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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醬缸文化 正義不打折
2017/01/26 10:37:26瀏覽97|回應0|推薦0

 據統計台灣人民對於司法不信任度高達84.6%,如何拯救?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及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蘇友辰律師提出了解決司法及稅務流弊的方針

陳志龍教授表示,台灣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任度高達84.6%,主要的原因是台灣司法多年來強調的不是「正義」,也不是「良心」,而是「金錢」與「權力」,導致許多企業老闆會去找法官攀關係,因為「有關係就是沒關係」。在德國司法人員對於伸張正義很有使命感,檢察官、法官、辯護人在歐洲很受尊敬,因為他們捨棄財物得到正義。反觀台灣在司法節當天的紀念活動,參與的人不到一成,因為沒有這樣的使命感。陳志龍認為法律人要捨得,捨得財物、捨得權力,才能夠得到真心,得到正義,這是台灣的司法長久以來欠缺的元素。他沉痛地表示司法及稅務甘為政治人物的打手,就是台灣向下沉淪最主要的原因。

蘇友辰律師主張正義不能打折,他提到1974年華定國弒母案,一共更審18次,承審的法官達上百位,纏訟12年之久,其中12次被判死刑,7次被判無罪,最後在1986720日以無期徒刑三審定讞,這就是當時司法部門協商各退一步的結果,後來司法界流傳一個笑談:死刑加無罪除以二等於無期徒刑。最後華定國被證實確實無罪,卻只得到「五折的正義」,令人遺憾!而當年他為蘇建和等人辯論時,原本也因纏訟過久而傳出要用協商或總統特赦的方式解決,後來他在法庭上堅持「正義不容打折」,才有今日彰顯正義的一天。

蘇律師提出刑法第129條第一項所謂「違法徵收罪」:公務員對於租稅或其他入款,明知不應該徵收而徵收者,是觸犯刑法,判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可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而當年廖學廣在未徵得人民及議會同意情況下,開徵「鎮長稅」,最後便是依這一條被判刑一年定讞。蘇友辰認為公務人員依法行政是民主國家最基本的要件,如果稅務機關再不撤銷這張自始就是政治整肅的假稅單,應注意是否已涉及刑法第129條第一項的刑責。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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