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夏天到 MIT (麻省理工) ,參加所舉辨的音樂課,
那是學打爵士鼓,由於去時摸不著路,所以遲到幾分鐘,
以致錯過了一些技巧的學習,倒是老師要求想試看看的人
上台時,好奇的我想也不想就上台去,出乎意料從未摸過
的我,竟打得不錯,不過,不久後輪到每人上台試打時,
我卻打得很糟,不懂剛才行,為何現在不行,於是下課後
要求老師讓我多打幾分鐘,誰知沒拒絕的他竟在我練習時
,將鼓 一片片自眼前給拔掉收回,以致我當場感到好羞赧
,這還不糟,可怕的是,從此以後,同學們似乎受老師的
影響下,對我相當不友善與排擠,面對這些美國人的排斥
眼神,我有説不出的害怕與難受,有時甚至恨不得鑽進地
洞,不過我一再告訴自己是為音樂而去,所以犯不著去在
乎別人的眼光, 於是每次在自我的精神鼓勵下,我背著"膽
"獨自向虎山行。
有天,上即興節奏課,喜愛創造的我,不似其他同學的
謹慎,只拿一種樂器,我卻拿著三個打擊樂器同時打(左
、右手各一個,腳也打一個),大家一起表演自己所創造的
節奏,突然感冒的我連連打噴嚏三聲,敏感度極大的老師
意識到,就當我一停下演奏時,合奏的節奏頓時變得無趣
與乏味,就在此時他才了解自己一直低估我,也因此感到
十分愧疚,從此之後便常主動與我打招呼,關心我,甚至
是在街上碰到我時也殷勤問候,當然先前瞧不起我的同學
,也因而對我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