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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又一章 法稅改革在哪裡
2017/02/06 17:25:15瀏覽54|回應0|推薦0

報載商業發展研究院董事長許添財提到,台灣的稅制混亂,義理混亂,第一個,租稅是法定主義,就像如果沒有立法,就不能叫你去當兵,不能說人人愛國,你應該來當兵、大企業家你賺那麼多,應該對政府好一點,道德勸說人家來繳稅,不可以這樣子,依法當然要盡義務,但這義務是人民決定授權的,不是官員上位就可以叫人民盡義務的。

許添財表示,現在最嚴重的、大家還沒注意到的養稅、養案,民眾有錯在第一年發現的時候馬上出面制止,被罰的錢也不會那麼多,改過來就可以正常經營。但是四年後快五年了,罰款金額大到繳不起才爆出來,行政訴訟扯不完,乾脆關門、關廠。經濟也是財政部這些稅官破壞的。這些都需要改革,改了之後,稅收也增加,人民也快樂,經濟也復甦,才是長久之道。

神仙打鼓有時錯,何況是人,稽徵機關發現搞錯,只要按照行政程序法117條,自己把它撤銷就解決了。但稅務機關很多人忘記自己是公僕,以為自己在當官,不願意認錯,公僕認錯不是壞事,公僕認錯值得尊敬的行為,沒有什麼不好。立法上也有方法,因為刑事案件妥速審判法最多只能關到八年,那租稅應該訂一個租稅妥速審判法。日前三讀通過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有很多不合理,法院做成裁判之日起要15年,刑法只有7年而已,課稅15年實在太久了。

國家由人民組成,國家保護人民是義務,國家稅收一定要用在人民身上,要避免保護法變成侵害法,或極端的法治變成極端的不義,立法者一定審慎為人民設想才好。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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