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4/22 08:30:09瀏覽571|回應0|推薦2 | |
英國更改王位繼承順序?
郭都人 據媒體報導,英國當局迫於輿論壓力,將修改現行的王位繼承順序,目前正徵求英國之外的奉女王伊利莎白二世為國家元首的十五個(英)聯邦國家同意。 這十五個聯邦國家包括澳洲、新西蘭、加拿大,以及加勒比海、太平洋的若干島國,卻不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斯里蘭卡、南非、肯尼亞、尼日利亞、坦桑尼亞、南非等聯邦成員國。後者各自有總統,只承認英國女王為整個(英)聯邦之首。 按目前情勢,十五國可望都同意英方新方案。這實在是英方的大幸。事實上,澳洲、新西蘭、加拿大之中萬一堅持按照既定方針辦事,即不承認與原有繼承順序不符的英國君主為自己的國家元首,哪麼,後果尷尬,甚至不堪想像。至少,持異議的國家如果保留聯邦會籍,勢將改建共和國,地位與印度、巴基斯坦等國相同。 說到底,其他聯邦成員國改建共和倒還不打緊,英方最著急的是,澳洲、新西蘭、加拿大千萬要保持君主立憲政體。它們一旦改建共和,無疑就是聯邦消失的第一步。 英國現行的王位繼承順序,有兩大特點,都是幾乎致命的弱點,都足以令澳洲、加拿大同時離心離德。其一是,歧視女性。其二是,排斥天主教。按照目下國際大氣候,英國現行的繼承順序比如沈痾,如果不趕緊根治,罹患者的預後極其惡劣。 理由很簡單,天主教分別是加拿大、澳洲的最大基督教宗派,兩國都不可能無限期容忍明顯損害天主教利益的英國法律,而加拿大早已立法承認同性婚姻,更不可能持續接納歧視女性的落伍法規,作為自己國家元首的法定依據。 事實上,自從瑞典在1980廢止「長幼有序、男女有別」的王位繼承順序,取而代之的是現行的「長幼有序、男女平等」的順序。過去三十年,歐洲的君主立憲國家紛紛效法瑞典。到如今,丹麥、挪威、荷蘭、比利時、西班牙都採納這種模式。唯有英國尚未適應歷史潮流,繼續歧視女性。 至於歧視天主教徒,更是英國四百多年來的歷史包袱。在港英撤出之前,即有無行論客肆意在港製造假新聞,略謂末代港督彭定康(當地俗稱肥彭)行將出任英國首相云云。製造這種胡謅的作者,即使居心並非叵測,至少對英格蘭、蘇格蘭的歷史完全缺乏起碼的認識。他們顯然不知道,英國從來沒有天主教徒當首相的先例,而彭定康則是高姿態的羅馬天主教中人,要出任英國首相,難於上青天。 話說蘇格蘭國王詹姆士五世是英格蘭國王亨利七世的外孫。詹姆士五世生瑪利女王。女王生詹姆士六世。 1603年(大明神宗顯皇帝萬曆三十一年),英格蘭未婚女王伊利莎白一世去世,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作為她的新教最近親,於是入繼英格蘭大統,稱詹姆士一世。 詹姆士一世生伊利莎白公主、查爾斯一世。公主生漢諾威選帝侯夫人索菲。查爾斯一世生查爾斯二世、詹姆士二世,詹姆士二世生(英格蘭女王兼蘇格蘭女王)瑪利二世、安妮女王。 查爾斯王子是伊利莎白二世的法定接班人,根據的是1701年的《授與法令》,是當時英格蘭國國會立的法。源自英格蘭末代天主教國王詹姆士二世,在愛爾蘭兵敗後投奔法國,獲得彼邦「太陽王」路易十四世的大力支持,一直企圖復辟。死後他的兒子(即女王瑪利二世和女王安妮的異母弟)繼續受法國承認為英格蘭國王,稱詹姆士三世。 詹姆士三世固然得不到英格蘭國會承認。為了防患於未然,英格蘭國會還預先立法,規定一旦威廉三世(安妮公主的荷蘭表哥兼姊夫)和安妮去世均無子嗣,王位後繼無人,便由漢諾威選帝侯太夫人索菲及其新教後嗣依次繼承,決不容許天主教勢力捲土重來。漢諾威崇奉新教,索菲則是英格蘭國王查爾斯一世的外甥女,即安妮的表姑,可謂明德茂親,是英格蘭王位的理想接班人。 1707年(大清聖祖仁皇帝康熙四十六年),英格蘭與蘇格蘭合併,簡稱英國。 1714年春,安妮女王病重,所育子女十七人均先夭折,索菲按「既定方針」準備入繼英國大統。可是,人事難以逆料,安妮在病榻上一直拖到同年八月,83歲的索菲卻於六月去世,英國王位遂由後者的長子漢諾威選帝侯喬治一世承繼。漢諾威和英國並從此共奉一君,直到維多利亞女王登基(1837,大清宣宗成皇帝道光十七年),漢諾威依法從來不納女主,兩者才告分家。 英國當今查爾斯王子是漢諾威選帝侯太夫人索菲的新教直系後代,模仿《新約·馬太福音》筆法,世系如下: 索菲生喬治一世、,喬治一世生喬治二世,喬治二世生腓勒得里克親王,親王生喬治三世,喬治三世生喬治四世、威廉四世、肯特公爵,公爵生維多利亞女王,女王生愛德華七世,愛德華七世生喬治五世,喬治五世生愛德華八世、喬治六世,喬治六世生伊利莎白二世,伊利莎白二世生查爾斯王子。 因此,查爾斯王子完全符合1701年的《授與法令》,本來可以安然靜候接班。即使「長幼有序、男女有別」的原則迅速更新為「長幼有序、男女平等」,與瑞典、丹麥、挪威、荷蘭、比利時、西班牙看齊,《授與法令》的反天主教條款明目張膽,無可迴避。 原來,「傳位於漢諾威選帝侯太夫人索菲及其新教後嗣」的規定,並不是《授與法令》的最容易挑起糾紛的條款。最落伍的,莫如這樣的規定:只要本身或者配偶為天主教徒,誰也不能繼承英國王位。這類規定,三百年前,在英法殊死搏鬥之際,也許理所當然。今天卻顯然觸犯了聯合國人權宣言,有被歐盟人權法庭宣告無效的可能。 如果,現行的《授與法令》的反天主教條款作廢,英國王位繼承順序可能面目全非。在新的形勢之下,查爾斯王子因為不孚眾望,甚至有喪失接班權利的危險。 作 者 是 旅 居 北 美 的 業 餘 文 化 工 作 者 圖一,法國「太陽王」路易十四 圖二,漢諾威選帝侯太夫人索菲 圖三,漢諾威故宮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