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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4 20:32:16瀏覽194|回應2|推薦7 | |
78. 懷抱著滿腔的悲憤和無可迴避的責任,許仁惠只花了一個晚上就把新聞稿寫出來了,接下來只要老總肯點頭,那這則調查報導就很有可能在下週四的時候上刊,而且她有一種預感,這篇報導說不定會是她第一篇登上「封面故事」的作品,但問題是──要如何說服老總採用呢? 許仁惠再把自己的報導從頭到尾看一遍,希望可以從中找出明確的「賣點」:
標題:檢察官濫權扭曲死因 正義警追查遭滅口 撰文:許仁惠 引言: 日前恆陽市一家黎明老人安養中心,驚傳一起老人命案,然而負責相驗死因的法醫吳耀邦,卻向本刊透露,指控檢察官曾當場暗示他改寫死因。陪同相驗的分局小隊長梁仲斌,因認定此案死因不單純,遂於事後私下展開調查,想不到竟遭檢察官以微罪起訴並收押,昨日更傳出該名警員已於獄中意外身亡的消息,檢察官濫權滅口之惡行令人髮指!
內文: 向來負責偵辦各項重大刑案的檢察官,是民眾心目中捍衛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然而去年底卻驚傳有檢察官為了規避偵查工作而扭曲命案死因,有意圖吃案之嫌疑。本刊根據民眾爆料之線索,針對相關人等展開進一步調查。
養老院驚傳命案 當民眾正在歡慶聖誕節時,位於恆陽市的一家黎明老人安養中心,卻在上個月二十六日清晨,傳出一起失蹤老人命案。該院員工私下表示:「那個老人是九十六年底那時候被送進來院裡暫時收容的,平常都是由我們院裡的一個資深看護在負責照顧。因為她患有失智症,所以也不知道該送去哪裡,或是找誰領回,就一直照顧到現在。」 根據內政部資料統計,台灣的失智老人超過十五萬人,佔老年人口的六%,他們隨時都有走失的風險。然而驚人的是,有超過四分之一的失蹤老人,在尋獲時已經不幸身亡。因此,該機構好心收容失蹤老人,確實大大降低老人流落街頭發生意外的可能性,然而經本刊調查,發現該機構從一九九七年以來,竟然平均每兩年就會發生一起老人命案,時間點的巧合和偏高的意外致死率,都讓該機構的善心義舉,蒙上了一層陰影。
檢察官扭曲死因 該機構在發現老人死亡後,隨即聯絡當地分局協助處理,而分局員警也立刻去電地檢署報驗,當時輪值外勤的檢察官余秀瑞接到電話後,即會同法醫吳耀邦前往相驗死因。吳耀邦告訴本刊記者:「我到了那裡的時候,看見一名年紀大約六十歲的老婦人仰躺在地板上,衣著整齊,四肢也沒有瘀青或抓傷,代表死者生前並未掙扎。」 若非長年偵辦命案的老手,光從現場狀況來判斷,應該也會認定這是一件跌倒致死的意外。但是吳耀邦詳細檢查後發現,死者身上只有一處位於後腦勺的明顯傷口,但就傷口形狀來看,無法認定是否為跌倒所造成。在存有疑慮的情況下,吳耀邦本想進一步解剖以確定死因,「但是問題來了──當時同行的余秀瑞檢察官,卻不想讓我進一步解剖,她還暗示我說:『死者很明顯是滑倒撞到後腦勺才死亡的。』要我直接把死因寫成『意外』。」吳耀邦忿忿不平地說。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項,「檢驗屍體,應命醫師或檢驗員行之。」雖然明確規定死因須委由醫事專業人員判定,但是同法第二百十八條,「相驗完畢後,應即將相關之卷證陳報檢察官。檢察官如發現有犯罪嫌疑時,應繼續為必要之勘驗及調查。」卻讓檢察官得以憑主觀認定是否有犯罪嫌疑,繼而啟動偵查或逕行結案。且從條文上來看,檢察官對檢驗人員有指揮權,因而肇生本次檢察官要脅法醫改寫死因的弊端,實為我國司法制度上的一大漏洞。
