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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評述》貳、個案評述九、軍民衝突及流行病爆發原因不一
2018/12/18 22:35:02瀏覽50|回應0|推薦0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評述》貳、個案評述

 

 

 

九、軍民衝突及流行病爆發原因不一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摘要】:

【就社會動盪而言,由於部份來臺軍警紀律敗壞,作威作福,加上與臺灣民眾的文化隔閡,造成彼此間的衝突對立,使得社會治安惡化,騷亂事件層出不窮。】(詳請參閱第036頁第1行)

 

【當時,除了長官公署的行政人員來臺接收之外,又有陸軍第70軍丶第62軍、第95師、特務團、通訊連、憲兵第4團等部隊。由於來臺軍人素質不高,軍紀不嚴,又多抱持優越感,造成部分軍人作威作福,輕者偷盜搶奪,重者開槍滋事。】(詳請參閱第036頁第1行)

 

【根據統計,從1946年1月至1947年2月,因軍紀敗壞導致軍(警)民衝突就有52之多,亦即1946年每月就發生3到4件的軍人違紀事件。】(詳請參閱第038頁第13行)

 

【根據長官公署行政紀要報告來看,在1946年一年中,全臺刑事案件高達20,984件,其中又以臺南縣3,476件最多。《民報》在1945年10月到1947年2月所報導的危害治安事件,則有221件,其中又以盜竊丶強盜為多。】(詳請參閱第036頁第1行)

 

【然而到了戰後,由於長官公署接收人員疏於防範與重視,衛生狀況頓時惡化,流行疾病立即復發。以1947年為例天花即發生4193件,5個月內死亡率達38%;霍亂的流行更是猖獗,至該年7月12日止,臺灣南部死亡三百餘人。】(詳請參閱第39頁第11行)

 

【就文化隔閡而言,自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臺灣被割讓給日本,兩岸之間即分別走上不同的命運。臺灣淪為日本的殖民地。,但是卻在日本的統治下逐漸走向現代化,而中國則長久處於戰亂動盪之中,兩者之間的分歧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加大,也因歴史的分歧而導致文化的隔閡,並因驟然交會的誤解,而產生不可彌補的衝突與傷痕。】(詳請參閱第040頁第3行)

 

【戰前,在日本有心的「歸順措施」與「同化政策」下,臺灣民眾深受日本文化的影響,在食、衣丶住、行、語言及生活方式逐漸日本化,因而思想觀念也漸有所轉變,與當時的中國人有明顯的差異。】(詳請參閱第040頁第9行)

 

【其次是生活習慣問題。在日本殖民統治之下,臺灣民眾大多透過日本接收西方近代文明的薰陶;又因為經濟的逐漸發達,臺灣人已在新式的工商都市社會裏生活了一段相當長時期,較現代化的生活方式是剛從中國内地出來的官員與軍隊所未曾見過的。因此從中國來臺者,除了不習慣臺灣充滿著東洋風氣,彼此在生活習慣上也有落差。】(詳請參閱第040頁第18行)

 

 

【評述】:

一、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臺灣光復後,隨同陳儀來臺接收的官員(公務人員、教師與警察),加上學者、觀光旅客和商人,教育程度素質應該不會比當時臺灣同胞的平均値差(按日據時期,1926年臺灣漢人兒童的平均就學率為28.4%,其中男生43%,女生12.3%;1943年雖然提高為71%,在當時的亞洲僅次於日本,已接近歐美國家的水平,但是升讀初中以上學校者仍不多(詳請參閱【註一】、【註二】與【註三】)

 

二、臺灣光復後,國軍初來乍到,語言不通,又不諳本地習俗,本省同胞也絕大多數不懂國語,因言語溝通或習俗不同而產生誤會,以致【從19461月至19472月,因軍紀敗壞導致軍()民衝突就有52件之多】,固然令人遺憾,相信當時違紀軍警必都已遭到應有懲處。但是把【軍()民衝突】案件,完全認定是因「軍紀敗壞,作威作福」,亦有失公允!俗云:「沒有兩個銅板不會嚮」!如果軍紀確實敗壞,臺灣同胞【在日本有心歸順措施與同化政策統治】五十年之後,難道完全全忘却中國人「以和為貴」的古訓和【透過日本接受西方近代文明的薰陶】下追求法治精神?此外,日據時期臺灣同胞在日本軍警嚴苛統治下,只能表面服從,不敢正面反抗爭論;反之,光復後獲得自由解放,並且當家自主,遇事據理力爭,豈不也是軍()民衝突原因之一?

