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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1 22:15:50瀏覽545|回應0|推薦1 | |
教觀綱宗科釋 教觀綱宗科釋 台宗後學靜修述 台宗後學靜修述 將釋此書、大分為二。 將釋此書、大分為二。 初釋題、次入文。 初釋題、次入文。 初又二、初法題、二人題、今初。 初又二、初法題、二人題、今初。 教觀綱宗 教觀綱宗 今家釋經、先以五玄釋題、次以十義通文。 今家釋經、先以五玄釋題、次以十義通文。 此書義屬論藏、以經例論、寧得遠乎。 此書義屬論藏、以經例論、寧得遠乎。 就五玄中、釋名第一、辨體第二、明宗第三、論用第四、判教第五。 就五玄中、釋名第一、辨體第二、明宗第三、論用第四、判教第五。 釋名又二、初定名、二解釋。 釋名又二、初定名、二解釋。 今初。 今初。 定名者、三藏名題雖多、立名不外七種。 定名者、三藏名題雖多、立名不外七種。 所謂單三、複三、具足一、茲如常釋、不復煩述。 所謂單三、復三、具足一、茲如常釋、不復煩述。 今題四字、既不屬人、亦非單法。 今題四字、既不屬人、亦非單法。 單喻、與夫人法人喻、及以具足、則顯然以法喻立名也、教觀是 單喻、與夫人法人喻、及以具足、則顯然以法喻立名也、教觀是 法、綱宗是喻、法通一代五時、喻局四教四觀、名題既彰、則大義可了然明白矣。 法、綱宗是喻、法通一代五時、喻局四教四觀、名題既彰、則大義可了然明白矣。 二解釋為二、初分釋、二合辨。 二解釋為二、初分釋、二合辨。 初又二。 初又二。 初釋法、二釋喻、初又二。 初釋法、二釋喻、初又二。 初教、次觀、今初。 初教、次觀、今初。 教者言教也、訓誨之詞、謂大聖以文字語言訓誨物機也。 教者言教也、訓誨之詞、謂大聖以文字語言訓誨物機也。 妙玄雲、教者聖人被下之言。 妙玄雲、教者聖人被下之言。 指妙覺果海、化被等覺以還之九界眾生。 指妙覺果海、化被等覺以還之九界眾生。 始自寂場、終乎鶴林、一代所說語言文字、悉因物機之所施設也。 始自寂場、終乎鶴林、一代所說語言文字、悉因物機之所施設也。 又教以詮理化物為義。 又教以詮理化物為義。 佛於自證本無言說。 佛於自證本無言說。 以悉檀赴緣。 以悉檀赴緣。 於無言說中。 於無言說中。 假名相說。 假名相說。 說能詮理、化轉物心。 說能詮理、化轉物心。 化轉有三、一轉惡為善、二轉迷成解。 化轉有三、一轉惡為善、二轉迷成解。 三轉凡成聖。 三轉凡成聖。 如來言教、灼然有化轉物心之能力、故以此而明義也。 如來言教、灼然有化轉物心之能力、故以此而明義也。 然克論語言、乃屬聲塵。 然克論語言、乃屬聲塵。 若論十方國土、六塵悉堪化物。 若論十方國土、六塵悉堪化物。 今佛出娑婆國、聲論得宣明。 今佛出娑婆國、聲論得宣明。 以此方眾生、耳根偏利、唯聲教易啟蒙昧、故但以聲塵而為教體。 以此方眾生、耳根偏利、唯聲教易啟蒙昧、故但以聲塵而為教體。 大佛頂經所謂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是也。 大佛頂經所謂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是也。 夫諦理絕待、言思莫及。 夫諦理絕待、言思莫及。 唯佛與佛、乃能究盡。 唯佛與佛、乃能究盡。 降佛以還、餘所不堪。 降佛以還、餘所不堪。 經雲、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 經雲、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 佛乘此而出現於世、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同乘佛乘。 佛乘此而出現於世、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同乘佛乘。 游于四方。 遊於四方。 直至道場。 直至道場。 是謂乘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者也。 是謂乘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者也。 是以初成正覺。 是以初成正覺。 即欲說此。 即欲說此。 無如眾生機劣。 無如眾生機劣。 不堪頓受。 不堪頓受。 故於一佛乘。 故於一佛乘。 分別而說三說五。 分別而說三說五。 及種種諸說。 及種種諸說。 無非大悲利物、方便隨宜、曲會群機而已。 無非大悲利物、方便隨宜、曲會群機而已。 直至法華開權顯實、授記作佛。 直至法華開權顯實、授記作佛。 究竟極唱、大事終訖。 究竟極唱、大事終訖。 出世本懷、於斯暢矣。 出世本懷、於斯暢矣。 然一代中機多教廣。 然一代中機多教廣。 應機設教、教複無量。 應機設教、教複無量。 自非四依大士、深會聖心、孰能明判明釋而無疑耶。 自非四依大士、深會聖心、孰能明判明釋而無疑耶。 次觀。 次觀。 觀者、觀照也、以去聲讀之、即依教起觀攬教照心之謂也。 