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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的集體違憲,才是民主真正的危機----立委踢館事件有感
2008/03/14 23:32:49瀏覽1730|回應2|推薦16

世多侵宅罪相尤,違憲乖行我獨憂。

無視今朝猶逐鹿,豈辭後歲信人羞? 

最近為了五斗米折腰,忙了兩、三個星期,已經好幾天沒有看報紙、電視和網路消息。中午去自助餐吃飯,偶然瞄到馬英九深度一鞠躬,大感駭異,感到事非尋常。 

晚上有一點時間,瀏覽一下網路,原來是報載,費鴻泰等四位立委,以立院財委會名義,會同財政部長何志欽、第一金控總經理黃獻全到謝總部進行「突襲檢查」(詳後附)。 

對於時局,真的有焦慮感。看到整個輿論報導,似乎都著重在立委有無「無故侵入民宅」?民眾有無「妨害公務」?

這個事件,我看到的真正問題,不是小小的刑法第三六條的「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和刑法的「妨害公務罪」,而是立委集體裹脅政務官作非憲法上立委職權的行為。這樣違憲行為一直未被譴責和討論,才是民主的最大危機所在。
 

在憲法上,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及憲法第六十三條、第五十七條規定立法院立法委員的權力。然而遍查憲法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沒有任何一條規定,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可以決議在院外作「突襲檢查」。

立法院頂多可以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調閱機關文件,但也應經立法院的院會決議,或由調閱委員會決議,而非由財政委員會決議。更何況這只限於由立法院調閱行政機關文件,憲法或法律絕對沒有賦與立法委員有什麼可以「突襲檢查」民宅或機關的規定。
 

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三條規定:「立法委員代表人民依法行使立法權,應恪遵憲法,效忠國家。」立法委員的權力來自憲法,違憲是立法委員的根本大忌,是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十款的最嚴重的違反倫理行為,應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二十八條加以懲戒。

今天所有輿論不討論立委有無違憲行為,正是民主政治的不成熟和挫敗。
 

我們今天不是要國民黨去約束它的立法委員,而是要全民去捍衛憲法,捍衛法治,捍衛民主制度,而依法對違憲決議的立法委員加以懲戒。只有這樣,民主才能導入正軌。這是超越政黨的大是大非。 

今天這四個立法委員,所以會道歉,是因為現在是總統選舉,他們闖入的是謝長廷的總部,這四個立法委員的行為會影響馬英九的選情,他們受到壓力,才會有道歉之舉。

然而他們心目中壓根兒沒有想到他們在立法院的行為是違憲的。所以他們以後還是會繼續地裹脅政務官到機關甚至民宅去「突襲檢查」,這是民主真正的危機。因為以後四年沒有總統大選,無人可以制衡他們,除非人民現在真正認識到他們是正在違憲,而這種違憲行為將使整個民主法治受到侵蝕和破壞。
 

今天他們以財委會決議,去立法院外總統候選人的總部「突襲檢查」,沒有人認為他們在憲法上有什麼不對,以後他們更可以進一步地以財委會決議的名義,裹脅政務官去「突襲檢查」看不順眼的上市公司有沒有內線交易,「突襲檢查」得罪某立委的上市公司有無逃漏稅,這樣下去股市還有未來,國家還有財政秩序嗎?人民還有社會安全嗎?人民還需要司法嗎?三權分立的制衡嗎?你敢買股票嗎?

當人民和立法委員不覺得違憲行為是應受懲罰的,未來所有可能的乖違行為,都會在立法委員身上發生。誰說財團立委不會裹脅內政部長,到立委炒地皮不賣帳的地政局長室,「突襲檢查」這位地政局長工作有無怠墮、員工有無喝茶聊天?誰說黑道立委不會裹脅法務部長,到偵查他的檢察官辦公室去「突襲檢查」檢察是否認真上班呢?
 

當人民只有立場,沒有憲法和制度上的大是大非,國家危矣!

==================================================================〔記者邱燕玲、王述宏/台北報導〕今年總統選舉爆發首次激烈衝突!昨天下午四點半,在長昌競選總部「台灣維新館」,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羅明才、陳杰、羅淑蕾等四人擅闖,甚至直搭電梯到位於十三樓謝的辦公室企圖踹門闖入。謝營發現後馬上報警,支持者得知群情激憤,大喊「私闖民宅!」「一黨獨大、目無法紀!」

藍委搭電梯 直奔十三樓

立委後來被警察護送到樓下,欲坐進警車離去時,被民眾包圍,要求以現行犯逮捕侵入民宅嫌犯,警民僵持到晚上七點檢察官抵達後,將費等人帶回圓山派出所偵訊,才結束衝突。

費鴻泰等人昨以立院財委會名義,會同財政部長何志欽、第一金控總經理黃獻全到謝總部進行「突襲檢查」。在一樓要搭電梯時,未待警衛要求更換證件,四名立委就搭上電梯直達十三樓。謝陣營指出,由於十三樓是謝長廷的辦公室有門禁,一行人還試圖要「踹門闖入」。

