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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段日子的點滴回憶---也談解嚴二十年
2007/07/14 21:04:50瀏覽1526|回應3|推薦14

沈吟書劍雨中行,發願紅塵訴不平。 

廿載匆匆人世舊,幾何年壽俟河清。 

 

最近很多媒體都報導有關紀念解嚴二十年的消息,相信在我這一個世代的人,對戒嚴三十多年,多多少少會有一些感覺。 

 

年過半百,往往會回憶一些東西,由於年紀越大,記憶力將越差。趁記憶還清楚的時候,我也來寫一點雜感,就當作紀念解嚴二十年的日記好了。 

 

我沒有受過白色恐怖的迫害,由於家庭不是什麼書香世家,上一代還不夠資格受到白色恐怖的迫害。不過在稍一點懂事的時候,就聽只唸到小學三年級,因經濟差輟學的父親,諄諄告誡說:「一生不要去搞政治,太可怕了。」 

 

他描述二二八的時候,嘉義市有一車車的學生被騙到學校去參加談判,結果被躲在三樓的軍人用機關槍掃射,無人活命。新營的圓環,一個個「政治犯」被用鐵鍊鍊起來成一排,一個一個被槍殺。

 

當時還懵懵懂懂,只感到像是在看小說、聽廣播故事一樣,感覺這是別人的事,一生也不可能降臨到自己身上。我們在看報紙,非洲不是有多少飢民,因無東西可吃而餓死,然而我們不會有什麼感覺。 

 

直到升了高中,開始看起思想書和禁書,在日記上寫感想,就開始恐懼起來,是否可能什麼時候,日記會外流,成為「思想犯」而坐牢,到火燒島搬石頭,或用鐵鍊鍊起來,永不見天日?這種心靈的無形小警總,在年輕的飛躍心靈,有著極大的陰影和沈重的壓力。 

 

在大學時,聽說成大有學生被抓走,當時學生中流傳著「台灣政論」以及其他一些黨外禁書,不過都是只限於幾個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才能拿得到。大一的時候,聽康寧祥競選的演說,開始感到校園有一股惴惴不安的氣氛在流動著。 

 

在讀研究所時,一位教行政法的教授,很有台灣意識,當時修他的課的學生有四位,其中一位是韓國的留學生。他說,可惜其中有一位是韓國人,不然就可以用台語來上課。 

 

由於學生少,他有時在上課會講政治,他說每一個班級一般都會有一個教官安排的「職業學生」,會紀錄學生老師的言行。有一次,院長就警告他,為什麼上課會說袁世凱比國父偉大?

 

研究所畢業後,隨後是中美斷交、美麗島事件。在美麗島事件前,我剛好認識一位政論雜誌的老闆,他要我兼主編。當時要徵編輯,有幾位很優秀的年輕人,後來都因為不堪內心的小警總的壓力,而不願擔任編輯。 

 

我問老闆,我們的尺度怎樣?他說,其實只要不為匪宣傳,不罵蔣經國,不主張台獨,其他要講什麼都可以,怎麼罵政府和國民黨都沒有關係。不過我心裏的小警總,還是給我自己極大的心理壓力。因為我知道,只要給警總作了紀錄,我這一輩子不要再想當法官了,而像我這種沒有什麼人事背景的人,什麼時候會被抓走,也很難說。聽說林義雄律師的助理,在司法考試,筆試考上法官,在口試上就被刷掉。 

 

當時不知怎麼搞的,老闆任用了一個行政人員,他的工作是到各報攤舖貨。我有一次與他聊天,他說美麗島雜誌將停刊。我問為什麼他知道。他說他父親在警總,是擔任雜誌審查的。

 

我目瞪口呆,難怪老闆這麼有把握,他只要遵守三個原則,雜誌絕不會被停刊。我編了幾期,就辭掉主編工作了。 

 

記得有一次,因為編輯校稿沒有校出來,把「中央政府」打字成「中共政府」,雜誌到市面那一天,就被警總電話通知,全面回收,一本一本再把它貼好,才能再上市。

 

民國七十年,我到國營事業機關上班,剛進去是七等六級。可能因為我那個單位是一個封閉的專業單位,缺乏競爭對手。我一年升一等,到第三年,已經是九等二級,權理十等,而又有十一等的缺空著在等我。等到我是十一等的時候,大概可以順利接十二等的組長。 

 

當時組長問我:「你有沒有入黨?」 

 

我說:「沒有。」

 

他問我,要不要加入?如果不加入國民黨,在國營事業機關,很難當到主管。 

 

我笑著說,等我可以升主管的時候再說吧,不過我在國營事業機關待了三年就辭職了。 

 

民國七十三年,我開始在大學兼課。因為那時黨外勢力漸漸崛起,我在上課的兩個小時內,往往會用半個小時批評時政。

 

