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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林智堅台大學倫案(1)---台大學倫會不是不能挑戰
2024/05/08 16:44:31瀏覽432|回應0|推薦0
最近報載,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在今年五月以後,由政界轉入商界,擔任永興資本公司的總經理。

林智堅擔任八年新竹市長,對新竹市頗多建設,且任內人事穩定,沒有像高虹安上任一年多,爭議極大,一級主管十人離職,且自己被檢察官以貪凟起訴,又被資策會告違反著作權法、被旅美學人翁達瑞告誣告,官司不斷。再加上高虹安政商關係複雜,比起高虹安,林智堅確實是一個被人懷念的市長。

林智堅所以離開政壇,台大學倫案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由於林智堅目前已離開政壇,這個台大學倫案,是一個歷史事件,倒是值得心平氣和地來討論。

在今年三月下旬,自由作家洪浩唐採訪前國安局長陳明通教授,寫了一本書:「2022的學倫獵巫事件簿—阿通師談林智堅論文門始末」,這本書又引起輿論界對林智堅的台大學倫事件的討論。

這個事件,2022年由林智堅競選桃園市長,徐巧芯向台大學倫會檢舉林智堅論文抄襲開始,到林智堅撤回對教育部的訴願,以及余正煌撤回對林智堅的自訴而程序告終。

跡象顯示,林智堅所以會撤回對台大的訴願,以及林智堅所以會與余正煌和解,都是因為民進黨不希望這個事件續行。賴清德要選總統,須要「清路障」,不能有雜音。而林智堅也非常配合,他不想因自己的案件,影響賴清德的選情,成為台灣的罪人。凡此,林智堅的律師,在自由作家洪浩唐上開書籍的推薦序,已經寫得很清楚。然而,這個台大學倫事件,也因為沒有經過正式的司法法院公開程序的判決,只經過台大學倫會的一造資料秘密決定,因而見仁見智。

台大認為自己是學術權威,學校的認定不容挑戰,民進黨認為,政黨不要與學校對幹。

然而,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全世界學者都在討論和批判。台灣的大法官會議解釋(最近改稱「憲法法院判決」),學者批判多的是。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法院判決)的不同意見書,見解往往比決議(判決)出來的正式解釋(判決)更精彩。台大學倫會的權威性,不會超過美國的最高法院判決及台灣的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法院判決)。台大學倫會的認定過程和結論,輿論當然可以討論和批判。

我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和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法院判決),許多學者都批判解釋不當或判決不當,司法院院長及最高法院院長都從來沒有出來反駁或異議,反倒是標榜學術自由的台大,一遇有外界對學倫會個案加以批評,就認為侵犯或挑戰台大的尊嚴和權威,像護犢的母牛,比起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法院判決)和最高法院判決,顯然自己心裡素質太脆弱了。

林智堅案,台大學倫會是七人組成,以社科院院長蘇宏達為召集人,其餘六人,都是蘇宏達找來的,到現在為止,除了蘇宏達和這六人外,沒有人曉得是誰,連林智堅的律師在訴願程序閱卷也閱不到資料,這幾乎等於蘇宏達一人在操作和主導。而偏偏蘇宏達在維基百科記載,是相當爭議性人物,因此也難怪林智堅的學倫律師黃帝穎,會聲請蘇宏達迴避。然而蘇宏達找來的學倫會,卻決議認為蘇宏達很公正,無須迴避。

台大學倫會在組成人選,就充滿了神秘和爭議,也因此這次的學倫案的過程和結論,就充滿了爭議。

有人說:「要相信台大,還是相信民進黨」?其實現在民進黨就本案已經避而不談,甚至極度排斥參與討論,也不希望有人討論。所以現在只能由民間關心內情的人來談一個台灣的歷史事件。事實上,目前總統、立委又剛選完未久,這是適合談歷史事件的時機。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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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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