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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物線索-70
2014/10/17 12:17:52瀏覽102|回應1|推薦3

70.

    許仁惠依約來到中華路和天水街的交叉口,遠遠就能看到「萬客來」巨大的帆布招牌掛滿角店上方的整面外牆,而店面的遮雨棚下,也貼滿了各式產品的標價,一張張黃色的四開壁報紙迎風飄揚,上頭用黑色的POP字體寫著品名,底下則用大大的紅字寫著售價,而映入眼簾的大多是「衛生紙99/袋」、「菜瓜布家庭號49」或是「瓶裝水169/箱」。從他門庭若市的盛況看來,應該是一家很受街坊鄰居歡迎的店鋪,不過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經濟實惠嘛。

    許仁惠在心底暗暗為阿忠感到高興,因為他真的脫離了黑道打打殺殺的亡命生涯,還成功轉型成一位苦幹實幹的善良百姓,甚至會為了一樁和自己八竿子打不著的命案而找上她,看來他不只是覆水能收而已,根本就是現代周處了。

    這時,許仁惠看見店裡走出來一名身材魁梧、面色黝黑的男人,她馬上認出那個人就是阿忠,只是她人站在對面的路口,不方便就這樣舉起手來向他大喊,那樣太顯眼了,她還記得阿忠特地提醒過她:「一切都要低調。」

    不過阿忠好像真的很在乎這件事情,因為他才剛走店門口,就立刻用手機打電話給她,她接起來的時候還順便看了一下時間:1200

    哈,還真是守時呢。她心想。

    「喂、喂、喂?妳到了嗎?」阿忠一聽到電話接通,立刻急急問道。

    不過即使是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許仁惠卻還是聽得出阿忠的聲音有刻意壓低。

    「我到了,就在你的正對面。」許仁惠站在原地不動,等到阿忠的目光掃到她身上的時候,才微微動了一下拿著手機的右手,接著又轉過身去,假裝是在跟朋友聊天的樣子,但是說的內容卻是:

    「那我們要約在什麼地方討論比較好?」

    「嗯,妳看妳的右手邊,在二樓那邊,有沒有看到一間漫畫王?」阿忠指示她前往會面的地點,那是他在附近找了好久才找到的,「有喔?好,那間店裡面有獨立的包廂,妳上去以後,挑一間前後都有人佔的包廂,好了再跟我說,我十分鐘之後上去。」

    許仁惠確認完之後,隨即笑著說:「好啦、好啦,我不跟妳聊了,我還想去看個雜誌呢,拜拜囉。」

    她立刻走進那家漫畫店裡,在昏黃的燈光籠罩著從地板一直頂到天花板的書架迷宮中,找到了一間前後都已經有人佔用的小包廂,編號「07」。許仁惠走回到櫃台買了三個小時,但是店內還有低消,所以她又點了一杯熱咖啡,再從書報架上抽了兩本彩妝雜誌,站在一旁等咖啡煮好之後,就自己端進了包廂。

    又過了十分鐘,阿忠也進來了。不過好笑的是,他的手上也端著一杯熱咖啡,而另一隻手臂則夾了一本最新一期的《壹週刊》。

    許仁惠笑著說:「忠大哥,這麼捧場啊?」

   「不是,是道具。」阿忠也笑了,咧開一張缺牙的大嘴。

   包廂裡的佈置很簡單,就是黃色的燈泡配上四面木板隔成的牆壁,地板有墊高,還鋪上質地酥滑的榻榻米,四周散落著幾顆枕頭,還有兩條毛毯,地板中間安放著一張褐色的收納式矮木桌。阿忠和許仁惠相對落座,就在她打算拿出筆記本和錄音筆的時候,阿忠已經先開口了:

    「因為我現在算蹺班,所以我就速戰速決、直接說重點囉?」

    許仁惠微微一笑,點頭表示同意。

   「好,那主要的疑點我們已經在電話中談過了,所以我現在再提供你一個證人去求證,妳寫一下,他叫做吳耀邦,他在漢江路上開了一家衛爾康診所。」阿忠報出名字的同時,也不禁對那個男人感到抱歉,「他可以證明我接下來要說的兩件事情都是真的,第一,那個死在養老院的老太太,確實是被人給謀殺的沒錯;第二,負責相驗死因的檢察官竟然用意外來結案,還偷偷做掉了某個想要查個清楚的警察……」