正義警私下追查 在事發當時,吳耀邦迫於余秀瑞的壓力,不得不配合將死因寫成「意外」。然而事後卻傳出當時協助相驗的第六分局小隊長梁仲斌,因為懷疑命案的死因不單純,於是私下展開調查。 隸屬於第六分局交八分隊的小隊長梁仲斌,二十年前曾通過刑警考試,偵破過數起凶殺、販毒、暴力討債等重大刑案,卻疑似因為辦案方式太過強硬,招致黑道的報復,更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傳出梁仲斌雙親在自家客廳遭歹徒近距離行刑式槍殺身亡的慘劇。爾後兩名殺手雖已投案,梁仲斌卻因違抗上級命令,堅持繼續追查槍擊案的幕後元凶,而遭到記過及降職的處分。近幾年來,則以「沒牌照刑警」的身份,協助分局偵查隊偵辦各項刑事案件。 對於這次的失蹤老人命案,已達屆退年齡的梁仲斌,依舊不改其貫徹正義的作風,堅持追查到底。然而,由於缺乏檢調單位與分局警力的奧援,偵辦及蒐證過程不免遊走於法律的邊緣,根據吳耀邦的說法,梁仲斌於案發後曾經私下拜訪過他,甚至用手槍脅迫他重寫一份驗屍證明,意圖扭轉原本的死因。
竊盜罪起訴收押 接著,梁仲斌更私下闖入黎明老人安養中心,企圖找出可能的犯案證據及凶器,卻因行動不慎,而遭余秀瑞以加重竊盜罪起訴,起訴書上清楚載明:「第六分局交八分隊小隊長梁仲斌,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於98年12月27日3時以及12月28日21時,夥同第六分局偵查隊偵查佐羅世南兩度闖入恆陽市黎明老人安養中心,毀壞該院一樓窗戶,並從二樓工具室中竊出一把鐵鎚,涉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於夜間侵入有人居住之建築物、毀壞門扇』等加重竊盜之罪嫌。」 在偵查終結後,余秀瑞更於記者會上宣稱:「被告因犯刑法之竊盜罪,且為累犯,符合預防性羈押之要件,故聲請法院予以羈押獲准。」由此可見,余秀瑞並未採信梁仲斌是為了調查蒐證的理由,而逕以竊盜罪名將他收押,可謂嚴重打擊辦案人員的士氣。
看守所如廁摔死 經本刊調查,梁仲斌與羅世南被收押後,竟然未依《羈押法》第十四條規定,「被告入所應使獨居。但得依其身份、職業、年齡、性格或身心狀況,分類雜居。」反而將梁、羅二人與過往所逮捕的罪犯關押在同一牢房,不僅全然無視被告的人身安全,更有藉犯人來修理警察的嫌疑,所方此一安排是否有上級授意或是單純管理疏失,還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檢討與釐清。 可悲的是,所方的疏失尚未改進,九日卻傳出梁仲斌在牢房內上廁所摔死的不幸消息,所方表示:「被告是因為在牢房如廁時不慎滑倒,導致頭部撞擊台階而意外身亡。」這樁意外的發生模式和失蹤老人命案可說是如出一轍,不知道是冥冥之中真有注定,還是所方對梁仲斌違法辦案的一次嘲諷與訓誡呢? 無論事情的真相為何,這樁看守所的死亡意外,確實讓去年底的失蹤老人命案唯一的調查進度就此停擺,也為臺灣的司法黑暗與檢察官濫權之惡行,再添一筆冤案!
