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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5 05:45:14瀏覽306|回應0|推薦3 | |
這一段時間我自己有很大的學習,神允許讓一連串的事件像連續劇般的上演必有美好的心意,雖然後面更發生森林大火,我用錯撲滅的工具導致越燒越旺,但是當我回到愛裡面,森林的火不但撲滅,更帶來豐沛的雨量,總之,若不是經過上帝的手,親愛的天父是不會讓它發生的! 我想分享一段內容,這段內容我越嚼越有滋味,越來越甘甜 我們都曾被人利用、傷害、並以各種方式毀謗。不去報復他們很好,但是神要我們做更多--去愛他們。為什麼呢? 我相信原因有三: 1、為了我們好 2、為了別人好 3、為了神好 1、為了我們好 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撒母耳上16:7 當我們愛別人的同時也證明自己順服神的旨意,將神的期望擺在我們的慾望之前。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馬太福音5:46 如果我們只愛那些愛我們的人,我們的行動與那些被視為社會中最糟糕的人有何分別? 在這裡我想起我的屬靈母親也是我的輔導馮姐,當我犯錯或是不懂事不成熟,她仍愛我並且愛更大愛更多,沒有因為我錯而放棄我, 並且耐心等候我長大,我真正屬靈生命成熟實在是在學園小組裡一點一點造就,馮姐和姊妹們成熟的態度和幫助讓我真正看見愛主的人 是彰顯的耶穌美好的樣式。 2、為了別人好 很明顯的、那些傷害你的人因為你不報復而獲益,但更重要的是,他們因著你的愛,而有機會遇見耶穌,這是最大的好處。 3、為了神好 愛是出於意志的行為,而不是出於情緒的感動。真愛涉及人與神完全的合一,而為有神才能完全的顯明愛-哈該博士 我相信這就是神從我們行動中得益處的方式。 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馬太18:14 神為我們每個人付出極大的代價,因此當我們透過我們的愛,引領人認識祂,最大獲益者便是神! 以上內容取自傳承之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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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