    「就是那個被收押的警察嗎?」許仁惠打斷他說。

    阿忠點點頭,接著說:「沒錯,妳也記一下他的名字吧,我出來混那麼久了,還沒有遇到哪個警察值得我尊敬的,他是第一個,他叫做梁仲斌。」

    「梁……請問他的名字要怎麼寫啊?」許仁惠再次確認,似乎是不想因為寫錯名字而辱沒了那位了不起的警察。

    「怎麼寫喔?我想一下……嗯,梁是梁山泊的梁,仲是伯仲之間的仲,斌……就是文武雙全的那個斌。」

    許仁惠一邊點頭,一邊用自己略顯凌亂卻娟秀飄逸的字體寫下這三個字,而在寫好的同時,彷彿也向這個名字立下了最堅貞的許諾──我一定會還你清白的,梁仲斌梁警官。

    「這是我們目前打聽到的消息,接下來我還要跟妳說我們實際碰到的事……」阿忠接著把高志陞這個人打算殺他老婆,還有他們如何發現他幫那名死去的老太太保險的事情,全都說了出來。

    許仁惠低頭猛做筆記,還不時露出瞠目結舌的表情。那或許是因為她從沒想到,這些事情竟然會彼此相關,而且還牽扯出這麼多重大的弊端,光是那位張秀慈女士被丈夫謀殺未遂卻沒有受到妥善的保護,這一點就夠她大書特書了;再說到那位看護,他竟然敢把失蹤老人接回去照顧,卻完全沒有通知警察或家屬,最後還狠心地把她殺害來詐領保險金,這讓許仁惠打從心底感到噁心──

    「他根本就是把那個老人當豬在養嘛!養肥了以後就殺來吃掉,一點都沒有顧慮到家屬的感受,實在是太過份了!」許仁惠在聽完事情經過之後,憤恨不平地說道。

    而阿忠雖然沒有跟她一起痛罵凶手,卻也不得不佩服《壹週刊》記者看事情的眼光就是不一樣,連「養豬」這種比喻都想得出來,難怪每一期都大賣特賣。

    但是接下來的調查才是重頭戲,阿忠不確定許仁惠會不會願意陪他演這場戲,但是他真心覺得,這會是最有可能不引起他們懷疑又能深入調查的好方法。

    「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喔,妳跟他生氣也沒有用,只有讓他去受法律的制裁啦!所以我們才會想要拜託妳,因為妳也知道,我們已經不可能再去指望那些警察了。」

    「說的也是,那種人罵他也沒用。只是我還真的沒想到,那個檢察官會做出這種事情……竟然為了吃案,而把自己的部下打入地獄。」許仁惠不只替梁仲斌感到可悲,她也由衷地為那些警察大哥們感到很不值得。制度上的設計,逼他們只能為那種人做牛做馬,卻連一聲也不敢坑。

    「那妳現在打算怎麼查起?」阿忠挑明地問了。

    「這個嘛……忠大哥有說,死者是你朋友的媽媽對不對?那這樣的話,就不能直接問他關於死者的事情了,不然他一定會猜到是你那位朋友爆的料。」

    「妳說得沒錯,而且這樣一來,絕對會讓她死得更快──因為要滅口嘛。」阿忠附和說。

    「那這樣的話,我只好隨便找個理由去訪問他了,然後再慢慢套出他的底細……」許仁惠垂著頭,搔著尖尖的下巴,反覆思索這個方法的可行性。

    阿忠聽到她這麼說,倒是先露出了滿意的笑容,隨即把他擱在一旁的《壹週刊》給攤開,翻到〈非常人語〉那一頁,指給許仁惠看:「那個傢伙,算得上是一位非常人物了吧?」

    許仁惠看了一眼,不禁啞然失笑:「是啊,他確實是一位非常人物沒錯。」

    不過許仁惠笑完之後,隨即又恢復成嚴肅的表情,接著說:「還有另一位非常人物,我也得向她好好討教一下才是。」

    「是要問她如何搞警察吧?」阿忠識趣地應道。

    「哈哈,就是要問這件事!在爆料之前,當然要先探一探自己對手的底才行呀。」許仁惠的眼睛散發出銳利的光芒,就像是一隻在天空中盤旋已久的老鷹,終於發現了值得撲殺的肥美獵物。

    「忠大哥你放心,我絕對不會辜負你的一番好意的,我跟你保證,一個月後的今天,你手上拿的《壹週刊》封面,就會是那兩個人用外套蓋頭的狼狽樣子。」

    阿忠聽到她這麼說,忍不住哈哈大笑,這感覺就像三國演義裡諸葛亮收到部下立的軍令狀一樣,光是氣勢就先贏一半了。

    只是,阿忠開懷大笑的同時,也不免替她擔憂。她這次出征,最後是會變成義釋曹操的關老爺名垂千古呢?還是大意失街亭被揮淚斬首的馬謖呢?無論如何,事情發展到今天,阿忠早已不是什麼不相干的局外人,可以讓他說抽身就抽身;從今以後,如果許仁惠當真被那些人給抓進了陰曹地府,他也只能義無反顧地撩下去。

    反正,梁仲斌已經在那裡等他了。



( 創作連載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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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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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氣麗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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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1 19:57
記者這麼有自信喔