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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5 09:20:12瀏覽84|回應0|推薦0 | |
竹科一名陳姓工程師,民國九十六年與前妻柯姓女子協議離婚後,陳姓工程師另結新歡與胡姓女子再婚,因現任妻子不斷以簡訊和LINE騷擾前妻,前妻多次要求陳姓工程師約束妻子行為,但始終沒有改善,陳姓工程師為此於民國九十九年元月間寫下切結書,並前往新竹地方法院公證。切結書內容中,如果陳姓工程師的妻子仍再騷擾前妻,陳姓工程師就應給付前妻每月四萬元扶養費,日期從九十九年二月到一百一十九年二月為止,新竹市的房子與轎車也都必需過戶給前妻。 竹科工程師因為管不住老婆的嘴,引起前妻反擊,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前夫依切結書屢行賠償義務。法官審理後認為,工程師無法約束妻子,讓她不斷騷擾前妻,必須每個月付四萬元扶養費,直到民國一百一十九年之外,還需將房子、車子過戶給前妻,陳姓工程師因為管不住妻子的嘴,必須付出將近一千八百萬元昂貴的代價。 禍從口出,值得當今男女警愓,逞一時之口快,禍隨之將至。更顯人生須修道之重要,為人須修口,修口需修心。多說好話,為自己種善根,添福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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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