬,不能比照直系尊親屬申報免稅額為12萬3000元,請民眾留意。特別扣除額誤列報本人、配偶或受扶養兄弟姊妹的教育學費列特別扣除額,也很常見。 財政部表示,在所得額部分,民眾出售房屋誤以為可自行選擇有利的標準申報,而短漏報財產交易所得;執行業務者漏未填報執行業務所得;執行業務者帳載收入已減除成本費用的所得誤填於收入欄,導致重複減除成本費用等,都是常見的誤報之處。 【 ◎點光明燈報稅扣抵? 收據類型有差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3/01/09 點光明燈也有「報稅小撇步」。民眾點完光明燈後,寺廟若開出「光明燈收據」,因屬「提供勞務的對價」,納稅人報稅時不得扣抵;寺廟若比照捐贈香油錢開出一般收據,納稅人報稅時就可申報捐贈列舉扣除額。 年節將近,不少民眾紛紛去寺廟點光明燈或安太歲,以求全年平安。財政部官員表示,民眾點光明燈或安太歲,廟方相對有提供誦經等勞務服務,並不是無償的捐贈性質;因此,寺廟開立的收據並非捐贈,納稅人不能將這筆支出列為捐贈列舉扣除額抵稅。 不過,官員透露,納稅人如果是隨喜捐贈香油錢,並且取得寺廟開立的捐贈收據,就可申報捐贈列舉扣除額;民眾點光明燈或安太歲後,寺廟若開立一般收據,「未註明是點光明燈或安太歲」,該收據就可以抵稅。但官員說,捐給寺廟或其他公益慈善團體,個人捐贈扣抵總額不能超過總所得的兩成,公司上限則是一成。 官員也表示,不是所有隨喜布施的捐贈都可列舉扣除,如果受贈的慈善機關或團體未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就算納稅人的確有捐贈且取得收據,還是不得作為捐贈列舉扣除。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說,依據「宗教團體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認定要點」,宗教團體舉辦法會、研習營、退休會及為信眾提供誦經、彌撒、婚喪等服務收入,非屬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由於一般信眾到寺廟點光明燈或安太歲,無非希望藉寺廟法會、誦經,以求心靈平安,點光明燈非屬銷售貨物或勞務,不課營業稅。 ***************************************************************** ◎避免補稅 4大易犯錯誤報你知 扶養親屬免稅額、文化團體捐贈列舉、醫藥費及保險費扣除額等算清楚 【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雖然網路報稅已相當普遍,但申報列舉扣除的民眾,仍須清楚免稅額、扣除額等規定,避免報錯稅。國稅局官員表示,綜所稅申報時常見的錯誤,主要包含列報扶養親屬的免稅額,以及列舉文化團體捐贈,和醫藥費支出或保險費扣除額等,都可能重複申報並因此遭到補稅。 先談免稅額部分,國稅局官員指出,常見的錯誤包括:所得年度沒有婚姻關係,卻誤報為夫妻;列報扶養年滿70歲以上的「其他親屬」,如叔、伯、舅等,免稅額為8.2萬元,常發生錯誤是,納稅義務人比照「直系尊親屬」例如父母或祖父母,以12.3萬元進行列報。 此外,民眾農曆年間常到廟宇點光明燈或安太歲,祈求平安,該筆費用並不能列報捐贈並作為扣除額。理由是:國稅局認為廟方有提供服務,屬於對等勞務關係,因此無法認定為捐贈。 至於列舉醫藥費支出扣除額部分,國稅局提醒,必須留意是否已先扣除保險費理賠給付的部分,避免誤將全額列報。保險費也是常發生錯報的一項,稅務單位表示,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的保險費,是不能申報的,只有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才可以申報,且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必須在同一申報戶內。 購屋貸款民眾最常發生的錯誤,是誤將實際發生金額或最高限額30萬元,列報為利息支出。實際上申報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時,應先減去儲蓄特別扣除額,且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課稅年度必須在自用住宅地址設籍。 既然報稅很容易出現上述錯誤,一旦報錯時,該如何是好?國稅局表示,納稅人如果報稅後才發現申報錯誤,可重新填寫一份正確申報書,補辦結算申報;採用網路申報,只要重新上傳申報資料即可。但如果已經超過報稅期限,就必須以人工書面方式辦理更正。 ******************************************************** ◎10招「節稅小撇步」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今年報稅前,納稅人應該先精打細算,本報提供十招「節稅小撇步」。 一、爭取扶養名額,扶養免稅額每人八萬兩千元;扶養年滿七十歲以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為十二萬三千元。但兄弟姐妹若爭取扶養父母,必須先行協調,否則先申報先採算。 二、去年購屋房貸可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每戶每年上限卅萬元;但房貸利息要先扣抵儲蓄特別扣除額,餘額可申報房貸利息扣除額。 三、家有五歲嬰幼兒,記得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兩萬五千元扣除額。 四、賣屋賺錢的納稅人,扣除購屋及其他成本後的售屋所得,如果高於評定現值,可依評定現值申報。反之,售屋所得若低於評定現值,則按實際財產交易所得申報。←2者擇低 五、售屋後兩年內若再買自用住宅,可享「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附上買賣契約及權狀,可申報扣抵之前已繳納的財產交易所得。賣屋若賠錢,納稅人可檢附買賣房屋的契約書,向國稅局申請核發財產損失證明單,損失可扣抵未來三年的財產交易所得。 六、去年結婚或離婚者,今年可分開或合併報稅,選擇最有利方式申報。 七、房東可以申報整修、裝潢費,但報稅時要據實申報租金收入。 八、去年曾因天災受損者,當初若經稅捐機關勘查並取得證明,就可以申報天災損失抵稅;若已領取保險理賠或災害救濟金,必須先行扣除。 九、海外基金、公債、郵局活儲在一百萬元以內,銀行存款利息低於廿七萬元,皆免稅。 十、處分債券的資本利得,「寶島債」(在台灣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免稅,「點心債」(在香港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則要併入稅率百分之廿的最低稅負計算。 ******************************************************** ★嗨!這是我喜歡跳的舞曲!您也一起來扭扭腰、擺擺臀,跳跳舞吧! 流汗,身體會很健康喔!~海蒂 我喜歡跳Disco、機械舞....很輕快+會流汗的舞曲。只要不要難度太高的~指頭朝地+四腳朝天旋轉,我只要靜靜看人家跳,什麼動作都不用做,就記到頭腦裏了,改天若撥放類似的音樂,我的四肢就會莫名其妙的跳那天所看到一模一樣的舞了。嘻!嘻!嘻!~海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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