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陳唐山回憶錄》評述之四
2019/06/06 21:38:25瀏覽91|回應0|推薦0

《陳唐山回憶錄》評述之四

 

前立委陳唐山先生從台大畢業後,「被徵召為第九期預備軍官,一九五五年八月入伍在鳳山陸軍步校接受為期六個月的軍事訓練」,期間「發現步校福利社的水果價格偏高,與外面市場落差極大,對收入有限的預備軍官形同剝削,卻又不吐不快,於是用日文寫了封信給未來的岳母,趁著外出機會到車站附近郵筒投遞。沒想到這封信竟被軍方攔截下來。」(詳參《陳唐山回憶錄》第032頁第11)

 

「我之所以知道信件被攔下,是因為步校的軍法單位把我找去問話,要求我寫悔過書。至於有沒有寫?寫些什麼?現在已不復記憶。」(詳參《陳唐山回憶錄》第033頁第1)

 

「大年初一早上,全體受訓預備軍官集合進行離營宣導,張立夫校長說完話後,接著宣布留營名單,沒想到我竟赫然在列。」(詳參《陳唐山回憶錄》第033頁第5)

 

過後不久,「傳令兵來找我,要我到校長室。原來張立夫校長想了解我被留營的事情原委,我想既已被留下,便無所顧忌,表達出我對軍隊管理的想法。沒想到張校長聽完我的講法,不但沒有指責,還說國家派出最優秀的教官來訓練預官,學員有問題可以直接向他反映。不必對外寫信。我當時跟他説,一個受訓中的小預官怎敢直接找校長報告?張校長給我的回應是他願意傾聽。」(詳參《陳唐山回憶錄》第033頁第15)

 

「他接續問我當天有何計畫?我說原本計畫北上找女朋友;他一聼,隨即從抽屜拿出一張快車票給我,還要傳令兵送我到車站。這個舉動讓我頗為感動。張校長的開明作風,讓我留下深刻印象。」(詳參《陳唐山回憶錄》第034頁第7)

 

「我很清楚,構工和裝檢都不是我獨力能為,如非軍中幹練的士官長協助,憑我一介預官,沒有那麼大的能耐?所以退伍前夕,我特別託人從香港買了幾雙質地較好的襪子來分送給士官長們。其中一位山東籍的秦班長說,這是他們應盡的本分,推辭了這份贈禮,他說他們顚沛流離,沒有機會唸書,特別鼓勵我出國深造,努力開創自己的人生,所以對這些老士官長我特別懷念。」(詳參《陳唐山回憶錄》第035頁第3)

 

[評述]:

一、民國四十四(1955)年,距三十八(1949)年政府退據台灣,僅只六年,當時台灣仍處於風雨飄搖之際,為防堵共產黨徒滲透,以防中共赤化台灣,政府宣布戒嚴,確實情非得已。憲法保障人民有言論和通信自由,但是軍方根據戒嚴法令規定攔截檢查信件,畢竟係屬「時代必要之惡」,不得已的作法!倘若當時台灣也不幸被赤化,哪來自由民主的今日台灣?因此,當時人民果能體認政府的處境,並稍為政府設想,應該就可避免彼此間許多不必要的誤會。

 

二、「發現步校福利社的水果價格偏高,與外面市場落差極大,對收入有限的預備軍官形同剝削」。其實,倘若水果價格確實「偏高」,預備軍官無法負荷或不願被「剝削」,久而久之,福利社認為無利可圖,自會自動減價或不再販售,以免血本無歸。反之,當時陳委員倘能心平氣和,據實向上級反映,而未「用日文寫了封信給未來的岳母,趁著外出機會到車站附近郵筒投遞」,則不僅不會發生「這封信竟被軍方攔截下來」之事,更不會有「宣布留營名單,沒想到我竟赫然在列」之情。但是,從「步校的軍法單位把我找去問話,要求我寫悔過書。至於有沒有寫?寫些什麼?現在已不復記憶」等語,顯示當時軍法單位對他「對外寫信」,應尚無「過當」的處置!

 

三、一般而言,發現問題,據實陳述,並勇敢力爭,以謀求解決,是為人處世較正確的態度[註]。立委陳唐山先生當年以「對外寫信」,後來又以「告洋狀」方式,表達其內心不滿,不僅無助相關問題的改善和解決,反而招致被「留營」和被列入「黑名單」的遭遇。他的上述遭遇與之前所抱持「一個受訓中的小預官怎敢直接找校長報告」的態度和個性,的確不無關連。俗云:「個性決定命運」,如果陳委員能面對現實,並勇敢力爭,相信一定改變他滯留在美二十九年,無法返台的命運;同樣地,政府和他個人也不會「兩敗俱傷」!

 

四、古云:「十步之內必有芳草,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天下間固然有些小人,但是絕大多數是善良的,前述「想了解我被留營的事情原委」、對你「不但沒有指責」,並勸說「學員有問題可以直接向他反映。不必對外寫信」,和表示「願意傾聽」的張立夫校長,以及說「這是他們應盡的本分,推辭了這份贈禮,他說他們顚沛流離,沒有機會唸書,特別鼓勵我出國深造,努力開創自己的人生」的秦班長,都是芳草和忠信的典範!由此可見,國民黨員並非全是不分是非,更非全不「願意傾聽」,因此不應該「一支竿子打翻一船人」,非把它推翻或消滅不可!

