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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稅單知多少?
2013/10/30 17:14:36瀏覽179|回應0|推薦0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李念祖律師在研討中指出,萬年稅單其實是談到核課期間實質界線問題,一般稅單的核課期間是五年、最多七年,但實務上卻發生稅單永遠存在的問題:比如有一張稅單是100元,納稅人不服復查後,稅單改為80元,納稅人還是不服氣進行訴願、行政訴訟。現在實務上是以復查結果80元做為爭訟的標的,就算訴訟結果法官撤銷80元處分,是不涉及原始的100元,所以那100元的稅單還在。不管納稅人怎麼救濟,都是針對復查的結果,李念祖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如果復查決定100元是開錯了,經過事實的調查變成80元,中間20元應該就不在了,這是國稅局行政機關自己做的決定,所以100元的稅單根本不存在才對!如果100元還在,那國稅局永遠可以復查只改一元,反正100元永遠在,訴訟會無止境打下去,「行政訴訟變成完全沒有功能,只是折磨當事人的一個程序。」國內稅務需要重新認定事實,目前法院無法贏得人民的信賴。稅案每次處理都是復查決定,而不是撤銷原處分,所以案子永遠存在。  以事實而言,稅務機關原處分之復查決定已經多次撤銷,顯見原處分確有違誤,如果還任由稅務機關不斷重核發單,這不僅嚴重侵害人民權益,浪費社會成本。而萬年稅單引發的基本人權議題,也不是只有財產權,稅捐機關還會採取限制出境等侵犯遷徙自由權,同時打行政訴訟後明明人民勝訴,原處分卻不撤銷,也是侵犯民眾訴訟權。政府的訴願制度是讓稅務機關有機會重新檢視自己的處分對不對,是提供給人民的保障,現在反而變成讓人民在制度中永無止境的輪迴。這種賦稅制度還不改嗎?真的要無止境的凌遲人民到何時?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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