觀者、觀照也、以去聲讀之、即依教起觀攬教照心之謂也。 利根人隨聞入觀、即教明心、不起於座、便能得道。 利根人隨聞入觀、即教明心、不起於座、便能得道。 鈍根人、須先聞教以開解、次以解以起行。 鈍根人、須先聞教以開解、次以解以起行。 苟聞教而不起行、實與不聞等。 苟聞教而不起行、實與不聞等。 如有目無足、望路不前、奚能入清涼池、得甘露不死之藥耶、是以半滿教乘、悉為行者之所施設。 如有目無足、望路不前、奚能入清涼池、得甘露不死之藥耶、是以半滿教乘、悉為行者之所施設。 可見觀之一字、通指三乘。 可見觀之一字、通指三乘。 觀慧、小大法門、行持軌則而言也。 觀慧、小大法門、行持軌則而言也。 二釋喻又二、初綱、 二釋喻又二、初綱、 綱者、綱領也。 綱者、綱領也。 此是約喻、對網而言。 此是約喻、對網而言。 綱是網口之大繩也。 綱是網口之大繩也。 網若得綱、則條然不紊。 網若得綱、則條然不紊。 所謂提其綱、則眾目自張。 所謂提其綱、則眾目自張。 挈其領、則襟袖自至。 挈其領、則襟袖自至。 上來教觀、乃指如來一代中隨機施設。 上來教觀、乃指如來一代中隨機施設。 且機有千差。 且機有千差。 對機設教。 對機設教。 教亦萬殊。 教亦萬殊。 猶如網目。 猶如網目。 若不得其綱、則無量教網。 若不得其綱、則無量教網。 無從探悉。 無從探悉。 唯吾祖智者、靈山親承、大蘇妙悟。 唯吾祖智者、靈山親承、大蘇妙悟。 依據法華、以五時八教、判釋東流一代聖教、罄無不盡。 依據法華、以五時八教、判釋東流一代聖教、罄無不盡。 八教者、乃教之綱。 八教者、乃教之綱。 依教設觀、數亦略同、乃觀之綱也。 依教設觀、數亦略同、乃觀之綱也。 言五時者、謂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法華、涅槃是也。 言五時者、謂華嚴、阿含、方等、般若、法華、涅槃是也。 欲明五時、須知判釋。 欲明五時、須知判釋。 知判華嚴為頓。 知判華嚴為頓。 阿含、方等、般若、為漸。 阿含、方等、般若、為漸。 而秘密、不定、通前四時。 而秘密、不定、通前四時。 唯第五法華涅槃時。 唯第五法華涅槃時。 非頓、非漸、非秘密、非不定。 非頓、非漸、非秘密、非不定。 是以化儀四教、分判一代所說之法也。 是以化儀四教、分判一代所說之法也。 然後釋之以化法四教。 然後釋之以化法四教。 如以別圓釋華嚴。 如以別圓釋華嚴。 三藏釋阿含。 三藏釋阿含。 對半明滿釋方等。 對半明滿釋方等。 帶半明滿釋般若。 帶半明滿釋般若。 純圓獨妙釋法華。 純圓獨妙釋法華。 追說四教、追泯四教、釋涅槃。 追說四教、追泯四教、釋涅槃。 且化儀四教、雖是判部、而自無體。 且化儀四教、雖是判部、而自無體。 全攬化法為體。 全攬化法為體。 則藏、通、別、圓、化法四教。 則藏、通、別、圓、化法四教。 實為教之綱也。 實為教之綱也。 依教設觀。 依教設觀。 雖亦無量。 雖亦無量。 而析空、體空、次第、一心、四觀收之、罄盡無餘。 而析空、體空、次第、一心、四觀收之、罄盡無餘。 則四觀。 則四觀。 乃觀之綱也。 乃觀之綱也。 所謂大綱如此、網目可尋矣。 所謂大綱如此、網目可尋矣。 二宗、 二宗、 宗者、宗要也。 宗者、宗要也。 如網雖有綱、亦須知提挈之要。 如網雖有綱、亦須知提挈之要。 若不得其要、則眾目奚張。 若不得其要、則眾目奚張。 以喻佛祖教觀雖陳、若不得要。 以喻佛祖教觀雖陳、若不得要。 化儀不彰。 化儀不彰。 本懷莫辨。 本懷莫辨。 是以宗要不可不了。 是以宗要不可不了。 宗要者何、謂權實也。 宗要者何、謂權實也。 前四時三教、悉是方便隨宜、應機利物之說、權也。 前四時三教、悉是方便隨宜、應機利物之說、權也。 第五法華、開權顯實、純說圓教。 第五法華、開權顯實、純說圓教。 特暢本懷、究竟指歸、實也。 特暢本懷、究竟指歸、實也。 依教設觀。 依教設觀。 析、體、次、第、權也。 析、體、次、第、權也。 一心三觀、實也。 一心三觀、實也。 旭祖雲、為實施權、開權顯實、乃佛法之宗要也。 旭祖雲、為實施權、開權顯實、乃佛法之宗要也。 且為實施權、意在於實。 且為實施權、意在於實。 開權顯實、意在於權。 開權顯實、意在於權。 或權或實。 或權或實。 悉因物機之所施設。 悉因物機之所施設。 而於如來分上、了無一法與人。 而於如來分上、了無一法與人。 所謂空拳誰小兒、誘度於一切。 所謂空拳誰小兒、誘度於一切。 豈容執著、而妄生戲論耶。 豈容執著、而妄生戲論耶。 分釋竟。 分釋竟。 次合辨。 次合辨。 釋義、教者、聖人被下之言也。 釋義、教者、聖人被下之言也。 觀者、稟教修行之法也。 觀者、稟教修行之法也。 教網萬殊、大綱唯八。 教網萬殊、大綱唯八。 而化儀無體、全攬化法為體。 而化儀無體、全攬化法為體。 則藏通別圓四教、乃教之綱也。 則藏通別圓四教、乃教之綱也。 依教設觀、亦複萬殊。 依教設觀、亦復萬殊。 而析空體空次第一心四觀、收無不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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