由於憲法第一六四條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記得一次,立法委員朱高正為了國家總預算的教育、科學、文化經費,只有百分之十三點多,少於百分之十五,因此反對國家總預算通過。為了阻止主席立法院副院長劉闊才的表決,他跳到主席台的桌上,扯住劉闊才的手,並扯斷麥克風。

 

結果被一群國民黨的立法委員把它拉下來,他跌倒被很多立法委員壓在地上。在電視上,只見立法委員趙少康眼鏡不見了,對著電視鏡頭大罵立法院暴力,他要譴責暴力,他說要護法,他絕不容許這種暴力再繼續下去。另外朱高正更狼狽,他滿身灰塵,眼鏡也不見了。他說他要「護憲」。 

 

結果,第二天報紙攤開,輿論一面倒,都在譴責朱高正的暴力。隔天我正好去學校上課。我看同學們竊竊私語。在講台下,很多同學正好攤開報紙在看。 

 

我等大家稍微靜下來,我問:「我們今天要用一點時間來談護法和護憲,還是要直接講課?」很多同學都說要談時事。 

 

我問:「談時事,有沒有同學有異議?」

 

沒有同學有異議。 

 

我接下來問:「請問認為趙少康的行為較對的舉手?」約有一半人舉手。

 

我又問:「請問認為朱高正行為較對的舉手?」同學中,你看我,我看你,沒有人舉手。

 

我宣布說:「我上課從未點名,我不知各位的名字,各位在課堂發表任何意見,絕對不會影響各位的學期分數。我們既然念了大學,而且學了法律,就要學習用各種角度思考,就要學習發表自己的看法。就這件事情,我請同學發表看法。」

 

我問:「有誰願意說明,為什麼認為朱高正不對?」

 

A同學:「我認為立法院是講究多數決,是少數服從多數,是一個講理的機關,不是講暴力的機關。所以無論如何,用暴力阻止表決是不對的。如果要用暴力,在街頭衝撞就好了,何必到國會殿堂?所以我認為朱高正不對。」

 

我問:「你講得很對。不過請問你,如果朱高正不跳到桌子上,拉住劉闊才的手,表決會不會通過?」

 

A同學:「會。」 

 

我問:「立法院是憲法的立法、預算機關,立法院有權力做違憲的表決嗎?」

 

A同學:「沒有。」 

 

我問:「立法院做違憲的表決,表決有效嗎?」 

 

A同學:「…。」 

 

我問:「請問你認為趙少康支持違憲的表決是對嗎?」 

 

A同學:「…。」

 

另有一位B同學舉手發言:「我認為違憲與否,應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來決定,而不是由朱高正來決定。朱高正如果認為這是違憲的,應該在表決後,請求大法官解釋表決是否違憲。因此我認為朱高正的行為還是不對的,立法院無論如何,都是禁止暴力的。」 

 

我笑著說:「謝謝B同學的發言。我也覺得很有道理。法律人在讀法律,往往會覺得真理往往是多方面思考的結果,您能多方面思考真好。」

 

我接著問:「請問你知道當年孫中山發動二次革命,是為了什麼嗎?」我知道同學們都非常敬佩孫中山先生。 

 

B同學:「是因為袁世凱想要當皇帝。」 

 

我問:「既然中國歷代有那麼多皇帝,憑什麼理由袁世凱不能當皇帝?」 

 

B同學:「因為袁世凱當皇帝違反臨時約法。」

 

我問:「當時臨時約法是相當於法律,還是相當於憲法?」

 

B同學:「是相當於憲法。」

 

我問:「請問孫中山為了護憲而發動戰爭這個行為正當嗎?」

 

B同學:「當然正當,袁世凱怎麼可以違反臨時約法?」

 

我問:「為什麼說當皇帝就違反臨時約法,這不是由大理院決定,而是由孫中山個人決定。」 

 

B同學:「這是很明顯的違憲行為,怎麼還需大理院決定?」

 

我問:「我們的憲法第一六四條已經非常明顯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凡是少於百分之十五,就是違憲,這不是非常明顯嗎?為什麼還要大法官決定?」 

 

B同學:「…。」

 

我又問:「同樣是阻止違憲行為,請問發動戰爭而使生靈塗炭嚴重,還是一個立法委員跳到桌上阻止立法院表決嚴重?」

 

B同學:「…。」

 

我又問:「如果一個違憲的行動,而輿論一致支持,是否也是另一種暴力?」

 

B同學:「…。」

 

