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1/10/04 12:08:52瀏覽385|回應0|推薦5 | |
每個人都是月亮、都有不曾展露的暗面 除了嫦娥只有瘋子會選擇住月球 而法官判案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只有倒楣鬼纔得跑法院:桃園地院奇葩法官徐漢堂認為拘役小案毋需聽被告陳述、妥速作成裁判的程序利益較高而於判決書上大抒己見、寫好寫滿表示「要每個案件都處理得又快又好,就必須犧牲法官及配合同仁健康及生活,但如此犧牲就算是達到夜以繼日拼命工作之程度,大約只是換來鄉民各種笑罵並嘲諷司法信任度低而已……所以本院認為,在上班及加班時間認真處理案件,就是法院負擔之極限」──比方相對當年那位領18趴又一直罵18趴直被爆料後纔聲明說不領惹、迴避道歉強調「所有問題我都考慮過但不希望自己的個案導致社會模糊焦點、甚至模糊制度面改革」透露過去將18趴利息捐做公益但不再領取後較沒能力施捨給社會機構惹,感覺有時聽聽政客或名嘴扯淡尬聊、欣賞一下另類的直白尚可以噴飯供酒唯看法官抱怨賣慘則Errrr….唉、你們的說教是要人們忍受世俗的一切嗎?正是這世俗的一切對你們過分忍耐了!幾時案件都處理得又快又好?你們這些高高在上、自我感覺良好的傢伙哪來的自信!有空寫自己的委屈、沒空聽別人的委曲,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PS.難怪北檢檢察長楊治宇、檢察官黃冠運認為評議簿記載「如判決書」、「同上」、「同意」等均屬正當唯嫌案小、法院卻好意思白收我的裁判費,詐騙一條龍、官官相護不要臉!又、是不是我也佛心簡單送一台微波爐就也能得到四十多位法官站台收回成命?竟一個月的熱烈討論、微波爐的案子真真偉大,證明法律人的邏輯跟一般國民的就不同、實在法官說了算!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