回應: 針對檢察官是否有暗示法醫改寫死因一事,余秀瑞檢察官表示:「在我十幾年的辦案生涯裡,從來沒有遇到過這個問題。」而對於記者的進一步提問,余秀瑞則不再回應。
看完自己的報導之後,許仁惠的心中再度湧起一股無邊無際的平靜與滿足。她想起許多人常常取笑她說:「明明長得很漂亮,條件又好,為什麼不趁年輕找個男人嫁了,卻要四處跑新聞、寫專題,把自己搞得這麼累呢?」許仁惠也曾經這樣問過自己,但是每當她重讀一遍自己親手寫下的報導,回想起伴隨著每一個字句而來的採訪經歷,她就會油然興起一股有如母親懷抱著初生嬰兒般的感動。這種難以言喻的成就感,她這輩子也不會放手。 這是她六年記者生涯中最滿意的一篇報導,許仁惠相信她一定可以打動老總的。 她看了一下時間,晚上十點五十二分。她記得老總沒有超過十一點是不會走出編輯室的,所以她立刻撥了通電話過去,才響了一聲,另一頭馬上接起,並且傳來一聲粗獷的男性嗓音: 「我是柯總編,請講。」 「老總你好,我是仁惠,請問你要下班了嗎?」 「還沒咧,我還在煩惱下禮拜的封面故事要選誰才好,妳有什麼事要說嗎?」另一頭的男人用他苦悶又疲倦的聲音回應著,可以想像他現在正埋首在一堆雜誌、報紙和文稿的中間,桌上還擱著一杯冷掉的咖啡,而座落在內湖新市鎮的偌大總部裡,大概只剩下他和一樓警衛室的桌燈還亮著。 「沒有啦,我只是這邊剛好有一篇寫好的稿子,內容是有關檢察官濫權吃案的事情,不知道你會不會有興趣?」 「等一下,妳不是應該要……」另一頭隨即傳來翻找資料的窸窣聲,過了好一會兒,才聽到柯總編用懷疑的語調問她說:「妳行事曆上不是寫說這禮拜要去採訪豬哥亮嗎?怎麼扯到檢察官去了?是他又給人家欠錢喔?」 「不是啦老總,是我前幾天接到了一通爆料電話,我聽完之後覺得是很重大的事情,所以還來不及跟你報備就先去調查了,希望你不要見怪……」許仁惠略顯慌張地解釋著,深怕柯總編會因此拒用她的稿子,那她可就前功盡棄了。 「原來是這樣……好吧,雖然妳自作主張,但是看在妳積極跑獨家的份上,就饒過妳一次,先把稿子傳過來給我看看吧。」 「真的嗎?謝謝老總,我現在馬上傳!」 許仁惠話才說完,就已經開啟了內部員工的電子信箱,選好收件人地址之後,隨即按下「確認」寄出。 過了幾秒鐘,柯總編那一頭才開口說:「有,我看到了,妳先不要掛,我邊看邊問妳。」 接下來,是一陣令人忐忑不安的靜默,許仁惠想像柯總編應該三兩下就讀完她的引言了,接著他可能會問── 「每兩年就會發生一起命案?太剛好的事情就一定有鬼,妳查了沒有?」 「呃……關於這一點我也很懷疑沒錯,只是原本打算採訪的那位員工他婉拒了我,所以……」 「想辦法查出來,這裡面一定有玄機。」柯總編不等許仁惠說完,便立刻下達了命令。 許仁惠應了一聲之後,回應她的又是一陣尷尬的沉默。 不過從柯總編剛才說話的口氣可以聽得出來,他並沒有要苛責許仁惠的意思,反而有種母雞帶小雞的親切感,或許他只是希望她可以成長得更快,成為一名更好的記者罷了。再怎麼說,許仁惠加入壹週刊也不過才一兩年的時間而已,在這之前,她還只是聯合報旗下的一名跑警政路線的小記者而已,如果不是因為她寫過幾篇不錯的人物專訪,壹傳媒也不會特地把她挖過來,再從蘋果日報社會組轉調到〈非常人語〉專欄。因此,對於調查報導該具備的技巧和直覺,她當然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然而,以台灣目前僧多粥少的媒體生態來看,各家報社都已經私下把新聞報導當廣告文案在寫了,要是柯總編也擔心報導內容會引來訴訟,或是因為題材缺乏煽色腥的元素而拒絕採用,那許仁惠託阿忠的福所點起的揭弊的火苗,也將就此幻滅了。 