 

[註]:以下是筆者於民國五十六年初在馬祖服預備軍官役時,「據理力爭」,獲准返台參加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研究所入學考試的經過情形:

 

「在馬祖服役期間,除了準備報考政大外交研究所外,我也曾寫信給美國南卡羅萊那大學政治系L主任,請他協助我申請獎學金,俾能前往該校深造,並告以已參加外交行政人員普考及格,學成後將返國從事外交工作。不料,未久後接到該校政治系M教授來信,告稱L主任已不幸中風去世,並謂該系未設置外國學生獎學金,但如我確有意願前往該校深造,他願意協助給予免學費優惠,並提供工讀機會。由於當時父母確無法籌措兩仟美元的留美生活保證金,以及出國旅費,故回信說明自己的實際情形外,並申致無限感激之意。

 

公務之餘,在那濕冷,的碉堡裏,白天幾乎手不釋卷,夜晚更常挑燈夜讀,營長徐進寶中校、副營長彭耀漢少校、賀義初少校、輔導長蕭性明中校、副輔導長任復初少校,以及保防官王漢文上尉等長官,對我公務之餘勤奮苦讀的印象都極深刻,並常予嘉勉。當時兩岸處於戰爭狀態,金門、馬祖都屬於「前線」,除了有眷軍官每半年得休假返台探眷外,其餘官兵無論婚喪或考試(高普考、留學、托福或研究所入學考試),都不能獲准返台參加。很快,一年的預備軍官役,只剩短短的幾個月,為了能獲准返台參加政大外研所的入學考試,我於五十六年四月初,曾聯繫全營預官十數人,以返台參加研究所入學考試為由,於四月中旬一起向團部申請「事假」,但是所請猶如石沉大海,遲遲未見回音。

 

當時團長崔春霖少將,剛好從南竿到北竿島視察,我即報奉營長核准後請見,崔團長覆告略稱,以往很多預官以參加高、普考及托福考試為由申請返台,甚至託由上級長官向他說項,均未予核准,故未便破例准我返台參加外研所考試。但是全團各連早年奉發的電視機、水桶和煤油爐等都已陳舊不堪,亟需汰舊換新,倘若我能洽獲其中任何一項物品,無論以任何方式,包括透過各種關係代向上級申請,以及自行捐贈或洽請親友捐獻等,即可准我出差返台洽辦,並順便參加考試。聞後我當面力陳略以,倘未能獲准返台考試,非但學業將延誤一年,且役畢後將面臨失業,故懇請他能三思並設法成全。在他視察離去後,我立即給他寫了一封信,略謂他無畏權勢,並拒絕長官說項,確實令人敬佩;但之前預官請假,倘該准而未准,則有欠當,請他務必深入檢討,切勿一錯再錯;並稱他所提准假條件,即使我能做到,仍不會接受,因為個人認為,可准就應照准,絕不可因「利害」而捨棄「是非」。不久,負責行政事務的高副團長又到北竿視察,我再次報奉核准後晉見他,並在他回南竿後,又給崔團長及高副團長各寫了一封信,又皆石沉大海,毫無回響。

 

當時馬祖與台灣間的人、貨都僅靠軍艦輪流運送,每週往返各一次。五十六年政大研究所考試於五月五、六日報名,同月十九、二十日舉行筆試。由於五日台北下大雨,木柵地區淹水,友人不得已於六日才去代為報名,並於當天寄出准考證,以便我持憑請假,但六日午後寄出,已趕不上同(六)日出發的軍艦,而須等下週(十三日)才能送往。

 

五月十三日接到團部的緊急通知,要我次(十四)日趕往南竿,以便返台參加考試,因為只有搭乘十三日自台出發,十五日返台的那艘軍艦,才能趕上十九、二十日的考試。軍艦於十四日抵達南竿,但因郵件須先送往南竿郵局整理後,才能轉送北竿等離島,故十四日中午離開北竿前,仍未收到友人寄給的准考證。當天下午匆匆趕到南竿後,崔團長立即派請團部連排長,親自去馬祖指揮部代我申請出境證,並於晚餐後親自開車送我去港口轉搭軍艦。途中崔團長曾脫下毛衣要借我穿,並很感性地對我說,他先前以為我跟其他十數位預官一樣,只是想找機回台去玩,沒想到我那麼堅持,他深受我的真誠感動,故決定讓我以公差事由返台應試,並說考完試後可順便回台南探視父母。謝謝他的好意與鼓勵外,我當即向他報告,考完試就會迅速回北竿崗位去。

 

返台第二天,馬上請友人陪同前往政大,向註冊組長田新先生說明,因台馬交通欠便,未收到准考證就趕船返台,請姑准參加考試。後來遵照指示,寫了一份報告,層奉田組長及教務長朱建民教授批示,特准持憑該報告應試,但事後必須補驗准考證。此外,每節試畢應洽由監考官在該報告背面簽字,以證明確曾參加考試。如願奉准返台,又幸運獲准應試,考完後即很快回北竿去,未曾返回台南省親。

 

六月初傳來消息,政大外研所考試已放榜,外研所原擬錄取十名,我成績名列第二。據說放榜當天,田組長在放榜前審查會議中突然想起並提出報告,略稱我未持憑准考證應試,事後亦未補驗准考證等云。會議主持人知悉上情後,立即派人前去木柵郵局查詢,確認沒有我寄回准考證的信件後,即決定把我從榜上刪除,僅錄取九人。由於當時人在馬祖,既未知悉詳情,郵電又甚不便,驚訝難過之餘,確不知如何補救。所幸,當時距退伍時間已不滿一個月,故決定退伍返台了解詳情後,據理力爭,以尋求補救。

 

一年的預備軍官役匆匆終了。帶著長官同仁的祝福,又懷著感恩之情,於七月二日搭上軍艦,朝朝向台灣的的歸程,有如倦鳥歸巢,既興奮又憂心,面對無法預知的未來,繼續深造?就業?失學又失業?不禁深感茫然,但是過河之卒,只能永往邁進,怎能踟蹰徬徨?又怎可貯立不前?」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mpan120740&aid=12717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