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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3 17:05:02瀏覽60|回應0|推薦0 | |
刑法與稅法是國家帶給人民的兩大痛苦。 台灣萬年稅單的問題,出於有爭議的稅單一開出,納稅義務人尋救濟途徑進行復查、訴願,打行政訴訟,卻無法獲得公正的救濟,當納稅義務人接到錯誤的稅單,提起復查等行政救濟,最後在行政法院就算稅單獲得撤銷,那也只撤銷「復查決定」,原處分仍然在,所以有永遠打不完的稅捐訴訟。 黃俊杰教授曾提到,行政法院敗訴率高(稅務爭訟民眾勝訴率不到一成),少數勝訴發回給稅務機關,原始稅單還在,又可以再重核復查決定,納稅義務人就像碰到一個稅捐無敵鐵金鋼,在金額上每次少了一塊錢,少了二塊錢,就是一個新的復查決定他提到要解決「萬年稅單」的糾纏,制度上應建立稅捐妥速審查機制,東吳法律系陳清秀教授也指出,應該加入行政法院法官做終局判決,直接決定應納稅額的機制,才能杜絕萬年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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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