話筒的另一頭不時傳來「嗯嗯、喔喔」的聲音,讓許仁惠一刻也不敢放鬆,仍然專注地傾聽另一頭的動靜,深怕自己在回答問題時不夠迅速,又會引起柯總編的不悅。 「妳覺得那個法醫怎麼樣?他敢跟檢察官當面對質嗎?」 「那個、當初在訪問他的時候,他確實對於檢察官的霸道覺得很反感沒錯,而且他這些話我都有錄下來,所以就算他後來翻臉不認帳,我們應該也站得住腳才對。」 「沒錯,說出口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要是又剛好潑在我們記者的面前,那就不只是收不回來而已,還有可能會成為千古的罪人囉。」柯總編得意洋洋地說,對於自己的職業所形塑的價值感到非常自豪。 柯總編又讀了幾行,突然激動地喊說:「梁仲斌就是他嗎?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剛好的事情啦!」 「老總怎麼了嗎?是不是哪裡寫錯了?」許仁惠也被他的反應給嚇到了,趕緊開口詢問。 「沒事、沒事……」柯總編意識到自己的失態,立刻回復成原本的淡定,語調和緩地說:「我還以為今天中午的那則新聞,是在講哪一個知法犯法的爛警察哩,想不到竟然就是他……」他深深地嘆了一口氣,接著才打起精神對許仁惠說:「不過沒關係,台灣的司法再黑暗,還有我們壹週刊在啊!我們不會讓這個好警察白死的,妳說是吧?」 「老總的意思是……願意採用我的報導嗎?」許仁惠有些怯懦地問。 「不然哩?妳一個人冒了這麼大的風險去採訪,我怎麼可能讓妳的心血白費?而且這一期的封面故事,我想就用妳的這篇調查報導吧,記得要再多傳幾張照片來給我充版面喔!」 「謝謝老總!可是……」許仁惠高興之餘,卻不免想到伴隨著這篇報導而來的種種危險,「我有點擔心自己的蒐證工作做得不夠好,如果到時候我們真的被告的話,那我……」 「仁惠啊,妳忘記我們的大老闆梁智英曾經說過的話嗎?」柯總編一派輕鬆地問說。 「我沒有什麼印象耶……」 「想當年我剛加入壹週刊的時候,就有聽到他對我們所有的員工說,他已經準備好一筆錢來打官司了,要我們記者有什麼就盡量寫,就是憑他這句話,壹週刊才能在台灣闖出一片天啊。不然妳以為我們怎麼會這麼敢寫?還不用找律師來幫我們校稿?就是因為有他在給我們撐腰囉。」 「你說的是真的嗎?那他可真是比總統還要有擔當了呢!」 這樣的豪氣,許仁惠還是第一次聽到,但是她也終於明白,為什麼其他家的媒體就算有證據也不敢報,可是《壹週刊》就算沒有求證確實也敢說得繪聲繪影,儼然一副「不怕你告」的姿態,原來背後真正的原因就是這句話啊。 「就是因為這樣,我才肯替他賣命到現在呀,不然我早就辭職不幹了,誰喜歡每天都要過十一點才能出辦公室啊?」柯總編半是埋怨半是欣慰地說:「所以啦,妳只要盡到求證和撰寫報導的責任就好,至於說如果真的要打官司的話,就看我們的啦。」 許仁惠再三道謝之後,才滿心感激地掛上電話,腦海裡卻仍然回盪著剛才和柯總編說的那些話。她突然有一種感覺,那就是柯總編嚴格來說不是因為她的報導精彩才答應採用的;他是因為看見她有寫到梁仲斌才想登的。即便如此,許仁惠還是感到由衷的滿足,因為她已經在自己的崗位上盡了最大的努力,雖然不像梁仲斌那樣壯烈成仁,至少── 在她又撥了通電話跟阿忠報告好消息之後,連衣服也沒換,就倒在沙發上沉沉睡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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