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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7 12:41:32瀏覽1108|回應0|推薦9 | |
當年青澀少年郎,猶憶奔波在異鄉。 只恨不知他舊俗,無緣相識浴駌鴦。 昨天與一群朋友在新北投的一家溫泉飯店---逸邨聚餐。逸邨在日據時代稱為星乃湯,是北投區最古老的溫泉飯店,在一九○一年就已經成立。中國與日本的甲午戰爭訂立馬關條約,時間是在一八九五年,所以逸邨是在馬關條約後的第六年就設立,可說非常早。 由於逸邨是雷質溫泉,我們一群朋友每週在那裏洗溫泉,新春到了,老闆夫婦特別免費請我們吃中餐。(參見: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index.jsp?uid=grotius6033) 席間大家回憶一些趣事。我特別把這些趣事記下來,以饗網友。 逸邨的老闆原住基隆,他回憶起當時國民政府軍來台的時候,許多士兵在基隆有空房子就住進去,他們多數過去沒有見過自來水。有一位士兵看許多人家裏裝自來水,水龍頭一打開就有水。於是有人也到水電行去買水龍頭,就把它裝在牆上,結果沒有水流出,於是士兵怒氣沖沖到五金行去找老闆理論。 我問這是聽說的,還是親自看到的,他說是親自看到的。 在座一位出版界的朋友,他是詩人瘂弦的朋友。也說瘂弦在大陸剛撤退的時候,來到台灣。一次在軍中,晚上值班當衛兵。上面規定在十點要熄燈,十點到了。瘂弦看著上面的電燈,不知怎麼把它熄掉。由於電燈裝得很高,伸手摸不到燈泡,拿著槍想用槍桿去把燈熄掉,又不得其法,燈一直熄不掉,直到有一個人經過,大驚問他做什麼,才在牆上找到開關把它熄掉。 在座又有一位當了四十年牧師的朋友。他說他很久以前,第一次去日本開會,晚上住旅館。他的一位朋友告訴他,晚上可以在旅館一樓洗溫泉。去洗溫泉的時候,可以先全身脫光,只穿浴袍,到溫泉池再把浴袍脫下來,光著身子泡。 牧師開會開到很晚,回到旅館整理一下東西,已經晚上十二點了,於是照著朋友說的方法脫光衣服披著浴袍到一樓的浴池。他發現竟然澡池只他一個人,他於是在跨入澡池,享受泡溫泉的樂趣。 十分鐘後,他聽到外面有嘻嘻哈哈的人聲,接著有兩、三個女子披著浴袍開門走進來。 牧師大驚,暗道:「糟,怎麼這麼不小心,跑到女用浴池來了?」他來不及披上浴袍,乃躲在噴溫泉的石獅旁,以遮住這些人的視線。看這些人的樣子,應是旅館的女服務生,一天事情做完,準備泡一下澡就去睡。 半個小時後,好不容易這些嘻嘻哈哈女服務生離去了,只剩下躲在溫泉水出口石獅下的可憐牧師,全身皮膚被燙成像龍蝦般的紅踵。他匆忙起身,發現浴袍不見了。原來女服務生以為客人忘了把浴袍帶走,順便把他的浴袍收走了。 還好,有一條小小的毛巾還在手上,於是他用小毛巾遮住身體的重要部位,不敢坐電梯,怕碰到客人。牧師於是躲躲閃閃地從安全門摸黑走安全梯直上十樓。 到了十樓,努力開樓梯門,才發現原來是樓梯門內鎖。可憐的牧師於是再次摸黑,往下一樓一樓地推門試,好不容易試到三樓沒有鎖,於是以最快的速度閃身到三樓的電梯門口按電梯紐。 電梯指示燈到三樓門開了,牧師又聽到熟悉的嘻嘻哈哈的聲音,天哪!又是那三個女服務生。 在眾人的目光中,牧師硬著頭皮走進去電梯。他想解釋前因後果,但是又不諳日文。牧師不敢目光對著這些女子,只好把臉朝向旁邊。然而臉一朝向旁邊,屁股又空門大露…。 好不容易回到旅館房間,他一氣之下馬上打給朋友破口大罵,不管他睡了沒有。牧師講完了他的委曲。電話的一端傳來朋友大笑聲: 「對不起,牧師,我忘了告訴你,這裏的旅館是男女共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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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