另有一位C同學舉手發言:「老師,我還是認為朱高正不對。立法院所以會通過這樣的預算,政府一定有它特殊的考量,不會無緣無故。我們目前是非常時期,所以憲法有臨時條款,在非常時期中,一切應以國家的安全為最高前提。如果我們的教育、科學、文化的預算超過百分之十五,那麼我們的國防經費就要受到限縮,國防經費受到限縮,國家的安全就面臨大問題,我們就無法防止中共的入侵。基於國家安全的原則,我認為國防應超越一切,因為國家完了,什麼都沒有了。」

 

我說:「C同學又提出一個國家安全原則的考量,這又是另一個新的思考方向,很好。不過我想請問,當年日本在二次大戰的時候,被美軍炸得比台灣更殘破不堪,社會破產,甚至沒有男人,沒有生產力,而現在日本的國民所得是我們的三倍,在亞洲經濟最發達,這是為什麼?」

 

C同學:「是因為日本長年沒有國防預算。」 

 

我問:「那麼請問我們既無天然資源,又地小人稠,然而目前的經濟比東南亞的其他國家好,是因為什麼?」 

 

C同學:「是因為我們有好的教育和技術。」

 

我說:「日本與美國有美日安保條約,美國有義務要協防日本。美國曾經要求日本恢復國防武力,被當時的日本首相佐滕榮作拒絕。我們過去與美國有『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共同防禦條約』,這個條約是經立法院議決通過的,為什麼我們在民國四十年代,還需要國家總預算百分之八十的國防預算?如果當時國防經費減少而增加教育預算,或增加基礎工業或基礎經濟的預算,那麼今天的經濟是否更好?」 

 

C同學:「對,然而我們還要反攻大陸啊,這與日本不能比。」 

 

我說:「以武力反攻大陸本身是違反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的,美國本身就可以阻止我們的違反條約的行為,我們怎麼反攻?你覺得政府的政策一定是對的嗎?」 

 

C同學:「可是目前我們已經沒有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了啊。」

 

我說:「可是我們還有台灣關係法。」

 

C同學:「然而我們還是要靠自己,不能老是靠別人啊,更何況依台灣關係法,美國是否會出兵還不一定呢。」 

 

我說:「好,請問以色列的國防經費,有超過所有的阿拉伯國家嗎?以阿戰爭以色列打贏了,國防經費可以當作國家安全的標準嗎?」

 

C同學:「…。」 

 

另有一位D同學又舉手發言:「我認為阿拉伯國家和中共不能比,中共比阿拉伯國家強多了,我們不能拿以阿戰爭來談我們的國防。」

 

我說:「好,那請問,我們的國防經費要多少才夠抵抗中共?百分之百夠嗎?」

 

D同學:「…。」

 

我說:「我們為還要為了這不到百分之二的國家總預算而長期違憲嗎?這些長期不能改選的老民意代表,所以堅決不改選,說是為了護衛憲法,然而我們長期遵守憲法了嗎?憲法是政府與人民的基本合約,政府可以違憲,那麼人民為什麼不能違法?」

 

D同學:「…。」

 

這樣一來一往,直到沒有同學發言為止。 

 

下完課後,一群同學圍住我,說:「老師,我們覺得你講的比教官客觀多了。」 

 

那時候已經宣佈解嚴了,然而校園的思想還沒有解嚴。 

 

如今形式上已經解嚴二十年了,然而我們似乎沒有更理性,我們的見解好像只有立場,沒有更多的思辨。 

 

「俟河之清,人壽幾何」!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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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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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者的傲慢
2007/07/16 23:06

其實,國民黨遷台之初,台灣風雨飄渺,隨時可能淪陷,施行戒嚴,情由可原。

問題是,蔣氏父子為了統治方便,戒嚴拖太久了,這是統治者的傲慢!

如今的民進黨,則把自己抬得太偉大,自以為解嚴都是民進黨的功勞,總是想以喚起人民對國民黨的痛恨來維持自己的濫權與貪腐。同樣是統治者的傲慢!



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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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在國外是天大地大的事
2007/07/15 16:00

一位朋友在民國七十幾年因販賣日本的成人錄影帶被判妨害風化,而有前科。民國八十年他要申請去澳洲移民,無法拿到良民証。

我幫他寫了一份法律意見書,說這是在戒嚴時期按照出版物取締辦法所成立的犯罪,結果移民就成功了。在國外基本上認為戒嚴是天大地大,非常不得了的大事情。在戒嚴下的犯罪,不是什麼惡性的罪。


a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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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年代
2007/07/15 12:09

記得民國60年左右 , 中非總統卜卡薩訪台(後來自立為皇帝) , 去日月潭玩 , 路過台

中 , 台中市的高中生有一半被派在道路兩旁揮舞國旗 , 夾道歡迎 !

漫長的歡送結束 , 一名台中一中的學生在列隊回校途中 , 不小心掉了國旗 .

後面的同學也不察踩了上去 ,  結果是 :  掉國旗的記一大過 , 踩國旗的記兩大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