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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隧火燒車 燒出 行控中心 大問題
2012/05/08 10:15:22瀏覽158|回應0|推薦1

 

1.       我每週回宜蘭看母親,每次車程均吶悶並注意隧道內之塞車,發現99%都是慢車所造成,約僅1%係因事故所影響。

2.       曾多次在雪隧內冒險打電話提出建言,但是無下文居多。

3.       亦曾在隧道內打過1968,通報嚴重塞車,並建請透過監控設備觀察塞車路段源頭及影響後方車流的車輛,然而,不是電話線路不通、久候無人接,就是有人接也沒有即時聽到回應之廣播。

4.       因隧道長,為避免駕駛疲煩,曾建請行控中心,播報內容應以實用提醒、短言為主,客套話少說;播報速度不要刻意拖慢,避免駕駛人聽久厭煩。結果只是少許改變,行控中心亦是自我為之。

5.       曾建請「利用監控螢幕觀察塞車路段、造成塞車之車輛車號,立即透過廣播系統,播報提醒該車號之駕駛加快車速」,且建請機動調派交管人員速至塞車源頭,以人工指揮方式,督導慢速車輛加快速度,以利儘速解決塞車狀況,如此措施才是架設監控設備之最佳用途及功能,然而行控中心亦無積極改善思維,塞車問題依然存在。

6.       由於隧道內已滿佈最高車速90公里LED燈誌,而99%塞車原因又係車速過漫所致(如說明1),因此,曾建議播報內容改為「駕駛人請注意,車速低於60公里,罰款?千元,請駕駛人加快車速,避免影響後方車流及造成塞車,謝謝」,這是逆向思維的改善作為,然而,行控中心播報內容迄今依然在播報最高速限,想想看,常跑雪隧的駕駛,有誰不知雪隧最高速限?又有誰沒看到隧壁旁的速限燈誌?行控中心的思維太過一般,欠缺前瞻、細膩的管理心思。

7.       行控中心必須自行備置、專用、專門接收雪隧內的駕駛人通報的電話通報系統,線路必須獨立且禁止混用,且至少10線以上,用途在於隨時保持有效、可收訊的線路,避免線路不通而致影響交管事故。

8.   建議交管單位修法,強制規範大客車 (及大貨車)加裝車距提醒警告裝置,一旦車距低於安全車距,立即發出聲音警告大客(貨)車駕駛減速,避免突發狀況而致煞車不及造成追撞事故。

 

雪隧長度排名世界第五,為避免事故及塞車,常保交通順暢,督管心態、思維、措施必需前瞻、積極、細膩,監控設備功能必須另類思考及運用,應以監看塞車路段及快速有效解決塞車問題為主,而不是用來一般錄影或防盜。

期盼藉著本次2012/05/07雪隧火燒車重大死傷事故,以及以上的陳述建言,能夠燒出行控中心的逆向、另類、積極改善作為。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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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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