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6/12 00:11:36瀏覽172|回應0|推薦0 | |
曾參與由中國人權協會所舉行「從司法看租稅人權之保護」座談會,會中挑選及發佈 2009十大租稅新聞,檢視2009國際人權元年的租稅問題。並邀請學者專家與會座談研討,除以會計師專業出身的立委羅淑蕾及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副理事長蘇友辰,還有前中央警察大學校長謝瑞智、司法院大法官黃茂榮、台大法系 目前稅制定義不合理,和稅務人員查核方式、自我觀念、自我本位主義影響,造成許多違法濫權的課稅引發的民怨,本次座談中探討的議題包括『租稅人權利保護』及『從司法看租稅人權與兩公約』,讓民眾明白租稅人權就在生活中,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租稅人權觀念的覺醒,全民一起喊聲,人民的租稅還是要自己來爭取,並期望藉此呼籲政府以民為主,依法課稅,重視租稅人權。座談會前羅委員與李理事長、蘇副理長代表與會人士手持正義之劍,合力戳破濫權課稅黑洞,象徵捍衛著千千萬萬人民的租稅人權。 納稅是人民的義務,但稅務的課徵是否合法、合理,與人民財產權息息相關。近8年來,最高行政法院對稅捐事件上訴終結件數,占全體上訴該院的行政訴訟事件比例,平均每年多達44.79%,高居該法院30項分類事件的第1名,顯示人民與稅務機關的稅捐爭訟意識抬高,而保障人權,維護社會正義,司法是最後的一道防線,司法執行更要以人民利益為前題,專業法官更需具備納稅人權的素養。 國際兩公約要對台灣人權起功效,一方面要靠公部門整體人權意識的提昇,在法案制訂、政策執行的整個過程中,都以國際人權標準為主,人權巳無國界之分,我們司法、立法機關多多參考歐洲先進國家之案例;另一方面則要靠完整的監督機制,確保公約落實。這必須以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來作為兩公約之後的接續政策。更期望成立過程,與兩公約落實的後續監督,都必須含括公民社會的積極參與,才能真正張顯公約的人權精神。 |
|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