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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0/28 15:53:13瀏覽924|回應0|推薦1 | |
| 張鶴泉《魏晉南北朝史》: 晉武帝開始分封時,大部分受封的諸侯王沒有去封國,留在京城洛陽。 封國「法同郡縣,無成國之制」,諸侯王在封國內, 只衣食租稅,並不能夠統治國民。西晉設置十九州,一百七十三郡。 晉武帝分封諸侯國的地方只有二十八個郡, 甚所占地區與西晉控制的全部國土相比,真是微乎其微。 晉武帝為了加強宗室的權勢, 使宗王能起到維護司馬氏政權的作用,實行了宗王出鎮的措施。 西晉建國前後,晉武帝陸續使諸侯王出任都督諸州軍事。 咸寧三年(二七七年),晉武帝要求諸侯王就國, 但出任都督諸州軍事的諸侯王,大多數鎮戌的地方不在封國內。 因此晉武帝使這些任都督的諸侯王「各徒其國使相近」,也就是移封就鎮。 晉武帝在世時,嚴格的實行了這一措施, 使宗王的都督諸州軍事任職變為長期的。 宗王的出鎮地方,不僅擴大了他們的權勢,也加強了他們對地方的控制。 晉武帝罷除州郡兵,並不是要削弱國家的武力, 因為西晉的主要軍事力量是集中在首都洛陽附近的中軍, 在各地方屯駐的由都督諸州軍事統領的外軍也是很強的武裝力量。 平吳後罷除州郡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人民的負擔, 隨著戶調式的實行,可以擴大承擔賦役的丁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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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