謝營痛批藍委 私闖民宅

不得其門而入後,一行人準備下樓,在三樓被謝陣營發現,立即控制住電梯,謝總部工作人員聽聞後蜂擁而至,包括發言人謝欣霓、唐碧娥及大批謝營人員對著電梯裡的藍營立委大罵「私闖民宅!」「現行犯!」「立委權力這麼大喔!」電梯裡一片靜默,在電梯內的財政部長何志欽則面露尷尬,謝營也大喊「立委挾持部長!」

沒多久,謝總部執行總幹事李應元抵達三樓,帶領大家高喊「丟臉!」「小偷!」隨著對峙時間愈久,上樓拍攝的媒體也愈聚愈多,謝營工作人員也拿出相機記錄。原本電梯內的藍委都沒回嘴,此時費鴻泰突然冒出一句「哇!我們好害怕喔!」讓原本情緒已趨平靜的謝營人士一把火又冒上來,群情激憤地對費大罵「你們公然入侵,我們才害怕好不好!」「有沒有帶殺手來?」

五點十分,警察前來蒐證,謝營立即大喊「警察不要怕立委!」「請警察捍衛公權力!」看到警察來,費鴻泰高分貝說「我要指控謝欣霓等人妨礙自由,把我關在這三十分鐘!」謝營不滿回擊「做賊喊抓賊!」「轉移醜聞!」警方則請警衛隊把所有警力調到謝總部;此時樓下已聚集大批支持者,警方則把四位立委帶到一樓。
藍委擅闖謝總部引爆衝突 

還原現場》何志欽 曾婉拒突襲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08.03.13 03:02 pm

 

藍營踢館事件成為選戰話題,整個事件由昨天下午的立法院財委會發動。還原會場狀況,昨天議程排定邀請公股超過5%代表到場備詢,下午話題忽然延燒到第一銀行出租辦公室給長昌總部是否違法,費鴻泰、羅明才提議突擊檢查,眾人一陣起鬨,要求何志欽陪同,何志欽拒絕未被立委接受,才會導致整起事件失控。 

財委會質詢掀波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邀請財政部投資超過百分之五以上的公股代表備詢,一早主席羅明才為了開發金控董事長林誠一未按照立院決議出席就極表不滿,堅持林誠一一定要到場才休息,導致會議中午也沒有休息,直到1點半左右才稍事休息,下午2點半林誠一還是未到場,立委陳杰更為火大,費鴻泰等人遂將焦點轉到同樣是由公股主導的第一金控為什麼出租場地給長昌總部。 

場地出租受質疑 

費鴻泰先是質詢第一金控總經理黃獻全,長昌總部是第一銀行華山分行大樓預定地,其中4樓到12樓是誰在使用?黃回答出租1樓到3樓,4樓以上是空的,沒有租給別人。但費鴻泰指出,有人看到大樓4樓以上部分夜間燈火通明,懷疑長昌總部人員違約使用,而一銀是公股銀行,因此要求突擊檢查,並請財政部長何志欽陪同前往。 

何曾婉拒同去 

何志欽委婉地表示,他跟去沒有太大意義,因此婉拒出席,但主席羅明才要求何志欽不得拒絕,隨後財委會即宣布散會,眾人包括費鴻泰、羅明才、陳杰、羅淑蕾,帶著何志欽、國庫署長蘇樂明,第一金控總經理黃獻全、第一銀行總經理吳清雲等一行10餘人,搭乘立法院公務車前往長昌總部。 

藍委堅持同行 

途中黃獻全修正在立法院說法有誤,長昌總部除了租用1樓到3樓,還有11樓一部分、13樓和停車場,但藍委不買帳,還是堅持要去「抽查」,演變成這場「踢館風暴」。 

2008/03/13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r/13/today-fo1.htm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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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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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當選沒有幾天,我的文章就應驗了
2008/03/28 15:06

藍委不自制 得意忘形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2+11200803280041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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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當選沒有幾天,我的文章就應驗了,未免太快了吧!



魯直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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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將會逐漸應驗絕對的權力將會造成絕對的腐化
2008/03/16 12:02

NCC、真調會的設置,監院人事同意權的杯葛,都是藍營立委的集體違憲,然而違憲的結果,他們反而有更多的選票,有更多的席位,這是民主的挫敗。

因為我們有更多的選民,只問立場,不問是非,他們從來沒有想過,一旦沒有憲法,沒有法治,他們就沒有安定的生活,沒有人權的保障,沒有基本的自由和平等,內亂於焉而起。


我在這兩篇文章已有預測,現在逐漸應驗。八年來立法院藍營執政,有多次的違憲紀錄,然而票卻越來越多,迄今席位在四分之三以上,因此立法委員目中更無憲法。因為他們有了經驗,違憲不會影響到權力,而且還會增加權力。總統大選後,更將如此,且試目以待。

有了極大的權力,而沒有制度上制衡的力量,如果說會權力者自我節制,這是違反人性和歷史規律的。

立院大選過後,國家多事矣

http://blog.udn.com/grotius6033/1536316

立委選舉,中間選民該怎麼投票?

http://blog.udn.com/grotius6033/151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