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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4 02:56:54瀏覽2573|回應7|推薦19 | |
一連三天在台中市裕元花園酒店舉辦的江陳會,從第一天寒流來襲的極冷,第二天、第三天逐漸暖和,在會場外、負責注意突發狀況的數百名媒體記者(還不包括會場內負責相關議題的記者)心也跟著輕鬆起來,大家想著,「好家在!跟去年的情況不一樣」,雖有零星的抗爭事件,但都算溫和,熬過了這一夜,就可輕鬆一下了。 綠營市議員在晚間六時放天燈,不管是「一邊一國」、「陳雲林滾」等,隨各人喜好盡情發揮,抒發情緒又達到宣傳效果,高興就好;突然,一名激進抗議人士神秘的告訴記者,等一下「民主列車」會繞行中港路、安和路一帶,要注意看手勢,舉起兩支旗子就是要朝裕元發射煙火,原本還只打算給「綠色友好媒體」獨家,後又「好意」的讓零星幾人知道。 大家在拒馬前準備好,宣傳車都走到跟前了,「咦,怎不見動作?」電話告知「還沒準備好」,換個姿勢再來一次,宣傳車又重繞了一次,結果車子就在行至統聯中港轉運站前,開始猛烈發射大型沖天炮,沖天炮瞄準裕元方向發射,但高度壓得很低,幾乎要射到鄰近的民宅,如果當時有路過的騎士也會遭殃,警方立刻上前制止,於是爆發了被稱為這次江陳會最嚴重的流血衝突。 警方先是衝上前去制止開車的司機,接著再衝上約三米高的宣傳車去逮捕其他的人,而在整個警方的逮人過程中,宣傳車上的一男子還是持續的燃放沖天炮(只能抱怨自己的相機兩光,在重要時刻能夠發揮的作用有限),這和事後抗議群眾抨擊警方去制伏行進中的車輛有很大的出入,且目擊整個過程也可發現,沖天炮的射擊很低,極可能對住宅、民眾有立即的危險,當時的情況危急,警方事後召開記者會說明「有立即性的危險」屬實,當時並非集會遊行,抗議群眾稱警方沒有先做舉牌動作就逮人,其實是誤解。 第一時間衝上宣傳車的刑大小隊長陳諸想,被宣傳車上一人推下車,當場後腦杓著地、仰面倒地不起,當時我曾一度誤以為受傷的是抗議群眾,以為是警民雙方在拉扯中不慎跌落,心想,「這下不妙了!」流血衝突可能會再擴大。 群眾知道受傷的是警察,但沒人願意理會他傷勢如何,繼續叫囂、鼓譟「警察打人、警察打人!」「只保護共匪、不保護老百姓」。 從澄清中港醫院到現場其實不到一公里,但因交通管制、塞車、抗爭略有耽擱,受傷的員警在等待的過程中,心裡想到了什麼? 受傷的小隊長信佛,利用空暇到醫院擔任志工,做著兩種「為民服務」的工作,而且持續了許多年不間斷,他還說,「只要台中市的警察每個人每天做一件善事,台中市一天就有數千件善事」,民眾一定可以感覺到警察的「善心」,但我想到的是,當他躺在冰冷柏油路等待救護車時,腦海中會不會一直盤旋著民眾做的「善事」? 事後警方公布蒐證錄影畫面,還原整個案發經過,畫面未經剪接、一鏡到底,避免遭質疑移花接木,證實受傷小隊長確實是被硬推下宣傳車,也有六人被依現行犯逮捕,至警局偵訊,但整個事件並未落幕,仍有群眾聚集要求「放人」,否則繼續抗爭,案件已經演變成刑事案件,豈是呼口號就能解決? 在現場待命,直到十二時多才拖著疲憊身軀返回家,打開電視看看所謂的親綠媒體又有什麼樣的解讀?竟還有談話性節目的來賓稱,群眾本來就可以用不同方式表達他們的意見,「燃放沖天炮也是其中之一」;還有看似無所不能、每天坐在攝影棚就天下事都能談、每個新聞事件都能講得活靈活現彷彿親身在現場的所謂資深媒體人還稱,「也有可能是該名受傷員警刻意邀功、急著去逮人,才會從車上摔下來」、「整起事件根本是警方執法過當」所引起,讓人吐血到不行,親綠一定要將言論扭曲至此,才算是「愛台灣」嗎? 也許在外人看來,已經依各媒體屬性不同,將記者標上不同的顏色了,但是記者自己的堅持何在?或者可以單純讓事件說話,記者報導親眼所見都未必真實了,那麼根本「見都沒見」的呢? 當事件發生了,只是忙著為自己「同顏色」的一方開罪,發生流血衝突,警察就成了「暴警」?或者可以說,「這一切,都是阿共仔的陰謀啦!」這一句,就可以勝過千言萬語,成為任何事件的最佳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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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