 

三、臺灣光復後,工廠尚未修復,導致嚴重失業與生產不足、物價高漲、甚至導致通貨膨脹,人民生活痛苦,【在1946年一年中,全臺刑事案件高達20,984件,其中又以臺南縣3,476件最多。《民報》在194510月到19472月所報導的危害治安事件,則有221件,其中又以盜竊丶強盜為多】應該都是事實,但是,竊盜罪犯不應該全是軍警,難道不是一般平民「飢餓起盜心」?

 

四、流行性疾病的發生、預防和治療跟季節氣候丶環境衛生丶科技醫藥、人民衛生常識與習慣,以及政府財政與政策息息相關,民國36年【天花即發生4193件,五個月內死亡率達38%】與【霍亂的流行更是猖獗,至該年712日止,臺灣南部死亡三百餘人】,難道跟季節氣候、環境衛生丶科技醫藥和個人衛生常識與習慣無關,而完全是【由於長官公署接收人員疏於防範與重視】?

五、政府來臺後根絶天花丶瘧疾丶小兒麻痺和霍亂等流行性疾病,全賴科技醫藥進步丶環境衛生的改善、全民衛生健康常識增進,以及強制接種預防政策。但是,最近幾年來登革熱、流行感冒經常橫行肆虐全臺,甚至民國八十二年突發的SAS惡疾,難道也完全是由於政府官員【疏於防範和重視】?

 

 

【註一】:1926年(昭和元年), 日本人、台灣漢人、台灣原住民兒童的就學比例如下:

類別                     男子      女子     平均

日本人                   98.3%     98.1%    98.2%

台灣人(漢人)   43.0%     12.3%    28.4%

台灣(高山族)   74.3%     69.4%    71.8%

 

 

【註二】:1926年(昭和元年), 中等學校以上,日本人、台灣人就學人數的比較表:

類別  小學/公學校  中學校   高等女學校   實業學校  師範學校  醫學校

 

日本人   24,733 2,      242      1,227        996        135       93

台灣人   210,2721,     718       607         682       1533       343

 

(原始資料:矢內原忠雄著《帝國主義下之台灣》,引自葉榮鐘著,《日據下台灣政治社會運動史》上冊)

 

 

【註三】1919年以前,日本在台灣實施的教育情況大致如以上所述。優秀的台灣子弟從「公學校」畢業後, 除了赴日本留學以外,在島內的主要的升學管道極為有限,一是進入「國語學校」師範部(後來改稱「師範學校」), 畢業後擔任公學校的教員(例如台灣作家吳濁流); 二是進入「台灣總督府醫學校」,畢業後成為醫生(例如台灣第一位醫學博士杜聰明、 台灣新文學之父賴和、 台灣民眾黨的創立人蔣渭水,都是畢業於「台灣總督府醫學校」)。

 

1930年代,台灣教育制度最值得一書的是實施了國民義務育。當時全台各地兒童就學率逐漸提高,全面實施義務教育的時機已成熟,於是總督府於1939年(昭和14年)制定《義務教育實施要綱》。1941年,總督府廢除「公學校」、「小學校」 的差別待遇,一律改稱「國民學校」。

 

1943年,總督府正式實施六年國民義務教育,屆齡學童強制必須接受義務教育。至1943年底,全台共有1099所國民學校,小學生932,525人,兒童就學率達71%,在當時的亞洲僅次於日本國內,已接近歐美國家的水平。

 

日本統治台灣,所有的教育投資固然是基於殖民統治利益的需要,其高等教育明顯地排擠台灣籍學生,造成台灣人受教育機會的不公平待遇。然而在初級教育方面,由於國民教育的普及,消除文盲,提高人民素質,也為台灣社會的現代化,奠定了相當的基礎,這是不可否認,且應予肯定的歷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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