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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8 19:12:55瀏覽858|回應1|推薦16 | |
勵志台灣大哀詞 十三〉「大鎮魂曲」 〈空間不夠接下篇〉
愛台灣 愛台灣 降筆戒毒譽應揚 污名自賤更可哀 痛台灣 痛台灣 攘逐禽薙埋冤久 義勇南洋世界悲
嗚呼 其痛哉──
日據以來主體賤 猶幸國府成經建 年齡直增四十餘 流行節食與減肥 何以故 何以故 誰人引領眾人悟
歷史文化應作根 皇民現代淆亂大 自由陣營崇美日 光復史事成禁制 史之亡也滅其國 意識由此早偏差 兩代苦鬥事業成 詎料噩運亦暗生
日美暗手巧安排 紛爭族群起北南 兄弟鬩牆夫妻怨 同學相譏朋友分 同袍不再攜手樂 族親竟絕團圓年 嗚乎如何歸舊好 哀哉我群被操玩
苦操弄 受操玩 兩盟居心數十載 受操玩 苦操弄 先民冤埋八十萬 何時我人能醒悟 歷史文化獲重生 何時我人能醒悟 主體伸張眾歡呼 兩岸和諧同歡樂 民生樂利眾歡呼 無分省籍無挑撥 家庭社會樂歡呼
第一句 降筆戒毒譽應揚 污名自賤更可哀 這兩句詞的來源,真是來自一位可敬的長者。 當時的史實,是我先民成功地推行戒毒運動,日本官方卻不鼓勵,相反的,卻派警察嚴格取締,我們由當時一位降筆會的負責人被捕後的答辯狀內容,可以看出當時我台灣人義正辭嚴,絕不退縮的情形: 這是怎樣可以讓我們後人啟發,應該大力宣揚,簡直可以使「頑夫廉懦夫立志」的精神? 因而本篇乃有「除癮降筆世界歌 」之頌揚── 然而,也因此,更讓人感慨的,是當我們台灣人認清戒毒的過程後,我們台灣人既使不經由外界的「降筆會」實也應已可自行跳出毒品的糾纏;不料,當時的日本當局用出了很難違抗逃離的毒計。 而加重這種自卑的則是日本官方指定的教科書上有這樣強調我先民志願吸食鴉片的課文: 真是令識此事真相者痛心之至;而難怪先民之無歷史知識者,竟會有深度自卑的皇民心態了。 攘逐禽薙埋冤久 義勇南洋世界悲 這兩句的前一句──攘逐禽薙埋冤久 在前述所及,我們曾經論及日據初期之攘逐殺戮,使我台先民由340萬人減至256萬人,而此史實,今主流史書皆不記;對於我台先民傳述的「三角湧大屠殺」、「阿公店大屠殺」、「蕭壟大屠殺」,都似乎不曾聽說!然而,當1895年七月的「三角湧(今三峽)大屠殺」之際,在日軍司令官指示「沿途民眾良莠不齊,儘管殘忍,必須一網打盡」1,其時外國記者所報導的「台北以南的十哩四方之地,已被日人所荒蕪」2恐怕所犧牲的,就不僅此數。而青年學子課本上所見者竟是── 所謂── 「日本為對付台灣軍民英勇的守土抗戰,曾出動大軍鎮壓。台灣軍民戰死或遭殺害者多達一萬四千人」(國中認識台灣歷史篇頁59) 「最初,總督府常採取殘酷的報復性鎮壓,而濫殺無辜……」(國中認識台灣歷史篇頁59) 「所謂台灣攻防戰的期間被日軍所殺害的人數,根據台灣總督府的報告有一萬餘人,但實際上達一萬四千人之多,按照當時台灣約二百六十萬人的總人口計算,犧牲者的比率可以說相當高,而同時期的日軍戰死者只有二七八人,連受傷者一起算的話,也不過九三一人;日軍採取的態度可以說是日本士兵只要被殺一人,必拿五十個台灣人生命作為賠償。」1 「離台者少得意外,在1897年五月八日的最終期限前,向關係官廳登記要離開台灣的人,總共約四千五百人,……台灣的情況選擇舊國籍的住民之比率異常的低。1871年的法蘭克福和平條約,從法國手上割讓給德國的亞爾薩斯、洛林兩省的居民,選擇舊國籍的人占百分之五。台灣在1897年時總人口共有二百八十萬,遷出者只不過百分之0.16。亞爾隡斯、洛林的一部分住民和受讓國德國的住民是同一民族,……若考慮到日本人對台灣住民而言,是完全不同的異族時,則台灣遷出者的比率就比亞爾薩斯、洛林的情況低得多了。……」2 以及另一位,以「台灣統治與鴉片問題」一書為日本統治者粉飾而取得博士學位3,然後,在日本以研究國際政治著名的伊藤潔教授,在他的「台灣」一書裡的相關段落的類似論述: 「台灣住民的犧牲,合計戰死與被殺戮的人,推定為一萬四千人,負傷者人數不明,而死亡者可能更多。對此,據發表日軍戰死者二七八名,負傷者六五三名,即日軍一人對台灣住民五十人……」4 「1896年十一月公告『台灣及澎湖群島住民退去條規』,不論其為永久住民或暫時居住人,在期限日以前得向官廳申告,土匪在投降並解除武裝後離去,凡欲離去者所攜帶財產免除關稅;但實際上退出台灣的人約4,500人或6,500人;無論任何一個數字,均不超過人口的百分之一……」5 為什麼兩位被尊重的權威都沒有對上述明白的問題,提出任何有力的質疑?悲哀啊!沒有歷史,不,應該是歷史已被逐漸消滅的我們──他們是爲什麼呀? 這裡後一句,「義勇南洋世界悲」,則提示的是前面提過的,關於「霧社事件」的另一段史實── 那是前述那日本殖民統治下,在1930年所發生的,先進的統治者以居於絕對優勢軍警力量達兩千人,又動用了飛機、大砲和國際法上禁用的毒氣屠殺了泰雅族在霧社的一系原住民反抗者。現在要談的是「霧社事件」後的另一大悲劇,通稱「第二霧社事件」── 在前面我們曾經談過其領導人莫那魯道處在「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極沉重的情境下。現在要談的,是作為殺戮者與征服者的殖民統治者後來是怎樣處理該族餘生者的悲哀故事── 當年,霧社事件前後二十多天,參加抗暴犧牲的壯丁有六百多人,自縊在森林岩洞中的婦孺有一百四十多人;史事十分壯烈悲慘;倖存的多是老弱婦孺與戰事中投降的傷殘者五百餘人〈其中成人,十五歲以上者,達345人,孩童216人〉;日人將之安置於警察駐在所附近自搭的小屋中,名為「保護」,實為不得自由出入,不得使用槍械的嚴格「管束」。 〈文長,下面接在回應蘭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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